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研究
張慧玲
隨著“大電網”快速發展、“大市場”深化運作、全國統一電力交易市場逐步建成,寧夏迎來了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的良好機遇期。一是“大電網”優勢。寧夏迎來特高壓密集建設時期,截至目前,已建成銀東直流(±660kV)、靈紹直流(±800kV)兩條直流外送通道。二是“大市場”優勢。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基本建成,“統一市場、兩級運作”的市場體系全面落地,逐漸在全國電力市場發揮重要作用,依托“大市場”為寧夏發電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消納提供有力支撐。三是統一交易平臺全面深化應用。電力市場技術支撐平臺全面覆蓋,“國家-省”兩級交易平臺實現協調運營,為能源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提供了技術保障,為寧夏發電資源在全國范圍消納鋪平道路。
寧夏電力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實施路徑
完善市場管理體系,提升市場運營效率全面升級電力交易機構為有效促進電力交易機構的規范化、標準化運作,寧夏電力機構采取以下措施開展交易機構運營升級。一是升級服務理念。面向市場主體,秉承公平化、標準化、專業化服務理念,簡化電力交易業務流程,縮短辦理時間;建立信息發布共享平臺,實現交易信息公開共享。二是發布服務承諾。以客戶為中心,從市場主體管理、交易組織、電費結算、信息發布、政策落實、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向市場主體發布服務承諾,通過踐行承諾,推動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升級。三是升級業務協同。交易機構、調度、營銷、財務等部門建立橫向貫通管理機制,制定“輸電能力-交易計劃-安全校核-關口計量-月清月結”交易全過程管理流程,著力解決電能“上網”和“送出”的通道受阻問題。建立多維“安全網絡”為提升市場化交易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多維協同的監管網絡。一是建立“縱向統一”工作體系。建立與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協同的工作體系,實現“業務全覆蓋、業務顆粒度大小一致、業務唯一、業務四級分類”,確保政策統一落實、統一貫徹,有效提升電力市場交易在國家與省級電網協同通暢。二是是建立政企、網廠“多方聯動”溝通體系。積極與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及電力監管機構建立多方聯動溝通機制,建立電力市場交易信息定期發布制度,確保電力市場準入及注冊、電價疏導、市場化交易等工作滿足國家和地方政策和監管要求。四是建立閉環管理機制。交易機構內部各職能專業之間通過建立電力消納市場分析、交易計劃編制、電能結算等業務服務流程閉環管理模式。
發揮電網結構優勢,開發新能源交易模式
充分發揮寧夏地區清潔能源富集、特高壓密集的特殊優勢,圍繞新能源消納能力提升積極創新交易模式。實施“風火打捆”交易模式為促進區內新能源消納,創新實施“風火打捆”交易模式,“風火共濟”釋放改革紅利。通過交易機構代理新能源企業與火電企業開展大用戶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鼓勵和引導新能源企業通過“風火打捆”的形式參與區內直接交易,發揮火電運行穩定持續發電特點,推動風電和光伏的發電利用率雙提升。擴大新能源省間交易規模為加大跨省區新能源外送規模,依托寧夏電網超、特高壓直流外送電通道優勢,以電網安全為首要原則開展新能源跨區跨省外送電交易組織,通過與山東、浙江等東部用電負荷大省建立長期外送電合作模式,努力擴大中長期外送電交易規模。開展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交易結合寧夏火電機組和新能源機組運轉特性,通過創新開展省內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交易和跨區跨省發電權交易,力促發電成本高的燃煤火電機組將計劃電量轉讓新能源發電企業,進一步拓寬寧夏新能源消納途徑和范圍。開發多元交易品種結合現貨市場和清潔能源配額機制的準備、建設,研究探索電力金融交易、綠色證書交易等交易品種,同時開展網上公開公示交易專項行動,做好交易組織前、過程中、執行后全流程的公開公示。優先購電掛牌交易為優先購電交易品種,年度雙邊交易、月度雙邊交易、月度掛牌交易、月度集中交易、跨區跨省交易為電力直接交易品種,合約轉讓交易、月度預掛牌交易、日平衡交易為平衡類交易品種,富裕新能源外送交易為現貨交易品種,調峰輔助服務為輔助服務交易品種。
健全市場配套機制,助力市場有序運作
完善省間交易機制配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研究、編制《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省間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完善省間中長期電力交易機制,推動建立科學合理的省間中長期電力交易實施細則,方便市場主體更好地參與省間交易。健全市場輔助機制以激發市場活力為核心,開發多種交易輔助機制,同時與當地電力主管部門、監管部門配合推進電能消納的政策機制,試點開展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積極推動電能替代交易,激活電能消納市場。建立偏差考核機制2017 年4 季度售電公司作為新的市場成員類別參加了電力市場交易,更多的市場主體對交易結果的剛性執行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合同偏差由簽約雙方線下處理,處理方式不規范,且隨著合同的進一步嚴格執行,發用雙方正負偏差電量均需進行偏差考核,需要為合同雙方提供更多的偏差處理方式。
建立市場風控體系,提升市場風險防范
建立市場信用評價體系開展寧夏電力市場信用評價體系適用性研究,從評價范圍、評價周期、評分標準、評價結果應用等多個方面進行論證分析,建立科學、適用的電力市場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分為場外評價和場內評價。場外評價使用場外指標,主要評價市場主體的財務狀況和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的信用記錄;場內評價使用場內指標,場內指標分為綜合評價指標、懲罰指標、獎勵指標以及預警指標。建立行業聯合獎懲機制圍繞建設公平、公正、公開的電力市場環境,完善行業聯合獎懲機制。一是建立守信聯合獎勵機制,對信用評價結良好的市場主體,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實施守信聯合獎勵機制。二是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一律列入“黑名單”,執行聯合懲戒。同時,視情況啟動強制退出市場措施、注銷其注冊信息、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效果及展望
能夠有效提升市場化交易規模
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主動搭建公開透明的市場化交易平臺,積極服務參與市場改革的市場交易主體,能夠不斷提升市場服務水平,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和交易規模大幅提升。
能夠探索出省級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的新路
通過積極發揮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優勢,創新開展跨區、跨省風光替代交易,實現政企、網廠、供用多方和諧共贏和經濟發展、環境治理有機統一的目標,引導政府、火電企業、電力用戶逐步認同并樹立了打破省間壁壘、放開市場主體參與省間交易的購電選擇權對激活市場競爭力、活躍市場、釋放更多電改紅利的觀點。能夠提升寧夏地區新能源消納能力通過組織新能源參加跨區跨省交易,能夠有效提高風、光、火打捆外送新能源電量占比,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參與各類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69.88 億kW?h,占新能源上網電量的48.97%。同時,有效降低了新能源棄電量,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累計棄電量3.54 億kW?h,棄電率2.42%,同比下降2.29 個百分點,新能源消納均位居國內前列。
[1]姚遠.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融資問題研究[D].成都:四川省社會科學院,2016 .
[2]王彩霞.李瓊慧.國外新能源消納市場機制及對我國啟示[J].中國能源,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