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企業“生產率悖論”存在性檢驗
佚名
論文導讀::是否出口必然會成為企業的一個重要戰略決策。生產率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總量法檢驗得出的結果也不違背Melitz的異質性企業模型。亦即“生產率悖論”(以下簡稱“悖論”)。 論文關鍵詞:出口,生產率,異質性企業,悖論 一、引言與相關文獻 生產率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因為生產率是決定一個國家長期生活水平最重要的因素。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生產率的意義同樣重要,因為生產率是一個企業保持長期競爭優勢并能獲得持久利潤的內在動力。21世紀,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越來越深入,各國企業都會面臨著全球化競爭的考驗,是否出口必然會成為企業的一個重要戰略決策。中國企業在改革開放特別是在“走出去”的戰略時期,出口行為會越來越普遍。而出口和企業生產率究竟有什么關系呢?國外文獻從實證研究到理論模型都認為生產率高的企業會選擇出口,從而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高于只面向國內生產的企業。有意義的實證研究包括Bernard和Jensen(1995、1999)、Aw異質性企業,Chung和Roberts(2000)、Clerides,Lack和Tybout(1998)、Helpman,Melitz和Yeaple(2004)。對生產率與出口關系進行系統性論證的經典文獻是Melitz(2003)的異質性企業貿易模型,Melitz(2003)認為面向出口市場的進入成本(沉沒成本)比面向國內市場的要高,從而只有生產率高的企業出口才會彌補市場進入成本,所以整體上來看,出口企業的生產率會高于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 國外學者的實證檢驗以及理論模型推導都認為出口企業的生產率會高于不出口企業,國內學者也得出類似的結論,如馬述忠(2010)、易靖韜(2009)、唐宜紅,林發勤(2009)等,他們的結論基本上認為出口企業比不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高cssci期刊目錄。但是對中國企業數據的實證檢驗卻又得出了相反的結論,亦即“生產率悖論”(以下簡稱“悖論”)。李春頂、尹翔碩(2009)研究并解釋了中國出口企業的“悖論”,認為中國出口企業“悖論”普遍存在,加工貿易是背后主要的原因。李春頂(2010)選用中國制造業企業1998-2007年30個行業近33萬家企業數據對分行業、分地區、分企業類型、分企業規模來檢驗認為中國出口企業存在“悖論”。該文獻的不足之處是僅僅運用企業生產率的平均值來測算比較的,本文將采用總量法和均值法一起計算并比較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從而檢驗出口企業是否存在“悖論”。之所以用總量法,是因為總量法可以更好的反映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的整體狀況。總量法檢驗得出的結果也不違背Melitz的異質性企業模型,因為總量法也是從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微觀層面的數據計算得出的。我們還將實證檢驗生產率對出口是否具有阻礙作用,這樣可以更好地驗證“悖論”的存在性。 二、數據來源及其處理 我們使用的數據是2005-2008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中的制造業企業數據。為了測算準確性的需要異質性企業,我們對數據需要做如下的處理: (1)統計有錯誤的數據我們刪除; (2)非正常營業的企業數據刪除; (3)選用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數據,數據庫中雖然對企業規模有了分類,但是我們并不采用,我們使用企業固定資產總值在100萬以上的企業數據; (4)年工業總產值在500萬以下的企業數據,我們也給予刪除; (5)在每個年份中,平均雇傭工人在8人(不包含8人)以下的企業數據刪除。 我們主要是通過比較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來檢驗“悖論”的存在性,所以需要對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進行分類。我們把年出口交貨值為0的視為非出口企業(D-type),把出口交貨值大于0的看作出口企業(X-type)。表1給出了處理前后各年份企業樣本的個數。 表1:處理前后各年份企業數目
年份
篩選前
篩選后
D-type
X-type
ALL
D-type
X-type
ALL
2005
177111
74388
251499
132755
57014
189769
2006
201076
78206
279282
153009
61713
214722
2007
234245
78801
313046
188449
67461
255910
2008
297729
87865
385594
232699
74356
307055
(注:ALL代表企業總數。) 三、生產率測算模型 對于生產率的測算,我們使用勞動生產率LTFP和近似全要素生產率ATFP,它們的計算公式是: 其中Q是企業的當年總產值,K是企業資產總值,L是企業年平均雇傭工人數,s是參數。對于s的計算,我們用已經處理好的2008年數據估計。對于Cobb-Douglas生產函數: 實證檢驗方程是:,用2008年數據檢驗可近似認為s=0.6cssci期刊目錄。 我們用總量法和均值法分別測算生產率,總量法即為: 均值法測算生產率即為: 下面,就用測算模型檢驗出口企業“悖論”是否存在,我們在計算時,只要出口企業生產率比非出口企業要低異質性企業,就認為“悖論”存在。 四、出口企業“悖論”的檢驗 (一)全國數據檢驗結果 用每一年份的全國數據計算并比較生產率,得出關于“悖論”的存在性如表2所示。 表2:全國企業“悖論”的存在性檢驗
測算法
2005
2006
2007
2008
L
A
L
A
L
A
L
A
總量法
×
×
×
√
×
√
×
√
均值法
√
√
√
√
√
√
√
√
(注:L和A分別代表用LTFP和ATFP測算結果檢驗“悖論”的存在性,√代表存在,×代表不存在。) 從表2中我們可以看出,用均值法測算LTFP與ATFP在每一個年份都顯示出“悖論”的存在性,這印證了國內學者得出的“悖論”存在性的結論。但是,運用總量法測算時,LTFP在每一個年份都沒有表現出“悖論”,即在每一個年份,出口企業的勞動生產率都比非出口企業高,而ATFP在2006-2008這三年表現出“悖論”。由此,我們得出結論1: 結論1:用全國數據時,傳統的均值法測算生產率論證了中國出口企業的“悖論”的存在性,而運用總量法測算時,并不明顯得出企業出口存在“悖論”,尤其是用LTFP作為生產率計算時會完全否定“悖論”的存在性。 (二)分行業檢驗 為了更確切的驗證“悖論”的存在性,我們做了一個分行業檢驗。數據庫中對制造業共分為30個行業,表3是相應的行業代碼以及行業名稱。 表3:行業及行業代碼
代碼
行業名稱
代碼
行業名稱
代碼
行業名稱
13
農副食品加工業
23
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
33
有色金屬冶煉及加工業
14
