公民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四維路徑 田剛 中共清鎮市委黨校; 貴州清鎮551400 摘要:產生“濫訴”和能力不足并非制約公民個人作為原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關鍵所在。無法可依、無錢可訴、無力起訴、無心起訴才是其主要的制約因素。需要加快完善立法、設立公益基金,實現外力驅動,讓公民能訴、可訴;建立激勵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內力驅動,讓公民愿訴、想訴。通過在外驅和內驅兩個方面四個維度共同推進,實現公民個人作為原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遼寧行政學院學報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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