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檢察官法庭上的“言論自由權”
摘要:檢察官法庭上的言論自由權,是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的體現,旨在平衡檢察一體制的負面效果。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國檢察官在法庭上均享有言論自由權,有權獨立地發表出庭公訴意見。我國檢察官在法庭上尚無言論自由權,這不利于確立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不利于提升檢察官的素質與能力。為此,有必要借鑒其它國家的做法,賦予檢察官法庭上一定的、有限制的言論自由權,以更好地維護司法公正。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社
摘要:檢察官法庭上的言論自由權,是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的體現,旨在平衡檢察一體制的負面效果。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國檢察官在法庭上均享有言論自由權,有權獨立地發表出庭公訴意見。我國檢察官在法庭上尚無言論自由權,這不利于確立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不利于提升檢察官的素質與能力。為此,有必要借鑒其它國家的做法,賦予檢察官法庭上一定的、有限制的言論自由權,以更好地維護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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