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的理論架構與實踐—以山東省為例
楊林
摘要:漁業產業化是實現我國漁業產業結構第二次調整、發展現代漁業的重要途徑之一。在理論構建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的基礎上,以漁業大省山東省為例,分析了該省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利益分配機制
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的理論框架漁業產業化的實現,需要有一系列運行機制作保障。漁業產業化的內涵與核心決定了漁業產業化經營的運行機制:如內部利益協調機制、風險保障機制、市場開發機制、科技進步機制、投融資機制等。
1.1內部利益協調機制
發展漁業產業化經營,必須加強漁業生產、加工、流通等各環節的內在聯系,創造各產業要素自由流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以市場所特有的契約關系把分散的漁戶聚集在可控性強的體制之中,使漁戶由小農經濟的自然人變成商品社會的經濟人,以提高漁戶和漁業經濟的組織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經營風險。建立健全產業化體系內的約束機制和利益調節機制,使龍頭企業、生產基地及漁戶真正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共同發展”的經濟利益共同體,變松散型為緊密型,形成集漁、工、貿,產供銷為一體的完整的生產經營體系,增強漁業產業化組織的活力。
1.2科技創新與技術推廣機制
“科技興漁”是漁業產業化發展和漁民增產增收的有效途徑。推進漁業產業化經營,必須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漁業,用現代技術裝備漁業,用現代管理方法經營漁業,才能促使傳統漁業向現代漁業轉變,漁業科技含量才能得到進一步提高。漁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在漁業產業化經營中也極為重要。
要迅速地將一批先進實用的養殖、捕撈和加工技術直接傳輸給漁戶,使科技成果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推廣和運用。
1.3風險保障機制
由于較高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存在,使漁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更明顯的弱質性。為了克服弱質性,規避風險,漁民以及漁業生產者迫切需要建立一種既能獲利又能降低風險的體制或制度。因此,需要將漁業資源的產權明晰化,以產權機制來制約和降低漁業經營中的風險。以高科技手段使自然風險的影響降到最低。通過產業化經營,降低市場經營風險。
1.4市場開發機制
漁業產業化經營將分散經營漁民與大市場有機結合起來,因此,完善的市場開發機制成為漁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機制。
1.5資金融通機制
漁業產業化經營,一次性投資較大,資金短缺是大規模開發的一大制約因素,必須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以財政投資為導向,生產經營者投入為主體,信貸投入為支柱,外資和其他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投資融資機制設立漁業產業化發展基金,專門用于對水產龍頭企業的扶持;各級財政、金融部門對龍頭企業的發展在資金安排上要予以優先考慮;積極推進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廣泛籌集社會閑散資金;加強內引外聯力度,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單位和個人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形式融資、入股。要制定相關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實行招商引資,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開發的積極性,強化投入管理,提高投入利用率和產出效益。
1.6政府助推機制
漁業產業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涉及產業的區域布局結構和規模,關系到漁業和其他各業的協調發展,政府的推動是漁業產業化必不可少條件。政府對于漁業產業化的推進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首先是政策支持。政府要在產業政策、價格政策和財政金融政策上對漁業產業化經營進行有力支持與規范。其次是資金支持。政府作為投資主體積極投入資金用于改善漁業的生產條件,促進漁業的科技進步。第三是組織支持。政府從行政機構的安排上為漁業產業化進行組織協調,成立漁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負責漁業產業化政策的落實、項目規劃等組織工作。最后是法律推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的漁業產業化經營,必須依法治漁、以法興漁。政府應轉應積極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逐步建立和完善漁業法制體系,把規范漁業產業化經營、保護漁業企業與漁戶的權益納入法制化軌道。
