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展農村經濟的思考
周小龍
論文關鍵詞: 集體化農村市場科學發展
論文摘要:我國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中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積極“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道路。集體化是農業發展的正確方向,是促進農業“第二次飛躍”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市場的開發和發展將會給農村經濟的發展乃至中國的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機遇。
一. 農村集體化經濟有利于集中資源優勢,實現農村經濟結構轉型,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集體化經濟就是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建立集體規劃,公共管理,大家共同制規矩,設程序,定制度,有政府部門負責實施,村民負責監督。由村委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技術指導的合作化經濟發展模式。把科學發展觀和農村具體實際情況相結合,發揮資源優勢,建立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銷售的一體化經濟。是原來單一的農產品生產向多元化轉變。是科學技術進駐農村。是農村實現科學種田,科學管理,科學發展,并且集體化經濟能集中力量統籌協調,提高農業生產的物質技術裝備水平,推動農業生產力進步。它能夠組織資源開發和協調資源利用,興辦農村集體企業。它能夠組織農民,服務農民,靈活采用各種經營模式 ,實現勞動者自助能力,對剛興起的農業生產、加工、銷售的一體化建設,在內外部關系的設置和運行規則上,起到依托、中介和對照作用。國家在統籌城鄉發展,在經濟社會全局高度研究和解決三農問題,實行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的同時,農村經濟結構的改變尤為重要。農村集體化經濟可以集中土地等資源優勢,大力發展優質、高產、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提高農村和平質量和競爭力。實現科技種田,集中管理。建立第三產業對農產品進行加工和銷售。這樣農民的收入從單一的農產品生產轉化到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多方面。且能提高農產品質量,創立自己的品牌。開拓銷路,提高價格。使得新型工業在農村得以發展。
在1955年全國25省區進行的“百縣百村”問卷調查顯示:有74%的從干部和農民認為有必要建立健全全鄉村的集體化經濟組織。這就說明集體化經濟關系著農民的根本利益和農村的全面發展。本人來自馬鈴薯之鄉,雖然家鄉勝產馬鈴薯,可農民從中獲得的經濟收入很少。經我的分析有以下原因:(1)對馬鈴薯的種植仍采用傳統的模式,使得產量不高;(2)種子品種更換不勤,是同一品種在同樣的土壤中產生適應性,不適合生長。使得馬鈴薯質量和產量大幅下降;(3)經濟結構單一,農民只從是對馬鈴薯的種植,價格不高。而大部分利潤被中間商和加工商獲得。這使得農民收入不高。如果農村實現集體化經濟有以下好處:(1)種植模式可以由原來的傳統模式向科學種植轉化,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種植,這樣可以增加農民的種植技能知識,實現科學種田;(2)建立馬鈴薯育種基地,每年培育優良品種,讓農民種植高產、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提高馬鈴薯產量、質量和市場競爭力。(3)同時建立對馬鈴薯進行加工、銷售,以減少中間利潤的流失。這樣農民的收入將從單一的生產向加工、銷售多方面。且能切實提高馬鈴薯的產量和質量。是農村由農業向新型工業轉化。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造條件。
二.農村市場的開發和發展關系到農村經濟乃至全國經濟的發展。
在市場經濟下的社會主義中國,當前農村市場的發展相對滯后。我國有56%的人生活在農村,農村市場的發展必將會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政府應重視農村市場的發展。鼓勵企業開發農村市場,農村加快經濟結構轉型,使得農村市場又好又快發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維護農村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農村要積極加快經濟建設,提高農民收入,增加消費,吸引企業進軍農村市場,加快農村的發展。國家在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這一政策上,給農村市場帶來了機遇。農村政府部門要抓住這一機遇,在加快經濟轉型,提高農民收入上下大功夫。是農村經濟發展進入快車道。
三. 農村教育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石。
早在1978年,鄧小平就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一馬克思主義觀點。可見教育事業關系到國家的興亡。農村教育的發展關系到農村經濟的發展,而當前農村教育落后。農民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夠。使得一大批孩子不能很好的接受教育。為農村的全面發展造成影響。政府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活動,是農民切實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做好孩子第一任教師的工作。為孩子成長受教育做出積極貢獻。農村教育水平提高了,農民的文化水平提高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也必將加快。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農村經濟的發展將會取得新勝利。
農村集體化道路和農村市場的開發,這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還是一個中國的發展方向問題,關系著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前途命運。我們應該思考和規劃這個問題,為農村的發展出一份力。次僅為本人的一點想法。
【1】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N】。人民日報,2007-1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