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許可管理 劉志輝 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北京100082 摘要:結合我國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實際情況,簡要梳理和探討其許可方式。建議獨立場址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應統一納入核設施管理范疇并申領核設施安全許可證;核設施配套建設的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應依據主體核設施的差異實施分類許可管理。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輻射防護通訊雜志社
相關推薦 更多 安全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 測繪地理信息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 區域供熱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 中國環保產業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 環境經濟 國家級 1個月內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