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循環經濟的消費稅改革思考
摘要:我國的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中新設置的稅種,是與實行普遍調節的增值稅配套,為體現國家對某些產品進行特殊調節而設立的。消費稅的立法主要集中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以及強化消費稅作為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手段的特征。消費稅曾在調節消費結構,抑制超前消費需求,正確引導消費方向和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分配不公和供求之間的矛盾,增強了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促進了資源合理配置和產業結構合理化。新的歷史時期,消費稅的職能不能僅僅限于簡單的財政和一般調節消費的職能,也應該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環境保護方面發揮寓禁于征的調節作用。對破壞生態、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消費行為,可以通過對企業生產有害生態環境的產品征收消費稅的方式,通過消費稅的改革進一步調節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鼓勵消費者進行健康性的消費和綠色消費。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遼寧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