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犯罪的司法實務問題探討
摘要:校園性侵的規范含義界定應從被害人的身份應是在校學生、實施性侵的場所應在校園或與校園具有連續性的地方、符合我國刑法規定和司法政策三個方面展開。以此為基礎,校園性侵行為可劃分為四種類型。我國尚無規制校園性侵的專門法律,刑事立法關于懲治校園性侵行為的條文經歷了一個由粗疏到嚴密的過程,司法政策則一直堅持"從嚴懲處"的立場。就實體層面的從嚴而言,司法實務一方面應準確把握"明知"的認定規則,另一方面需對校園性侵所涉犯罪構成要件進行實質解釋。同時,還應通過判例等形式為校園性侵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直觀參考和有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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