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間正式與非正式協作機制的形成與演變
摘要:府際協作是地方政府解決治理難題的有效途徑,是區域治理創新的必然選擇,目前已經形成了正式與非正式協作機制。基于制度性集體行動框架,交易成本和契約風險因素是府際協作機制形成的重要影響因素,兩種機制的形成在自主性程度上的差別也是兩種因素的作用結果。隨著府際信任程度的累計與變化,兩種機制在府際協作關系建立、鞏固和升級階段中呈現出不同的結構與比重。2007-2016年間四川省各城市324條府際協議數據表明,府際協作正式性程度受信任程度的直接影響,呈倒"U"型演變趨勢。目前該區域逐漸從協作關系鞏固階段進入升級階段,協作機制從正式演變為非正式。為進一步完善府際協作,應盡可能地根據城市間的信任程度以及協作的交易成本和契約風險,選擇適當的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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