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外貿易中的技術性壁壘影響及規避
佚名
摘 要 隨著貿易自由化進程的不斷加速,關稅與傳統非關稅壁壘不斷削減,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成為主要的國際貿易壁壘形式。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際間的貿易合作更加頻繁,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產品的出口必然會造成越來越大的,提出克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關鍵詞 技術性貿易壁壘 出口貿易 國際合作
1 技術性貿易壁壘(TBT)簡介
在國際貿易中,貿易壁壘分為有形壁壘和無形壁壘兩大類。關稅以及數量限制屬于有形壁壘,而技術性貿易壁壘屬于無形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以下簡稱TBT),是指進口國為了限制進口而規定的復雜苛刻的技術標準、公證檢驗標準、衛生檢疫規定以及有關商品包裝、標簽和嘜頭等的規定。這些標準和規定雖然本身可能不是有意設置的貿易壁壘,而是有利于化大生產,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和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然而在實踐中,實際上是一些發達國家,利用其技術上的優勢,通過商品法規、技術標準的制定與實施,通過商品檢驗及認證工作,對商品進口實行限制的工具和手段。TBT的主要表現:一是制定苛刻的技術標準;二是嚴格的產品認證制度;三是繁瑣的檢驗程序。技術壁壘的主要特點:
(1)形式上的合法性。發達國家積極制定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為技術貿易壁壘提供支持。WTO也正在制定國際性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從而使技術性貿易壁壘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2)實施上的隱蔽性。技術壁壘間接作用于國際貿易領域中,他的保護性更為隱蔽,影響更難預測。他在看似公平的法律法規中,摻進了國與國之間水平的差異性和人為的因素,有意把一些標準或規定復雜化,使外國進口商品難以符合這些規定的要求,成為一些國家限制外國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借口。
(3)范圍上的廣泛性。技術性壁壘涉及面非常廣。從產品看,不僅包括初級產品,還涉及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制成品;從過程看,其涵蓋了開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等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從領域來看,從有形商品擴展到、信息等服務貿易及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
(4)法規上的嚴格性。各國為有效保護本國市場,阻礙外國商品的進入,不斷在標準和法規上下功夫,使原有的標準和法規日趨嚴格。
(5)標準上的爭議性。WTO原則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特點(如地理及消費習慣等),制定與別國不同的技術標準。因此,許多國家可以利用各國標準的不一致性,靈活機動地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標準。這樣就導致不同國家之間相互協調的難度加大, 更多地引發國際貿易糾紛等。
2 TBT對出口貿易的影響及其對策
2.1 TBT的作用機制
貿易壁壘對本國市場的保護,從根本上講,主要是從邊境上形成了對進口產品價格和進口產品數量的控制機制。因此,價格控制機制與數量控制機制是兩種最基本的機制。對TBT的分析也應該從價格和數量兩個方面著手,以確定TBT的作用機制。
(1)靜態分析。TBT表現為技術法規或技術標準,但是單從法規或條文本身,無法考查阻礙機制,難于判斷是價格控制機制還是數量控制機制。因此需從實施過程加以分析,在運用TBT這一措施時,首先是制定法規或標準;其次是依據法規或標準對進口產品進行檢查,產品符合規則允許進口,否則禁止進口。如果法規或標準的制定使得進口產品不符合要求,被禁止進口,其壁壘作用是顯然的。此時,可將TBT看成配額的特例,即零配額。如果依據法規或標準檢查進口產品,產品符合規定則其壁壘作用失效。因此,在TBT設立之初,其相當于零配額,表現為數量控制機制。
TBT一旦形成并且實施,壁壘對進口產品就產生了明顯的數量控制機制和價格控制機制的雙重作用。即其既具有配額的數量控制作用,又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價格調節作用,其作用類似于關稅但有其特殊性,是一種復合機制。TBT的特殊性表現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內涵性的,它從客觀上要求各進入方必須為滿足壁壘要求而付出一定的改造產品的代價。在產品市場完全競爭或壟斷競爭條件下,各進入方存在著利益驅動,它們不得不努力盡快地跨越壁壘,否則會喪失市場機會與市場空間,這有別于關稅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外在性的,價格控制機制的作用在于:出口方在進入進口國市場時,為達到進口國的技術標準,必須進行設備、人力的投入以及有關的檢驗測試,支付認證和鑒定手續所需的費用。