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大學校園暴力犯罪問題探析
吳堃
論文摘要 大學校園暴力犯罪是目前校園文化建設領域的一個突出問題,對之開展廣泛深入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本文以社會學的角度從大學校園暴力犯罪的影響及研究意義入手,分析了大學校園暴力犯罪的特點,解讀其發(fā)生的原因,并從社會、家庭、學校和個人的角度提出相應的干預對策。
論文關鍵詞 大學校園 大學生 暴力犯罪
大學校園本該是文明的殿堂,造就高素質人才的象牙塔,近年來高校暴力性突發(fā)事件時有發(fā)生,引發(fā)了在全球大環(huán)境恐怖主義陰影下對天之驕子的大學生頻頻發(fā)生的暴力犯罪事件進行探討。
一、大學校園暴力犯罪問題影響及研究意義
大學校園作為年青人高度聚集的地方,是倍受社會關注的群體,發(fā)生在高校的暴力突發(fā)事件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2008年4月,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韓國學生趙承熙槍殺30多人后自殺。2009年3月,德國斯圖加特附近小鎮(zhèn)溫內登一所中學17歲的蒂姆—克雷茨莫將手槍瞄準校友和老師,制造了震驚世界的16死3傷的校園血案。在我國2004年2月,云南大學馬加爵殺害4名同窗室友引發(fā)全社會對大學生暴力案件的廣泛關注。時隔3年后,2007年12月云南某大學年僅19歲的大二女生張某,伙同其男友將一男同學殺害并尸解。 當前,恐怖主義陰影下大學校園暴力犯罪問題已經不是某一高校的問題,而是一種較嚴重的社會現(xiàn)象,值得深入的研究。我國在應對恐怖主義陰影下大學生暴力犯罪問題的措施方面存在諸多缺陷,缺乏相應理論和應對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尚未落到實處,或流于形式;師生整體的危機意識淡薄。心理疾病與生理疾病一樣,不及時干預,也會奪人生命,釀出悲劇,甚至暴力犯罪。大學校園里突發(fā)的不少案例,如果換一種情景或背景、或及時干預,就有可能不會發(fā)生。因此,開展高校反對恐怖主義陰影下暴力犯罪問題研究具有重大意義。
二、大學校園暴力犯罪特點
暴力犯罪有五特征說:“瘋狂殘忍性、預謀策劃性、犯罪動機的邪惡性、惡性犯罪的連鎖性、區(qū)域分布的規(guī)律性等特征。”也有九特征說:青少年占多數、手段極其殘忍、偶發(fā)性常向連續(xù)性轉化等特征。其一手段極其殘忍。大學生暴力犯罪的當事人如同恐怖分子一樣不計后果和兇殘。面對被害人的渴求始終熟視無睹,無動于衷,喪失了最基本的人性,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造成了嚴重危害。例如:云南大學馬加爵將4名同室學友砸死,他們之間今日無仇,往日無怨。其二趨向于團伙作案。二十歲左右的孩子,處在青春蒙朧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始形成,但幼稚不穩(wěn)定、不成熟,對問題敏感,對事物好奇,認識易變,可塑性大。心理上對犯罪的恐懼感促使他們更多的是借助人多勢眾來共同實施暴力犯罪行為。例如:2008年11月,貴陽某學院體育系幾十名學生手持刀棍闖進計算機系四間寢室,對其二十多名學生進行毆打。其三犯罪動機單純。大學生暴力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于同學或朋友間所謂爭強好勝,顯示個人能力。2007年5月太原某大學一名大二男生手持砍刀,在宿舍內接連傷四名 同學,起因僅是當天上午踢足球時發(fā)生的一點矛盾。2007年12月,沈陽某大學建工學院學生黃某在宿舍里砍死兩名同學,僅僅因為搬遷宿舍時發(fā)生的一點沖突。其四被害人日趨廣泛,具有不確定性。大學生暴力犯罪個體往往心胸狹隘,過多地注意到當今社會的陰暗面,從極端的角度理解一些正常的社會表象,仇視社會規(guī)則,與社會相對抗。甚至以暴力手段故意違反、破壞社會規(guī)則,把矛頭指向整個社會,或大學校園,甚至是自己的同學、朋友,表現(xiàn)出犯罪目標廣泛化、多元化,不確定性。其五犯罪的手段比較智能。大學生在實施暴力犯罪前,大都有預謀、有準備,作案隱蔽,甚至研究了國內外恐怖分子作案手法和反偵破技術。如:2003年發(fā)生在北京某大學的校園爆炸案,2007年發(fā)生在徐州某大學生的鉈中毒案等。
三、大學校園暴力犯罪原因
