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修改及其對稅收工作的影響
摘要: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司法解釋)對《行政訴訟法》的具體實施進行了細化。《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中關于修改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行為的被告主體以及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內容、新增相對人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并請求對不含規章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細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等規定對稅收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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