若產品符合標準,獲準進口。產品本身并未發生變化,但卻因相關費用的支付而削弱了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2)動態分析。從動態角度考查,TBT的設置和對TBT的跨越是無止境的。隨著技術的進步,必然導致新的TBT出現和進口產品對壁壘的跨越。但是這種跨越不是沒有代價的,進口產品要跨越壁壘,就必須依據TBT的規定要求,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技術水平。 隨著技術創新的深入,新的技術標準會不斷出現,并被采用于新的技術法規之中,也就對進口產品形成新一輪的控制機制,從而形成新的TBT。整個過程呈現出TBT——對TBT的跨越——新的TBT——對新的TBT的跨越……的交替循環變化的動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技術進步被強制性地促進,從而形成TBT對技術進步等方面的積極影響。
2.2 TBT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1)市場準入。技術壁壘的直接影響,就是我國許多產品由于技術環保、安全因素無法進入目標市場或被迫退出目標市場。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我國出口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的標準要求,被拒之門外;貿易對象國任意提高標準,致使出口無法達到;標準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業無法承擔費用,不得不退出市場。
我國出口產品中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受環保因素的比較大,出口市場又集中在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而這些國家往往在產品的安全、環保和衛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較高的標準,以至于影響到我國出口的出口成本。具體來說,首先是認證費用。技術性貿易壁壘引發的檢驗環節和認證制度產生的相關費用,直接增大了企業的出口成本;其次是適應性成本。國外技術標準和法規經常變動,企業為適應新壁壘,要不斷收集信息,重新認證甚至更改工藝流程,聘用新員工,由此而增加了企業的適應性成本;最后是銷售成本。包裝和標簽壁壘迫使企業更換包裝形式,這除增加包裝成本外,還要重塑商譽。此外,企業還必須支付額外的廣告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出口企業在自身成本的約束下無法及時地調整、適應國外的技術標準而導致出口產品數量下降,市場份額減少。
(2)產品競爭力。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沒有獲得有關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為達到相關標準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產品競爭力;技術、環保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業競爭力;過高的檢驗檢疫費用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過貴的認證費用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
目前,人們對健康和環境越來越重視,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產品或有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越來越受青睞,這就導致沒有取得相應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
3 我國克服TBT的對策
3.1 通過技術引進跨越技術壁壘
眾所周知,技術壁壘本質上是國家間技術差異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個技術相對落后的家,由于我國的技術供給能力有限,要應對和跨越國外層出不窮的技術壁壘,必須十分重視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對中國產業而言,技術引進的主要作用,就是獲取技術的溢出效應。技術的溢出效應,在跨越壁壘的過程中體現為“干中學”、“看中學”。即通過最終產品或中間產品的引進,對技術先行國進行技術模仿和產生技術創新的動機。通常說來,技術的溢出效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引進新產品的同時,會帶來模仿生產的動機,而模仿生產的本質就是一種新技術、新工藝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技術溢出開始發生,輸入國的技術創新水平有所增強。
(2)輸入商品的競爭力會影響到當地廠商的市場份額,也會間接地刺激當地廠商的技術創新活動,以期達到抗衡的目的。
(3)如果輸入商品本身擁有相當的技術含量或技術訣竅,那么他往往伴隨著各種形式的技術指導,由此技術創新會在不同程度上擴散到輸入國。
(4)國際技術貿易是技術創新擴散最為直接的方式,他不僅會對技術引進國的技術存量具有積極有效的影響,同時由于引進國的市場需求狀況、人力資本、生產設備等諸方面與輸出國存在著的較大差距,因此會刺激引進國的“二次創新”或適應性創新。
