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做好海關總署“三定”規定推動機構有機整合實現職能深度融合 張馬俊 中央編辦二局 摘要:將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及隊伍劃入海關總署,是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大舉措,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改革后部門全面正確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制定和落實好海關總署“三定”規定,既是轉變職能、理順關系的主要抓手,也是推進機構改革的有力舉措,更是衡量和檢驗機構改革成效的重要“標尺”。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中國機構改革與管理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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