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無廢城市”到底如何建?
摘要:“《‘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印發以來,各省積極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篩選確定了11個城市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分別為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此外,為更好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我們將河北雄安新區(新區代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區代表)、中新天津生態城(國際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澤縣(縣級代表)、江西省瑞金市(縣級市代表)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并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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