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體詩:杜甫提供的又一種七律范本
摘要:杜甫有一首題目為《愁》的七律,題下自注曰:"強戲為吳體"。其格律與通常的七律規則,多有不合。杜甫七律中的此類詩,岳麓書社1987年版的《杜工部集》中,有41首。存在失替的句子56個,失對的聯句18副,失粘的地方32處,三平腳27處。還有2首犯"孤平"。古今學者多認為吳體詩屬"非正律""拗律",然而這種看法未必能獲得杜甫的首肯。杜甫只說了"吳體"二字,并未說它是拗體。杜甫對于吳體七律的探索,使之成為七律的一種新的范本。當七律的人甚多,如果過分強調格律,會形成一種導向,不利于詩的發展。杜甫"戲為吳體"的意義和價值,應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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