食品加工業
24
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
34
金屬制品業
15
飲料制造業
25
石油加工、煉焦及加工業
35
通用設備制造業
16
煙草制品業
26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
36
專用設備制造業
17
紡織業
27
醫藥制造業
37
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18
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
28
化學纖維制造業
39
電器機械及器材制造業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制品業
29
橡膠制品業
40
通信設備、電子設備制造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業
30
塑料制品業
41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機械制造業
21
家具制造業
31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42
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
22
造紙及紙制品業
32
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43
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
(注:資料來源于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 分行業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通過表4,我們可以看出以下幾點: (1)在總量法檢測中異質性企業,即使LTFP也能檢驗得出“悖論”存在,而在均值法中,LTFP和ATFP都得出了“悖論”不存在的結論,這結論擴展了用全國所有企業數據測算得出的結果; (2)總量法和均值法在檢驗每一個行業“悖論”存在性時,即使結果有些不同(行業41得出的結果截然相反),但不像對全國數據檢驗得出的差異那樣大; (3)在兩個相近的年份中,用總量法以及均值法檢驗“悖論”的結果相近,這可能是由于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生產率比較穩定或者增長速度相近似; (4)在用LTFP檢驗得出“悖論”的行業,用ATFP檢驗也存在“悖論”,而用ATFP檢驗認為存在“悖論”的行業用LTFP檢測卻不一定能得出“悖論”的存在性。這可以從ATFP的計算式來解釋,資本勞動比率KLR=ln(K/L)是企業競爭力的一個衡量指標,因為每單位勞動所占有的資本越多,企業的勞動生產率LTFP越高,但對ATFP的影響卻要受到要素的使用效率的影響。在用LTFP檢驗不存在而用ATFP檢驗存在“悖論”的行業中,可能是出口企業的KLR比較大,從而LTFP比較大(“悖論”不存在),但是所增加的資本并沒有被有效率的使用,所以出口企業的ATFP又相對較小(“悖論”存在); 表4:分行業檢驗結果
代碼
總量法
均值法
2005
2006
2007
2008*
2005
2006
2007
2008*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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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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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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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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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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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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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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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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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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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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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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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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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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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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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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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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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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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