1.7服務保障機制
漁業產業化經營相關環節多,專業化程度高,經營規模大,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漁業產業化經營中不可缺少的。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指為漁業的產前、產中、產后的全過程提供綜合優質的配套服務,它是衡量漁業產業化的一個重要標志。適應漁業產業化經營的要求,應建立科技、信息、運輸、倉儲、物資等全方位社會化服務體系,健全水產技術推廣和服務網絡,發揮社會化服務優勢,為龍頭企業、生產基地、漁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保證漁業產業化發展需求。積極組織廣大漁農民參與興辦不同類型的漁業合作經濟組織,使漁民享受產業化經營多個環節的經濟收益和利潤,推動漁業產業化經營的健康發展。
2山東省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2.1利益協調機制尚未使利益各方結成經濟共同體首先,山東省現有漁業生產基地規模偏小,缺乏特色和優勢,加工企業數量不足,缺乏主導產品,市場體系不完善,缺乏活力和輻射能力,生產、加工、銷售三大環節銜接不夠,缺乏互相促進和制約機制。另外,大部分水產品加工企業是以開展加工貿易為主的外向型企業,無法與漁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影響漁業產業化的發展。
其次,小生產與大市場難以銜接,規模效益低。這種分散經營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僅制約了新品種、新技術普及推廣,也使漁業經濟難以形成規模和合力,不利于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產業競爭力的提升,而且影響了經濟共同體的形成,不利于管理,浪費了漁業資源,大大削弱了漁業功效和漁民利益,并制約了漁業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
第三,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數少,現有的龍頭企業規模不大,輻射帶動力不強,對漁業產業的拉動、帶動能力不夠強,低水平重復建設的現象比較突出。同時,三次產業聯結不緊密,停留在產品買賣關系的低層次產銷合作上的形式較多,沒有真正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經濟共同體,未能真正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
2.2科技創新機制滯后于漁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需求整體上來看,山東省漁業發展還沒有擺脫依靠生產規模擴張和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為主的粗放式經營方式。這種增長方式導致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現象日漸突出,如地區性的結構不平衡,品種層次的結構不合理,傳統產業仍占主導地位,二、三產業嚴重滯后,漁業經濟總產值中,大部分是科技含量相對較低的第一產業創造的,水產品深加工和產業化水平較低。漁業占全省海洋總產值的60%以上,而海洋醫藥、海洋精細化工等新興產業所占比重尚不足30%。
2.3風險保障機制尚處于起步階段由于近年來漁業作業范圍越來越廣、航程遠,漁船遇險、發生意外事故和涉外事件的幾率很高,漁業保險補貼已成為漁民的迫切要求,這不僅關系到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更關系到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山東省漁業政策性保險起步較晚,尚處于起步階段。
另外,隨著新海洋制度的實施,大批海洋捕撈漁船要撤出部分傳統作業漁場,使近海漁場變得更為擁擠,海洋捕撈漁民面臨轉產轉業的壓力。但由于沿海漁民轉產轉業渠道狹窄,資金缺乏,減船轉業的難度大;加之資源衰退,漁業生產成本上升;漁民生產生活面臨很大困難。同時由于漁業管理制度的變化,漁民難以完全適應,涉外漁業事件增多,漁民生命財產損失嚴重,涉外漁業管理難度加大。
2.4市場開發機制滯后限制了漁業產業化的正常進行經過多年的發展,通過改革經營體制、轉換價格形成機制、培育市場體系和完善宏觀調控手段等一系列的重大措施,目前己初步奠定了山東省漁業市場體系的基本框架,但是依然處于初級階段。與其他產業或西方發達國家漁業市場相比,還存在著市場運行機制不健全、市場管理不規范,缺少對過剩生產能力和低級生產能力的淘汰機制和促進產業競爭力提高的機制。漁業市場體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漁業貿易能力的提高。同時,絕大多數漁民資本積累水平很低,加上文化素質、經營能力有限,以及過于分散的經營格局,給漁業信貸、科技推廣帶來許多問題,漁民很難得到新上項目的投資和科技的支持。所有這一切,導致絕大多數漁民尚不具備獨立應對市場變化、并對市場需求做出迅速而正確反應的能力,客觀上降低了漁民作為主體對漁業產業結構進行調整的效果。這也是造成我國漁民組織和發現優勢資源的能力缺乏的重要原因。