首先是國際環(huán)境的影響。根據NBC等媒體報道,“9·11”事件后的三年里,全球總共發(fā)生了2929起與恐怖主義相關的傷亡事件,僅2004年發(fā)生的恐怖暴力事件有1709件,占到了暴力總數的58%。雖然國際社會聯(lián)手打擊恐怖主義,但沒有遏止恐怖事件在世界范圍內上升的勢頭。美國通過阿富汗戰(zhàn)爭并沒有徹底消滅塔利班“基地”組織,他以“反恐”為名主導的伊拉克戰(zhàn)爭推翻了薩達姆政權,更激起了恐怖主義活動在世界范圍的高漲、猖獗。在國內以“達賴”、“熱比亞”為首的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與國外恐怖分子沆瀣一氣,陰謀策劃西藏、新疆分裂,發(fā)動了一系列打砸搶燒暴力恐怖事件,對西藏和新疆地區(qū)的和諧與穩(wěn)定造成了嚴重威脅,也不可避免地滲透到大學校園。 其次是社會環(huán)境的影響。當下一些反映恐怖分子暴力形象的印刷品、錄像帶、黃色書刊、淫穢色情雜志,通過各種渠道涌入我國,不同程度的腐蝕著青少年的心理和意志,傳播犯罪信息。據美國犯罪部門的調查顯示,65%的青少年暴力行為受到過暴力信息的影響。我國相關部門抽樣調查結果,65%的工讀學生以及5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均接觸過各種暴力信息。西方國家中95%的犯罪活動的“經驗”是通過新聞媒介取得的。我國臺灣地區(qū)餐飲界名人蕭某遭綁架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完全模仿網絡“生存游戲”的犯罪模式,要求被害人家屬依約定前往指定地點“尋寶”,“過關”后再進行下階段游戲。因此暴力文化的傳播與大學生暴力犯罪之間有著一定的關系。 第三是貧困的影響。孔子說“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德國犯罪學家李斯特說:“大眾的貧窮是培養(yǎng)犯罪的最大基礎。”一些貧困生的心理負擔甚至超過經濟負擔,容易產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甚至逆反心理。當機會的障礙非常明顯時,便會將實現(xiàn)不了自己的抱負歸因于社會原因而不是自己的主觀原因。社會學家阿林斯說過,不平等不可避免地導致沖突這一動態(tài)過程,其中有些過程可能是溫和的,但有些過和程可能是激烈的。有專家分析認為:弱勢、貧困家庭的學生更易成為大學校園暴力犯罪的潛在主角。例如馬加爵,就他從貧瘠的山村來到繁華的都市,凸顯出兩者之間的鴻溝、差異、生活水平,乃至社會的認同和價值觀,對他來說都是多么大的震蕩。就邊緣性而言,他是來自偏遠農村,家庭貧困、個性內向,難以融入社會的大學生,屬于城市邊緣人群中的一員。雖然真正決定馬加爵犯罪的問題是他強烈、壓抑的心理特點,和“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但是貧困對于馬加爵犯罪的動機是有“促進”作用的。一份報告顯示,北京高校中,60%的貧困生感到“羞愧難當”;22.5%的貧困生自卑,不愿接師生的善意同情。
第四是家庭因素影響。父母對子女健康成長和完美人格的形成負有主要責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為人父母重要的是對子女的言傳身教。部分家庭成員之間經常吵鬧、漫罵毆打,易使個體形成粗暴、橫蠻、孤僻、冷漠等不良的人格特征。據統(tǒng)計,父母離異家庭的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子女的4.2倍。德國的“政府反暴力委員會”將這種狀況稱之為“暴力的循環(huán)”。另外有些家長只重視智力開發(fā),忽視孩子健康人格的培養(yǎng),對其成長的期望值過高,當進入大學后,溺愛有加,過多包辦,很少留意他們的思想變化和精神需求,養(yǎng)成了他們適應生活能力差,好吃懶做、貪圖安逸、自私自利、蠻橫,受不得半點挫折。正如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過的那樣:“父母象牛馬一樣嬌慣出來的子女,不是家庭的叛徒,就是社會的暴君。” 第五是校園監(jiān)管缺失。其一松散的校園環(huán)境的影響。大學校園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校園環(huán)境、管理制度、教學態(tài)度、工作方式、為人師表等都對學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然而有些學校對這一工作重視、監(jiān)控不利,客觀上造成了校園監(jiān)管的“真空”地帶。目前,大學里普遍開設了政治理論課和法律基礎課,教師照本宣科,填鴨式的說教,缺少說服力,學生大多以應付考試了事。其二應試教育體制的影響。傳統(tǒng)的教學方式認為“學習好,一切都好”,忽視了學生的心理健康。雖然大多數學校設置了心理咨詢,但門可羅雀,流于形式。由于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做好這些大學生的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使得部分學生在巨大的學習和生活的心理壓力下,很容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 第五是個人行為缺失。首先是理想信仰危機的影響。古人云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不謀長遠者不足以謀一時。