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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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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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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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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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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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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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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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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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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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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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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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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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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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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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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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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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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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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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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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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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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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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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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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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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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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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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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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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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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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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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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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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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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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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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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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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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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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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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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08年數據經過處理后,沒有行業33異質性企業,故行業33沒有檢測結果; **L和A分別代表用LTFP和ATFP測算結果檢驗“悖論”的存在性,√代表存在,×代表不存在。) (5)在總量法以及均值法中,不管用LTFP還是ATFP測算時,都得出存在“悖論”的行業個數隨年度在不斷增加,如圖1①所示: (圖1:測算存在“悖論”的年度行業個數) 從圖1中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結論2:對分行業檢驗出口企業的“悖論”可以看出,均值法更傾向于得出“悖論”存在性的結論,并且ATFP比LTFP更傾向于得出“悖論”存在性的結論。 (三)分地區檢驗 為了看出出口企業“悖論”存不存在地域特征,我們也做了分地區分省份檢驗,檢驗結果如表5所示。根據表5檢驗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出與分行業檢驗的相同點與不同點cssci期刊目錄。 第一,相同點是總量法與均值法對很多省份都檢驗出“悖論”的存在性,并且在相近年份中對省份的檢驗結果相似,對于檢驗的存在“悖論”的省份個數是否隨年度是增加的,圖2給了我們直觀的結果,由圖2②可以看出2005-2007年用兩種方法以及兩種生產率的指標檢驗存在“悖論”的省份個數都是增加的,而2008年對“悖論”的檢驗存在的省份比2007年少,這可能是2008年數據統計的原因,2008年是最新統計出來的異質性企業,國內文獻檢驗的絕大部分只是檢驗到2007年。從圖2中也可以看出均值法更傾向于得出“悖論”存在性的結論,并且ATFP比LTFP更傾向于得出“悖論”存在性的結論。 (圖2:測算存在“悖論”的年份省份個數) 第二,不同點是對省份的檢驗可以看出總量法和均值法得出的結果差距很大,很多省份在用兩種方法測算時都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我們也可以看到幾組數據表現出用LTFP顯示存在“悖論”而用ATFP顯示又不存在“悖論”,這在分行業檢驗時并沒有得出。這可以作類似的解釋,即這些省份的出口企業的KLR較低但是對要素的使用效率較高。 表5:分地區分省份檢驗結果
地區
總量法
均值法
2005
2006
2007
2008
2005
2006
2007
2008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L
A
東部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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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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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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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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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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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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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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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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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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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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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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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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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江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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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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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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