2.5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不健全,局部海域的生態環境有惡化趨勢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是水生生物賴以生存、繁衍的最基本條件,水域環境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漁業資源的生存、繁衍和養殖業的發展。山東省盡管在海洋環保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岸海域污染面積有所減少,但是從目前情況看,陸源污染、河口海域污染、油氣開發形成的石油類污染、海水養殖海域富營養化,嚴重威脅著海洋生物資源和海水養殖業的發展。
2.6政府助推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當前山東省漁業發展迅速,正處在產業結構調整、實現漁業強省這一目標的關鍵時期。具體包括實現漁業經濟增長方式第二次轉變,發展優質水產養殖業,提高遠洋漁業比重,推進水產加工業,擴大休閑漁業、設施漁業,發展高效漁業、生態漁業、品牌漁業,這樣全方位、整體性的結構性調整必然要求財政投入的加大和政策導向作用的發揮。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對財政支漁認識不足,造成山東省政府對漁業的財政投入都很有限,遠遠不能滿足現代漁業發展的要求。資金不足是制約高標準、高品質項目建設的關鍵問題。同時,從財政投入結構看,財政對漁政、漁港、轉產、環保、種質等方面用途的投資比例比較大,有力改善了山東省漁業經濟的發展環境和基礎。但綜合開發、水產科技、病害防治、技術推廣等支出比例仍然很低。由此導致:漁業科技創新進程緩慢,創新能力不強,尤其是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薄弱,原創性成果不多,高新技術研究明顯滯后,許多制約漁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2.7服務保證機制建設滯后,不適應漁業快速發展的需要山東省漁港碼頭、專業批發市場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市場體系不健全,加工業落后,流通渠道不暢,社會化服務水平不高,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漁業產業化的快速健康發展。產業的前瞻性開拓難以為漁業經濟提供快速發展的有效保證。
同時,科技成果儲備不足,成果轉化機制不完善。良種化程度普遍較低;養殖品種的病害防治技術仍然比較落后,至今仍沒有十分有效的控制措施。山東省每年因水產養殖病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數億元。另外,基層漁技推廣服務體系不穩定,影響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也影響漁農戶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和漁業產業化經營的穩定發展;社會公益性服務不配套,漁業管理方式已不適應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
3山東省進一步完善漁業產業化運營機制的具體對策3.1完善生態補償機制,鞏固優勢產業區和優勢產業帶(1)按照循環經濟的要求,實施漁業資源可持續綜合利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對山東省而言,重點實施萊州灣、膠州灣生態修復工程,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修復與治理,開展海洋生態保護及開發利用示范工程建設,鞏固和發展海防林,修復和保護近岸濕地,形成良性循環的海洋生態系統。建立近海主要漁業資源捕撈總量控制制度,嚴格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和休漁制度,減少近海捕撈漁船數量,壓縮捕撈強度,保護和涵養近海漁業資源。探索建立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對占用傳統作業漁場造成漁民失海失水的,要給予合理補償。
(2)適度增加基礎設施的財政投入,改善漁業共同生產條件。首先加強漁港建設。根據漁業資源、漁船數量、漁港自然條件、漁業經濟比重等,合理布局沿海中心漁港、一級漁港和內陸重點漁港,因地制宜選擇一批避風條件好、具有較大經濟腹地的漁港,修建碼頭、護岸和防波堤,疏浚航道和錨地,建成港口基礎設施完善、配套功能齊全的現代化漁港。其次加快沿海公路、海堤等基礎設施建設。最后,推進沿海地區城鎮化建設。把沿海的海洋開發衛星鎮、漁業特色專業鎮建成經濟實力較強、城鎮設施完善、文化教育配套、生態環境優美、地方特色鮮明、人民安居樂業的新型城鎮,加快推進工業化、產業化、城鎮化進程。
(3)盡快建立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和漁業環境監測網絡。
