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秦漢簡牘再論贖刑
摘要:贖刑,歷代典籍中有稱贖罰或贖罪的,現代學者論贖刑也是名稱各異。目前所見最早全面記載贖罰制度的文獻是《呂刑》,所謂“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惟倍,閱實其罪。剕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這是對疑罪從贖的原則性規定。西周以后是否存在贖刑,從邏輯的發展視角看,應當是肯定的;但秦及漢初有關贖刑的記載相當寥落,許多具體規則多不為人們所知,致使有些學者認為秦及漢初不存在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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