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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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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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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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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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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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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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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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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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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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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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中部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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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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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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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黑龍江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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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安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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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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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
×
√
×
√
×
√
×
√
√
√
√
√
√
√
√
×
河南
√
√
√
√
√
√
√
√
√
√
√
√
√
√
√
√
湖北
×
×
×
√
×
√
×
√
√
√
√
√
√
√
√
√
湖南
×
√
×
√
×
√
×
√
√
√
√
√
√
√
√
√
西部
內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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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廣西
×
×
×
×
×
√
×
×
√
√
√
√
√
√
√
√
重慶
×
×
×
×
×
×
×
×
×
×
×
×
×
√
×
√
四川
×
√
×
√
×
√
×
√
×
√
×
√
√
√
√
√
貴州
×
√
×
×
×
×
×
×
×
√
×
√
√
√
√
√
云南
×
×
×
×
×
×
×
×
×
√
×
√
×
×
×
√
陜西
×
√
√
√
√
√
√
√
×
√
×
√
√
√
√
√
甘肅
×
×
×
√
×
√
√
√
×
√
√
√
×
√
×
√
青海
×
×
×
√
×
√
×
×
×
×
√
√
√
√
√
√
寧夏
√
√
×
×
√
√
√
√
√
√
×
√
√
√
×
√
新疆
√
√
√
√
√
√
×
×
√
√
√
√
×
√
×
√
(注:同表2注。) 對于出口企業“悖論”是否存在地域特征,表5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結論3:用總量法對不同省份的生產率檢驗顯示各地區的“悖論”的存在性差距不大,而用均值法計算生產率時,顯示東部和中部“悖論”表現的比西部要明顯。 (四)檢驗總結 通過運用總量法和均值法對出口企業“悖論”存在性的檢驗可以看出這兩種方法還是具有很大區別的,均值法要明顯比總量法更表現出“悖論”的存在性,特別是在對區域的檢測時更是如此。國內學者一直以來都是運用均值法檢驗“悖論”的存在性,因為Melitz的異質性企業貿易模型就是用企業生產率平均值③來比較的。但是我們認為總量法可以更好的反映出口企業的生產率的整體狀況,所以總量法可以更準確的檢驗“悖論”的存在性。 對于生產率指標的選用,也會對檢驗結果帶來很大的不同,ATFP檢驗明顯要比LTFP更表現出“悖論”的存在性。其中的原因在前文業已解釋過。 總之,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結論4:對于全國企業、分行業以及分地區的年度數據檢驗可以看出,中國出口企業并不是完全符合Melitz的異質性企業貿易模型所預言的生產率要高于非出口企業,所以中國出口企業是存在“悖論”的。 五、生產率與企業出口相關性的檢驗 異質性企業貿易模型認為,企業生產率越高異質性企業,企業越容易出口,所以生產率與企業出口是正相關關系。我們檢驗認為中國出口企業是存在“悖論”的,所以我們再一次檢驗中國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對出口是否具有正相關關系。 李春頂(2010)在測度出口規模時用出口交貨值除以工業總產值來衡量,這在實證檢驗時可能會帶來人為的解釋變量與因變量的相關性,因為有些解釋變量對工業總產值而可能不是對出口有影響,特別是解釋變量中也包含了企業工業總產值cssci期刊目錄。我們用出口交貨值的自然對數來衡量出口規模,這樣做的好處是既保證了和生產率數據的對稱性,又可以檢驗出其它解釋變量影響出口的百分比。 對于解釋變量,我們列出以下幾種,生產率(LTFP,ATFP),產出規模,利潤規模PRO,企業規模,企業年齡AGE。表6列示了它們并預期了對出口規模影響。 表6:檢驗的變量及符號預期
