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水利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卞躍宏 張紹喜
論文關鍵詞 水利工程;文明施工;現狀;對策
論文摘要 在分析水利工程建設現狀、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及其原因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國家決定增加安全經費投入為契機,借鑒工民建設管理成功經驗,建立水利工程標準化、規范化、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新模式的構想。 切實重視和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是促進生產力發展、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更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際行動。 1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及原因淺析 江蘇省水利廳和市、縣水利局對安全生產工作歷采十分重視,近年來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總體態勢平穩,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人制度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進一步加強,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有聲有色,有效促進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和減少了生產安全事故。 但是,安全生產形勢仍不容樂觀。其主要表現為:①施工企業專職安技人員配備、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普遍不足,安全生產管理總體上呈弱化趨勢;②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受教育程度和安全防范意識、安全生產素質普遍欠缺;③安全生產管理有時流于形式,違章指揮、冒險違章作業時有發生;④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十分薄弱,事故隱患漏洞不少;⑤施工過程中臟亂差現象隨處可見,野蠻施工屢見不鮮;⑥近年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雖有長足進步,但與工民建行業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①各級水利施工企業已全部改制為民營企業,由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加之部分企業的大股東們急于收回投資,導致安全經費投入不足;②施工企業的現場作業人員除工種隊長和少數工種的個別業務骨干是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即通常意義的固定工)以外,其余全部是根據工程需要臨時雇傭的農民工(即臨時工)。有的企業除少量管理人員以外幾乎沒有固定工;③客觀存在的工程分包或隱形分包,導致以包代管(甚至只包不管)成為生產過程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隱形殺手;④由于水利工地多數位于較偏僻的地區,加之工程季節性強,保節點、搶工期,管理理念上重視質量而淡化了文明施工;⑤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評選以業主牽頭,參建各方參與,施工單位并未增加投入,在評為文明工地以后沒有任何激勵機制,因此積極性不高。 2機遇和挑戰 近年來,因安全經費投入不足導致安全生產嚴重滑坡已引起黨和國家的高度關注,相關規定、辦法陸續出臺。建設部于2005年6月7日以建辦〔2005〕89號文頒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水利部于2005年7月22日以第26號令頒布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于2006年12月8日 以財企〔2006〕478號文頒布了《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辦公廳、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辦公廳于2006年12月31日以建辦法〔2006〕863號函向各省、市、自治區征求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這些規定和辦法的陸續付諸實施,將有助于從根本上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動和促進安全生產管理。面對水利工程現行招投標體制和激烈競爭的建筑市場,如何用合法手段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約束施工單位將得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足額用于本工程項目,并以國家決定增加安全經費投入為契機,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總體水平,這是全省水利建設單位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工業民用建筑行業從20世紀90年代前期高層建筑的興起開始推行標準化合格施工現場管理,10多年來已形成全行業的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模式。雖然,水利工程與工民建項目不同,工程規模大至數億小則數十萬元,工期長至數年短則數十天,工程所在地經濟發達程度和地域條件差別大,短期內較難制定全省統一的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現場管理模式在全行業推廣。然而多年來工程建設的成功實踐,使許多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積累了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建設單位以增加安全經費投人為契機,從完善合同條款人手,強化過程控制,充分運用經濟杠桿和激勵機制,先從具體工程項目開始,探索標 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是完全可能的。在此基礎上,組織制定大中型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現場實施(考核)標準,必將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和文明工地創建水平。 3標準化、規范化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實施方案 3.1從合同文本入手,探索量化管理新思路 量化管理的前提是合同文本。用通俗的語言說,就是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在組織編寫招標文件時,把自己想要達到的建設管理目標通過詳細的合同條款體現在招標文件中。在現行招標文件技術條款“一般規定”中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章節,同時在商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列細項,并要求投標單位根據自己對招標文件的理解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作補充。在此基礎上由投標單位在業主確定的一定幅度內確定各子項報價。“安全文明施工”章節可以參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建設廳蘇建價〔2005〕349號)、水利部《水利系統文明建設工地考核標準》(1998年4月)、《江蘇省建筑施工省級文明工地評審暫行辦法》(建設廳蘇建建〔2003〕247號)等法規、辦法,結合水利工程的施工特點,針對具體工程情況、施工條件和合同工期編寫。相應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計量支付條件,并盡可能采用定量考核支付。建議“安全文明施工”章節分基礎設施、過程控制、績效考評3個層次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