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德國二元制勞動者參與管理制度
摘要:德國建立了極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二元制勞動者參與管理制度。該制度具體體現為勞動者參與管理的兩個制度層面:企業層面與公司層面;三個領域:社會事務、人事事務、經濟事務;兩種權限:參與決定權與參與協作權;三種功能:保護功能、均衡功能與社會福利功能。德國學者從人的尊嚴保護、資本和勞動力的關系、民主理論、制約權力等方面對這種參與管理的正當性進行了論證;但也有論者從侵害所有權、妨害結社自由、累加性參與管理導致勞動者一方處于優勢地位等方面對其提出批評。目前德國司法機關多通過所有權負有社會義務和《基本法》規定的社會國原則論證勞動者參與管理的正當性。20世紀90年代以來,勞資協議中的開放條款、企業結構變遷以及全球化和歐洲一體化都在影響德國勞動者參與管理制度的發展。德國勞動者參與管理制度,對中國制度完善具有積極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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