變量
計算方法
預期符合
被解釋變量
出口規模
lnEX,EX是企業當年出口交貨值
解釋變量
生產率
LTFP、ATFP,計算如前文
+
產出規模
lnQ,Q是企業當年工業總產值
+
利潤規模
PRO*
+
企業規模
lnK*,K*是企業固定資產總值
+
企業年齡
AGE,用所考察年度減去企業開業時間
+
(注:*PRO=ln(profit),profit>0;PRO=-ln(-profit),profit<0;PRO=0異質性企業,profit=0,其中profit是企業利潤總額。) 建立如下檢驗方程: 方程Ⅰ: 方程Ⅱ: 我們選用年出口值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做檢驗,年度檢驗結果如表7所示。從表7的檢驗結果中可以看出在每一個年度,無論LTFP還是ATFP都與出口規模具有負相關關系。這結果是背離Melitz(2003)的模型的預測的。從表7中也可以看出,企業的工業產出規模與出口規模正相關,并且可以看出企業出口的產出彈性在每一個年度都超過了100%,這可以理解為出口企業的產出增加帶動了出口的更快速度的增加,原因可能是企業出口,在產出增加時,有更大的能力出口,所以將原來向國內銷售的產品也出口到國外。利潤規模與出口規模也呈現微弱的但卻是顯著的負相關關系,這原因可能是企業在利潤低時有更大的動力去開拓國外市場,而在獲得較高的利潤以后,企業的出口行為就會存在惰性,從而出口就會減少。用固定資產衡量的企業規模以及企業年齡與出口規模負相關,其中原因可能是企業面向國外市場的要求并沒有經典理論預言的那么大。 表7:生產率與出口的年度相關性檢驗
2005
2006
2007
2008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C
4.7749***
(63.8253)
3.6230***
(50.6507)
4.7412***
(65.7006)
3.5001***
(51.0189)
4.7139***
(66.6427)
3.3723***
(50.6344)
4.5755***
(63.5559)
3.0037***
(45.1112)
LTFP
-0.3039***
(-47.2935)
-0.3200***
(-51.1319)
-0.3223***
(-52.4655)
-0.3385***
(-54.0538)
ATFP
-0.2158***
(-18.3806)
-0.2262***
(-20.1888)
-0.2073***
(-19.3434)
-0.1882***
(-17.5686)
lnQ
1.0869***
(155.7211)
1.0391***
(115.8286)
1.0918***
(162.0041)
1.0384***
(121.2947)
1.0799***
(166.8669)
1.0171***
(124.8193)
1.0816***
(171.6460)
1.0085***
(126.2504)
PRO
-0.0016***
(-3.2888)
-0.0020***
(-4.1151)
-0.0017***
(-3.4646)
-0.0021***
(-4.1703)
-0.0040***
(-8.5986)
-0.0048***
(-9.9964)
-0.0061***
(-14.2597)
-0.0070***
(-16.1600)
lnK*
-0.2065***
(-39.1099)
-0.2462***
(-34.7581)
-0.1960***
(-38.3618)
-0.2341***
(-34.6207)
-0.1779***
(-36.2739)
-0.2085***
(-32.3926)
-0.1602***
(-33.2731)
-0.1856***
(-29.5126)
AGE
-0.0193***
(-36.0560)
-0.0177***
(-32.1599)
-0.0189***
(-35.2594)
-0.0171***
(-31.1139)
-0.0169***
(-31.4058)
-0.0148***
(-26.8640)
-0.0176***
(-29.7944)
-0.0150***
(-24.8349)
R2
0.4437
0.4252
0.4529
0.4333
0.4505
0.4311
0.4354
0.4153
S.E.
1.1946
1.2143
1.2040
1.2254
1.2233
1.2447
1.2833
1.3059
D-W
1.6332
1.6171
1.6557
1.6349
1.6531
1.6364
1.6440
1.6269
N
56554
61203
66872
73438
(注:***代表在1%的水平下通過顯著性檢驗,括號內是t統計量。) 在表7中可以看出每一個年份檢驗的結果相對比較穩定,這也說明了我們選用的檢驗方程相對是比較合理的。總之,我們得出以下重要的結論: 結論5:在每一個年份對生產率與出口的檢驗可以得出企業生產率與出口規模具有負相關關系異質性企業,這也是違背異質性企業貿易模型的結論的,所以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中國出口企業存在的“悖論”。 為了更好的檢驗生產率和出口的相關性,我們再用2008年數據對在分行業以及分省份的生產率計算中檢驗認為顯著存在“悖論”的行業與省份來驗證出口和生產率的相關性。表8是檢驗的結果。從表8的檢驗中可以看出以下幾點: (1)在生產率對出口具有顯著影響的行業和省份,都表現出生產率與出口規模的負相關關系,這與用全國數據檢驗結果是一致的; (2)產出規模對出口規模影響都是顯著的,并且都是正相關關系,由此可以看出企業的產出越大,就越有能力出口,也越有壓力去促進出口; (3)利潤對出口規模的影響大部分表現不顯著,這與用全國數據檢驗得出的結果是不同的; (4)企業規模與企業年齡對出口也都具有負相關,但是在有些行業及省份表現的也不顯著cssci期刊目錄。 通過比較生產率大小而明顯存在“悖論”的行業與省份,檢驗生產率與出口規模的結果可以看出,生產率與企業出口規模的負相關性并沒有比用全國企業檢驗時表現的大,甚至對有些行業和省份來說,生產率對出口的影響表現的并不顯著。所以我們又得出一個結論: 結論6:用比較生產率方法檢驗得出出口企業明顯存在“悖論”的行業和省份,對生產率與企業出口規模相關性的檢驗并沒有比對全國企業樣本檢驗時得出的負相關性要大。所以,用比較生產率的方法檢驗“悖論”與用生產率和出口的相關性檢驗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一致性結論。 表8:對顯著存在“悖論”的行業及省份檢驗出口和生產率的相關性
C
LTFP
ATFP
lnQ
PRO
lnK*
AGE
行業
13
Ⅰ
6.0296
-0.1369
0.8554
-0.1638
Ⅱ
5.3407
-0.1712
0.8854
-0.2058
18
Ⅰ
2.1769
-0.0843
0.9391
-0.0358
Ⅱ
1.7181
0.8945
-0.0210*
19
Ⅰ
4.2336
-0.3049
0.9787
-0.0424**
Ⅱ
2.8473
-0.3405
1.0233
-0.1259
21
Ⅰ
1.7269
-0.2480
1.0512
-0.0076
-0.0143
Ⅱ
-0.1092**
1.0076
-0.0087
-0.0131**
23
Ⅰ
5.4414
-0.6401
1.3159
-0.0101**
-0.2544
-0.0326
Ⅱ