近期,按照《山東省優勢水產品養殖區域布局規劃》,對山東海岸健康養殖帶的五大岸段進行漁業資源調查和常規性監測,建立漁業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加強漁業資源養護工作提供參考依據。同時,應建立健全地級以上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和一批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點),形成覆蓋全省的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網。
3.2強化內部利益協調機制,創新產業化經營體系(1)培植龍頭企業,加強產業環節的銜接。漁業產業化經營,關鍵是要將基地、加工、市場體系三個環節銜接起來,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因此,要根據拉長產業鏈的目標,善于在水產主體品種三個環節的發展中抓住苗頭,重點扶持,讓運營機制活、輻射能力強的企業擔當“龍頭”。龍頭企業上聯市場、下聯漁戶,是漁業產業化經營的主體,代表著漁業產業化的水平,其經濟實力、輻射能力、帶動能力的大小決定著水產品加工的深度和廣度。要多渠道、多形式培育有競爭優勢和帶動能力強的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2)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特別是正確處理好龍頭企業和漁民的關系。共同利益是產業化經營賴以生存發展的核心和動力。對漁業產業化經營的各個環節要按市場經濟的要求管理,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根據互利、平等、自愿和漁業工貿各方面兼顧的原則,處理好內部利益分配,建立生產者有利可圖,加工經營者利潤合理,消費者經濟劃算的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機制。
(3)大力發展行業協會,提高漁業的組織化水平。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產業自身發展需要,大力推進民間組織、特別是行業協會建設,為產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如鼓勵鄉、村、漁民能人、龍頭企業、鄉村漁技站所以及各類社會團體組織,領辦漁業專業合作社或漁業專業服務組織。鼓勵、倡導漁民群眾自發、自愿加入漁業專業合作組織。已建的應充實力量,完善其職能,制定和完善漁業行業協會開展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其責任、權利與義務,規范其工作和行業行為,充分發揮漁業行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協調會員一起進行技術、品種更新,組織經驗、信息交流,開展投資、貿易中介,加快市場、產業開拓步伐,推動產業的快速發展和技術進步。
3.3健全科技創新機制,夯實漁業產業化運營的科技支撐(1)加強漁業科技基礎創新。科學和技術的研究開發日益成為漁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的決定性的因素之一。因此,圍繞水產主導品種培育、重大疫病防控、產品質量安全、健康養殖方式、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漁業節能技術等方面,搞好重點研究和技術攻關,切實解決漁業生產和質量安全管理的關鍵技術問題。(2)政府要采取多種形式扶持漁業高科技的創新。如設立漁業高新技術產業風險基金;采取貼息的方式引導金融部門或企業投資農業高新技術;建立全球農業高新技術信息網并提供信息咨詢服務;以股本投入的方式為漁業科技企業提供資本金扶持;加大對龍頭企業的直接科研資助,或通過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簽訂協議給予其研究活動以財政資助;在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重大項目合作攻關等方面起主導作用。同時,在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以稅式支出方式誘導社會資本投入漁業科學研究與開發,增加自主創新的能力。(3)推進實施漁業良種工程,構建漁業良種產業化體系。研究開發水產種質資源培育技術,在品種規模化繁育技術研究方面實現新突破,培育新一代水產優質和特色品種。努力構建漁業良種產業化體系,重點建設國家級和省級原良種場,培育一批水產良種企業。
3.4創新市場開發機制,完善水產品流通市場體系漁業產業化的程度越高,對市場的需求也越高。完善的市場流通服務體系應是一批以集市貿易為基礎、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期貨市場為方向的結構完整、功能互補的水產品市場網絡。具體包括:(1)建立良好的市場基礎設施,為水產品流通提供服務,同時在管理和信息上也能為其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務,使經營者能站在市場知天下,以市場來指導生產經營活動。(2)形成良好的市場環境。要建立健全市場流通的法律法規,形成公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機制。同時,要逐步采用國際市場上一些通用慣例,改變單一的銷售形式,引進拍賣、期貨、包銷等方式,使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接軌,使我國水產品流通走向世界。(3)發展水產品市場種類,完善內部結構。要迅速改變目前水產品流通中集市貿易、零售市場發展快,批發、期貨市場發展滯后的現象。要在水產品主要消費地的大城市,進入超市,建立水產品專賣店,并冠以名特優水產品商標,以取得品牌效應等等。
