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研究
張小文;
一、推進新農村建設需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
(一)新農村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
進行新農村建設,資金是關鍵因素。縱觀世界各國農業發展經驗,加大資金投入是推進農業發展的有效途徑,都是依賴運用金融和財政政策,推動了農村面貌的徹底改變。如:1960年至1975年,日本用于農業機械化的投入由841億日元增加到9685億日元,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其農業生產已基本實現了從耕作、插秧到收獲的全面機械化。我國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發展,而經濟發展是一切發展的基礎,新農村建設必須以切實改善農村的經濟條件為基本出發點,這就需要資金的強力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的信貸資金投入,是新農村建設的必備條件。
(二)農村金融服務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動力支持。
農村金融服務的完善能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在明確經濟走向的基礎上,運用金融工具形成一個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現代農業越來越表現為機械化和社會化生產,建立相對比較完善的設施需要大量的資金,據國家發改委有關專家調查,當前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按照一定標準滿足農村道路、安全飲水、沼氣、用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全國大約需要投入4萬億元的資金。這就需要很好地發揮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功能,提高實物資源的配置效率,以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
(三)農業產業化發展道路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
我國農業的發展必然要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路子,農業產業化的模式是公司加農產,這一農業生產新形式的出現,為金融機構確定了新的服務主體。農村金融機構應該積極提供信貸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最終達到城鄉一體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據測算,到2020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新增資金15萬億至20萬億元人民幣。
這一巨額資金我國財政無力承擔,也不能完全由財政承擔,農村商業化、市場化的這部分資金需求,應主要由金融機構提供,農村金融服務需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支持。
二、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由于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黨和政府一向非常重視農業發展,面對發展農業需要的大量資金投入的現狀,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卻不能與之相匹配,嚴重影響了發展現代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農業貸款投入多,效率低,資源浪費。
金融機構提供農業貸款的情況是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指標。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第三位,但農業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和農業貸款占GDP的比重三項指標在樣本國家中名列第一。僅農業貸款一項,投入的數額己高于農業產值。這說明,我國的金融投入多效率卻不高,農業領域對金融資源的消耗較大是一個現實問題。
(二)銀行機構改革弱化了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服務出現真空狀態。
一方面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導致了各國有銀行在縣域機構的收縮。同時,風險管理的強化大大減少了基層銀行機構的權限并提高了貸款發放的門檻。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受人員、機構、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制約,難以滿足農村金融服務的需要。在市場化改革中,四大商業銀行的網點陸續從縣域撤并,從業人員逐漸精簡,部分農村金融機構也將信貸業務轉向城市,致使農村地區出現金融空白。
2008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數為12.4萬個,比2004年減少9811個。縣域四家大型商業銀行機構的網點數為2.6萬個,比2004年減少6743個;金融從業人員43.8萬人,比2004年減少3.8萬人。
在四大商業銀行縮減縣域營業網點的同時,其他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也在減少。截至2009年6月末,我國仍有2945個鄉鎮沒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這些鄉鎮分布在27個省(區、市),其中70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服務,占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總數的24%。其中,西部地區占了金融空白鄉鎮的絕大多數,共有2367個金融空白鄉鎮地處西部地區,而東部地區僅有291個。目前,我國只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蘇4個省市已經實現金融機構網點全覆蓋,而金融服務嚴重不足的鄉鎮占全國鄉鎮總數的l/3。
(三)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仍然較高。
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但不良貸款比例仍然較高,2007年末,全部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平均13.4%,遠高于同期四大商業銀行8.4%的不良貸款率。同期東北、中部和西北地區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更高(分別為29.9%、20.4%和16.4%)。
(五)農村地區金融環境欠佳。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劣直接決定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績效的高低。當前,農村誠信教育和宣傳工作滯后,信用文化缺失,農產和農村企業的誠信意識淡薄,導致逃廢金融債務現象屢有發生,再加上適用于農村信貸的可抵押物缺乏,貸款安全難以保證,從而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積極性。我國的金融生態環境的法律環境、信用環境不佳。以及擔保體系不完善,使得金融機構自我維權能力不足,對惡意逃債人缺乏強有力制裁手段,導致金融債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嚴重影響了農村正常金融秩序,也就無法滿足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所要求的外部環境。
三、新農村建設下深化農村金融服務的建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強力支持,而當前商業銀行大量撤離農村,形成了農村金融的“真空狀態”,農業發展銀行只提供糧食收購貸款,信用社背離了合作制的宗旨,郵政儲蓄從農村抽取大量資金,根本不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鑒于此,我們下一步的農村金融改革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從商業性和政策性不同渠道構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要從商業性和政策性等不同渠道構建職責分明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政策性金融服務方面,主要由各級地方政府和政策性銀行來提供,包括政策性財政資金的安排和運用,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貸款服務等。在商業性金融服務方面,主要由農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合作金融組織、郵政儲蓄機構等各種形式的金融組織來提供。農村金融發展比較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村金融服務設施(網絡、網點、支付清算體系等)比較差,要特別加強農村的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清算體系建設,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處理的自動化水平和效率,從基礎方面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一個好的條件。根據目前農村商業性金融服務體系的狀況,特別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各種新型農村金融組織以及準金融組織。
(二)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商業性金融是農村金融的主力,只有商業上可持續,才能吸引更多社會資金投向農村。
實踐證明,利率市場化并使之能覆蓋風險和成本,益于商業性金融實現可持續發展,也益于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在推進農村金融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必須培育金融產品創新和自主定價能力,以不斷提高其盈利水平。此外,政策性金融也要做到財政補貼后可持續。要先確定財政補貼規則,對市場透明。補貼之外的風險由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機構承擔。凡具備條件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都可以通過竟標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
(三)加大農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完善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機制。
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村金融是金融行業的弱勢部分,要多種政策配合使用,在財政、稅收和存款準備金政策上給予農村金融機構一定優惠,建立扶持農村金融服務的長效機制。
另外,適應農村金融組織特點,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繼續發揮貨幣政策在扶持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作用,運用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引導資金流向農村。
在完善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機制方面,一是建議金融機構成立專門的涉農信貸部門,建立農業信貸綠色通道,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和時間。二是適當放寬涉農貸款的信貸審批條件,創新農業信貸的抵押擔保方式,探索擴大農業抵押擔保貸款范圍。三是深化金融機構的涉農服務意識和水平,進一步創新涉農金融服務品種和手段。
(四)堅持融資渠道多元化,拓展農村經濟的融資渠道。
一是由地方政府主導成立擔保基金或擔保公司,通過市場化運作幫助企業解決擔保難問題。二是制定稅收減免和貼息等鼓勵政策,引導社會資金向農村經濟轉移,制定農業產業化風險投資鼓勵政策,緩解農業產業化資金不足。三是發揮民間借貸的作用,通過引導和發展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搭建民間借貸服務平臺,活躍民間借貸市場,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四是鼓勵典當行業服務農業產業化,將方便快捷、融資期限短的典當融資與農業產業化企業流動資金需求銜接起來,豐富農村金融市場,多途徑地解決農村融資問題。
四、結論。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著力解決的問題之一就是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還很脆弱、不完善,農村資金供求矛盾顯著。綜前所述,為了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要努力深化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