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重大”誤解?——一個微觀私法史的解釋
摘要:目次一、引論:問題、論域與方法二、羅馬法如何界定錯誤之'重大'三、后世大陸法傳統如何界定錯誤之'重大'四、如何解釋我國民法中的'重大'誤解五、結論一、引論:問題、論域與方法(一)問題《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合同法》第54條也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就'誤解'一詞應統一表述為西方法律傳統中共同認可的作為普適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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