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不僅在靜態意義上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縮小了與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改善了本國的技術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在動態意義上通過各種渠道和機制促使本國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創新機制的形成,為趕超和跨越發達國家的技術壁壘提供了某種可能性。
3.2 利用FDI跨越技術壁壘
述單純的通過國際貿易而產生的技術引進還往往難以獲得較為系統的復雜技術,這是因為這些技術往往掌握在跨國公司手中,所以需要通過引進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事實上,國際直接投資是國際間技術擴散和轉移的兩個重要渠道之一。
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技術溢出主要是通過以下三個渠道:一是市場競爭和技術示范、企業間的前向和后向聯系以及人力資本的流動。因此,通過引進外商直接投資來促進技術增長從而實現跨越技術壁壘;二是對我國而言,在利用FDI的同時,也應該積極擴大我國對外的直接投資。一般而言,企業實施對外直接投資,開展國際化經營是一個國家加入WTO后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事跨國經營將是中國企業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于一國和一個國際化的企業來說,對外直接投資的一個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其可以避開或繞過國際貿易中的關稅或非關稅壁壘。當然,我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也應該發揮對外直接投資的作用,鼓勵國內企業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實現跨國經營;三是我國企業可以開辦獨資、合資生產企業的形式,利用當地人才、當地資金、原材料,節約運輸成本等多項成本。
3.3 完善質量認證制度和國際標準,跨越技術壁壘
(1)完善技術標準和質量認證制度,促進我國產品質量的提高。因此,一是制定切合我國國情的統一的技術標準法規,且標準的制定應以國際標準為基礎加以統一,采用國際標準打破技術壁壘。二是要由過去側重制定和修訂標準,增加標準數量轉向調整標準的構成,由側重傳統的標準化轉向大力發展高產業的標準化,由單純的技術標準化轉向技術與管理標準化并得,提供全國統一的管理標準化體系與標準規范。
(2)開展對國際標準的與。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受阻,更多的是由于信息系統的不健全,通訊手段的不發達,對輸入國的各種技術限制不了解,貿易中有關的標準法規難于收集或缺乏最新版本,貽誤成交機會,我們國家應吸取這方面的教訓,加強對工業發達國家和我國主要貿易伙伴國家技術標準政策、標準結構和的研究,密切注視全球技術壁壘變化的新動向,使我國的出口商品適應和滿足國際標準或進口國的要求,避免陷入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壁壘的陷阱。
(3)積極參與各種國際標準化組織活動以及國際標準的制定、修訂和協調工作。國際標準化組織產生的目的是使產品在全球有一個統一的規范并能自由流動于國際市場,如ISO和IEC等。他們制定的標準為大部分國家承認,而且也能反映出最新的技術動態。我們將目光盯住這些標準,既能有效突破技術壁壘,又可以說是一種廉價的技術引進。同時,還應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修訂和協調工作。通過加強與工業發達國家和主要貿易伙伴國家的雙邊或多邊標準化項目合作,不僅可以將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吸收進來,更重要的是還可以將我國的標準化意圖和標準反映進去,最大限度地反映我國的利益。
3.4 加強國際間合作與協調,跨越技術貿易壁壘
通過國際間的合作與協調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可從兩個層次上進行:一是在多邊層次上。在GATT/WTO框架之內,各國在東京回合談判中達成了《標準守則》,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了《TBT協議》,對技術條例與技術標準的制定、采納和實施、技術條例和標準的檢驗程序、信息披露、援助義務等做出了規定,旨在使標準國際化、統一化,減少和取消貿易技術壁壘。另外,WTO設立了對各成員開放的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以提供磋商機會,監督協定的執行。二是在雙邊層次上。我國可以通過國與國(地區)之間的協調克服貿易技術壁壘。如通過進一步加大多、雙邊對外協作力度,以爭取能逐步彼此承認各有關機構的檢驗、檢疫證書,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我國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合理運用WTO規則,通過協調方式跨越發達國家設置的技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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