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承諾制度的和解本質 焦海濤 安徽大學法學院暨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 摘要:<正>一、經營者承諾制度的依據與內容(一)經營者承諾制度的依據經營者承諾制度是反壟斷執法中的一項制度,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它是指在反壟斷執法調查中,被調查的經營者如果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關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涉嫌壟斷行為的消極后果,反壟斷執法機關可作出中止調查決定;在經營者履行承諾后,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作出終止調查決定,從而結束執法程序的壟斷行為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安徽大學法律評論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