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論地方分權對公共物品供給和宏觀經濟的影響
陳碧琴
(二)經濟改革 本文中所說的經濟改革主要指中央政府嘗試提供效率—促進型公共物品。 中央提高稅收時,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給也應有所增加,在模型中以b值的增大表示。起初,中央政府有足夠的“懲罰”資源P,給定地方對中央的態度(σi的值),假定這時能從兩個地區抽取凈稅收(圖2中最上面的情況),那么b值的增大會提高中央政府從每個地區抽取到的稅收總量,圖2中的矩形會向右上移動,由于這時σi的值較低,所以不會引起地區叛亂。當增加的稅收超過了增加的公共物品成本時,則提供公共物品對中央來說是理性的,這意味著提高稅收能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給水平,同時也可以通過提高稅收來增加財政收入。 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給對中央政府的具體影響如何,本文分三種情形來討論: 情形1:當b=0,TC1φ+TC2φ>0時,即:φ點位于圖2中右下象限的上半部分,然后隨著b值的增加,整個矩形向下移動,矩形原來左邊的垂線向右移動,上邊的水平線向下移動,斜線的截距向右移動并變得越來越平緩,這些變化對φ點位置的影響的累積效果見圖2。如果TC2φ保持不變,斜線截距的改變允許中央政府制定一個稍微偏高的TC1φ。但是,當上面的水平線降到原先下面的水平線之下后,這時約束條件起作用,中央政府不得不從局中人1中征得的稅收中對局中人2進行轉移支付。但在某個臨界點之后,b值的增加(即公共物品的供給)使得中央政府征收的TC1φ和TC2φ都減少。這說明在地方分權程度較深的國家中,當中央的稅收總量為正時,繼續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給會最終減少中央的凈稅收。
情形2:當b=0,TC1φ+TC2φ<0但TC1φ>0時,b值的增加將使得斜線繞TC2軸向下旋轉,但不改變截距。起初旋轉對φ的位置沒有任何的影響,直到斜線經過φ點時影響才出現。之后,b值增大將迫使中央政府降低TC2φ而使TC1φ保持不變。這說明當稅收總量為負時,中央要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給,就必須降低原來征稅地區的稅收額度,而繼續對原來有財政補貼的地區進行轉移支付。 情形3:在臨界點上,當旋轉的斜線與橫軸成45度角時,凈稅收的最高點是唯一的子博弈均衡。接下來b值的增加,會使得TC1φ減少,而TC2φ保持不變(如圖2)。這說明在轉移支付成本和“懲罰”成本相等的這個臨界點上,中央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給水平會降低凈稅收。 本節的模型表明:在一個地方分裂傾向嚴重(高的σi值)或者說是分權程度較深(低的P值)的國家,增加全國性公共物品的供給只能加大地方對轉移支付的要求,這會惡化中央的財政狀況。中央政府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給對稅收的影響與初始條件(即P的值)有關,即對于一開始就實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來說,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給會增加中央的總稅收,在b值較低時就能覆蓋供給成本。而對分權程度較深的聯邦制國家來說,若為了政局穩定必需貧困地區進行轉移支付的話,不能用提供較多的公共物品來替代這種轉移支付。 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狀況直接決定了中央與地方關系的形態特征,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要實行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的有機結合,不適合過度的地方分權。西方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要注意分權,而我國的國情又離不開中央集權。要發揮中央的積極性,中央就需要有一定的權威,這就需要中央有一定的權力,因而集權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必要的。需要指出的是,我們承認中央集權的合理性,但堅決反對中央高度集權,應該使集權和分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