3.5改革風險保障機制,完善漁業社會保障體系在積極拓展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盡早實施政策性漁業保險。從國際通行做法看,發展政策性漁業保險事業,能有效改變生產者在各種風險面前孤立無援的窘境,是國家對漁業進行宏觀調控政策的一部分,是完善漁業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運用政府的權威動員全社會分擔農業風險、支持農業發展、保護漁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建議與財政部協商,設立漁業政策性保險初始準備基金和補貼專項資金,由國家和省級漁業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補貼的種類、范圍和標準,依托有關保險經營機構,以項目形式進行管理。目前可以依托的經營機構:一是政策性保險公司,直接經營畜牧業政策性保險;二是商業性保險公司,委托其代辦政策性業務;三是漁船互保協會或農民養殖協會,由協會內部開展互保經營。
3.6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健全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1)健全科技推廣服務體系。以漁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為平臺,加快建設現代漁業示范功能區,完善科技推廣服務網絡。同時,加大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與推廣力度。加強漁民培訓體系建設,全面提高漁業經營者的素質,使他們掌握漁業實用技術,不斷提高收入水平。
(2)完善信息咨詢服務體系。山東省需要加強陸地與海島、海島與海島間的基礎傳輸網絡建設,不斷提高網絡化水平。擴大完善本地通信網,大力發展移動通信網、數據通信網等網絡通訊。加快“數字海洋”建設,充分利用近海資源調查與評價成果和沿海省(市)在海域管理、環境保護、海島和海岸帶資源開發利用等各個領域積累的豐富信息資源,建設海洋數據庫,建立面向海洋經濟、海洋開發管理和海洋決策支持的海洋信息基礎平臺和省、市、縣海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加快海上預警預報、搜救搶險、環境監測等信息系統配套建設。
(3)完善融資、籌資服務體系。本著以漁農投入為主體,財政投入為啟動,信貸、外貿和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渠道、多層次投入體系,建設初期政府在給予資金投入傾斜的基礎上,通過產業導向,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漁業生產與流通領域。
山東省可在財政支出中留出一塊作為漁業發展基礎,為漁業產業化項目提供貸款貼息。同時,興辦漁業合作基金會。在漁村以股份合作制方式把部分集體資金和漁民手中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為漁業生產實行短期、小額資金有償服務。設立漁業信用擔保基金和機構,也可以保證和幫助漁民能順利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
3.7改革政府助推機制,積極推進漁業產業化(1)加強政策法規研究。在海域管理方面,要圍繞優化審批秩序,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研究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嚴格把關、跟蹤監管的制度和辦法。在海洋環保方面,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積極探討封閉式傾廢新機制。要深入研究海洋生態補償機制,適時出臺《山東省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補償辦法》。在漁港漁船管理體制方面,進一步完善漁港經營管理體制,實行經營權和管理權分離,依法明晰漁港產權,實施漁港許可經營,完善漁港保護體系,更好地發揮漁港服務保障作用。在科技創新體制方面,加快科技工作由重漁業向海洋與漁業并舉轉變,精心研究謀劃爭取國家級海洋類的大項目。
在水產品市場管理方面,規范市場秩序、有效競爭的政策;價格政策;推進產業化運營的財政金融政策。
(2)繼續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提升漁業質量安全水平。一是依法履行水產品質量監管責任。要從源頭抓起,加強生產全過程特別是養殖投入品的監管。二要建立健全水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使水產品生產、經營各環節有標準可循。三是加快漁業標準示范基地建設。四要加快名牌水產品的培育和優勢特色水產品的保護和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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