2.3813
-0.6541
1.3900
-0.0127**
-0.4342
-0.0308
24
Ⅰ
1.2655
-0.1856
1.0370
-0.0039
-0.0087
Ⅱ
-0.0996
1.0099
-0.0048
-0.0072
30
Ⅰ
3.9112
-0.4058
1.1289
-0.0098
-0.1155
-0.0145
Ⅱ
2.1212
-0.3827
1.1402
-0.0096
-0.2107
-0.0120
39
Ⅰ
4.2670
-0.3913
1.0893
-0.0096
-0.1046
-0.0221
Ⅱ
2.1030
-0.1672
0.9819
-0.0114
-0.1042
-0.0186
42
Ⅰ
2.8079
-0.1575
1.0192
-0.1086
Ⅱ
2.0770
-0.1244
1.0089
-0.1319
省份
河北
Ⅰ
5.7908
-0.1877
0.7355
-0.0069*
Ⅱ
4.8960
-0.1605*
0.7904
-0.0967*
福建
Ⅰ
5.0290
-0.3939
1.1311
-0.1959
-0.0088
Ⅱ
3.2001
-0.2445
1.0812
-0.2503
-0.0076
山東
Ⅰ
4.8735
-0.1702
0.9221
-0.1375
-0.0113
Ⅱ
3.9633
0.8278
-0.0032*
-0.1036
-0.0090
廣東
Ⅰ
3.0246
-0.3868
1.1182
-0.0062
-0.0622
-0.0096
Ⅱ
1.5027
-0.3616
1.1100
-0.0067
-0.1382
-0.0089
安徽
Ⅰ
6.2247
-0.3740
0.9799
-0.1508
-0.0151**
Ⅱ
4.2975
0.6852
-0.0117*
(注:*,**分別代表在10%,5%的水平下通過顯著性檢驗異質性企業,其它的都是在1%的水平下通過顯著性檢驗。) 總之,對全國數據以及分行業分省份檢驗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和出口規模相關性時,企業生產率對出口并沒有預期中的正相關關系,而是和出口規模呈現出負相關關系。這也從另一種角度衡量了中國出口企業存在的“悖論”。 六、結論與不足之處 本文通過用總量和均值兩種方法測算并比較出口企業和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來檢驗出口企業“悖論”的存在性,根據檢驗的結果可以看出出口企業在很大程度上是存在“悖論”的,即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比只面向非出口企業的要低。本文也檢驗了生產率和企業出口規模的相關性,結果為生產率與企業出口不但沒有經典理論預測的正相關性,反而具有負相關性,這也是檢驗出口企業存在“悖論”的一種方法。對于出口企業“生產率悖論”存在性的原因,李春頂(2010)運用同樣的樣本數據在剔除加工貿易后發現,出口企業的生產率100%的大于非出口企業,亦即出口企業的“生產率悖論”不存在。在中國企業出口貿易中,加工貿易占到總出口貿易的50%以上,而加工貿易的生產附加值以及生產率水平均較低,從而加工貿易企業的大量存在拉低了整個出口企業的生產率水平,最終使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低于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即出口企業的“生產率悖論”。除加工貿易解釋“生產率悖論”外,本文認為還有以下幾個可能的原因:(1)中國企業面向國內市場的成本比較高,Melitz(2003)認為企業面向出口市場的成本要高于面向國內市場異質性企業,從而只有生產率高的企業才能出口并獲得利潤,生產率低的企業只能面向國內生產,而生產率最低的企業將會被逐出市場,這樣的過程最終導致出口企業的平均生產率要高于非出口企業。但是對于中國現階段經濟的發展,國內對于產品的質量以及市場對于企業準入的條件都有了新的要求,面向國內市場的成本要比預期的要高,從而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并不比非出口企業要低;(2)Melitz(2003)認為只要生產率達到了出口需要的臨界值④時的企業均會出口,而生產率小于臨界值的企業只會面向國內市場,從而出口企業的平均生產率要高于非出口企業。但是對于現實來說,這條件過于苛刻,很多企業達到了理論上出口所要求的生產率水平但沒有選擇出口,特別是對于中國這樣的經濟轉型國家,完全對外開放還需要一個過程,很多高生產率的企業即使有能力出口,但由于種種原因而只面向國內市場,所以出口企業的生產率并不一定如理論上預測的要比非出口企業高。由于數據的可得性,本文沒能實證檢驗這些導致中國出口企業存在“生產率悖論”的可能原因,這是本文的不足之處,但是本文檢驗認為出口企業確實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生產率悖論”異質性企業,這為下一步的解釋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實證基礎。 本文用了總量法來測算生產率,這可以全面分析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生產率的整體狀況,所以能夠更準確的檢驗“悖論”的存在性。通過我們的工作可以看出,總量法要比國內學者經常用到的均值法對“悖論”存在性的要持更大的否定性cssci期刊目錄。這種不同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出口企業一般是規模大的企業,其巨大的資本量以及眾多的勞動員工反而使得從異質性角度計算單個企業的生產率并不比非出口企業高,甚至比非出口企業要低,從而在用均值法求算術平均值時表現出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低于非出口企業;而用總量法時,對出口企業以及非出口企業的產量、資本和勞動力加總后,由于出口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大,這樣直接加總使得出口企業更能表現出規模經濟效應,從而導致出口企業的生產率要高于非出口企業,即用總量法時出口企業沒有表現出“生產率悖論”。不過在前文的檢驗中也發現,這兩種方法對一些行業及省份的檢驗得出的結論是相同的,這表明雖然它們有差異,但也是有相應的聯系的。本文目前還不能完全解釋兩種方法差異存在性的具體原因,這是本文的另一個不足之處。 注釋: ①Z_L是指總量法測算用LTFP指標時存在“悖論”的行業個數,同樣,J_A是指均值法測算用ATFP指標時存在“悖論”的行業個數。2008年行業33經過處理后沒有數據,所以J_A顯示2008年比2007年低一個異質性企業,但是通過觀測行業33檢驗存在“悖論”的趨勢,可以認為2008年J_A與2007年相等,所以并不影響我們得出的結論。 ② Z_L等是與圖1相同的指標,指測算存在“悖論”的年度省份個數。 ③ Melitz(2003)是用企業生產率的比例的加權平均值來比較的,但是由于操作性,對于實際檢驗一般還是直接比較出口企業和非出口企業的算術平均值的大小。 ④原理論的數學解釋是,Melitz分析得出國內企業與出口企業所獲得的利潤分別為:,Melitz假定市場是自由進入的,從而有。并且Melitz根據需求與供給均衡得出,由于假定,從而得出。Melitz認為面向出口市場的企業的生產率區間為,而面向國內市場企業的生產率區間為,所以面向出口市場企業的生產率的平均值要大于面向國內市場企業生產率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