孔子曰“人生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有些大學生缺乏堅定的理想信仰,缺乏對黨、對人民、對社會主義的理性熱愛,不能理智地表達愛國情感。遇事缺乏理智分析而易沖動。其次是法制意識、道德觀念淡薄。大多犯罪的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僅僅停留在書本上,多數大學生犯罪歸案后都有程度不一悔罪表現(xiàn),承認自己一時沖動而犯罪。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不會說出此類幼稚無知的話,更不會作出違法亂紀的事,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壓力過大的影響。過級壓力、經濟壓力,特別是在畢業(yè)即等于失業(yè)的就業(yè)壓力,讓大學生的致富夢、淘金夢在現(xiàn)實面前不堪一擊,讓一些大學生背負了沉重的負擔。當人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滿足,受到阻力時,就會表現(xiàn)出人的攻擊性的一面——使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利益。四是理智缺失。如:2007年9月,在河北某大學校園因為戀愛問題,原本關系密切的兩名男同學,因為同時愛戀一名女生,刀兵相見,致使一名男同學喪生。這種不理智決斗注定是一場暴力。
四、預防、減少大學校園暴力犯罪的對策
大學校園里暴力犯罪原因復雜。一般認為讓犯罪學生受到懲處是預防、減少校園暴力犯罪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即可以警示犯罪學生重復犯罪,對其它學生也有震懾作用。以刑罰治理,雖能免于犯罪但學生并不知犯罪行為是可恥的;若以德治,優(yōu)化校園環(huán)境,就能端正學生言行,知恥而自覺規(guī)避犯罪。“如果一個人有幸生活在一個沒有任何促使其犯罪的誘因的良好環(huán)境中,他可能活到80歲也不犯罪”。依互動理論,我們“不僅應當研究犯罪對社會做了什么,而且應當研究社會對犯罪做了什么。” 首先是提升社會文明。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家克爾斯說過:“對公認的社會規(guī)范的離軌”,“是有它的社會根源的,是由社會環(huán)境引起的”。明確揭示了犯罪與社會環(huán)境的相關性。一要強力整治社會暴力文化,防范黃賭毒侵蝕,凈化校園周邊的人文環(huán)境,還文明殿堂的清凈。二要關注有心理疾患的學生,學校、社會要給予更多的尊重、理解、關愛,不可歧視、嘲弄他們。三是政府要做好大學生的就業(yè)指導工作,創(chuàng)造多方位的公平、公正就業(yè)的機會,多做實事,少做秀。緩解大學生進了校門就擔心未來就業(yè)的浮躁心理。四要切實關愛大學校園的弱勢群體。貧困不是誰的錯,既然貧困無法回避,就要教育他們堅強面對,做一個勇敢的人,用自己生命的力量去化解遺憾。“貧而樂,富而好禮”。 第二是家庭與學校互動。家長是孩子教育的啟蒙人,首先要盡量避免或減少家庭暴力的發(fā)生,以自身的模范行為影響和感召子女,給子女做出表率。其次學校要多與家庭取得聯(lián)系,經常溝通,防范于未然。使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溶為一體。等到學生已經越軌,學校再急急忙忙找家長,家長孜孜汲汲趕到學校,已悔之晚矣。 第三是規(guī)范道德修養(yǎng),強化“人文關懷”。首先大學教育應關注學生的生存與生命發(fā)展的空間,關注學生個體生命多樣性、獨特性和創(chuàng)造性。如果大學生缺乏對生命的理解及生命價值的追求,只是為獲取“何以為生”的本領,放棄了“為何而生”的思考,其后果是既不尊重他人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如同行尸走肉一樣漠視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二是教育學生面對現(xiàn)實,回歸到“立人”的人文本位上,以和諧的眼光看待世界,用敬畏的心態(tài)關注人的生命、生活,理解生命,尊重人的價值,盡量減少和避免校園心理行為犯罪而造成的傷害。老子《道德經》說“勇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三要讓學生知書達禮。“孔子曰“君子有勇無義為亂,小人有勇無義為盜”。作為當代大學生,要深刻領悟“有所為,有所不為”。在防范校園恐怖犯罪的同時,也要適當地教給學生應對暴力犯罪的技巧和能力,避免自身傷害。四是提高大學生耐挫能力。人的一生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是成長的良師益友,要正確面對,理智處理與周圍發(fā)生的矛盾沖突,做到溫、良、恭、謙、讓,寬容一點,給自己留下一遍海闊天空。
五、小結
毛澤東同志1957年在莫斯科大學接見中國留蘇學生時說過:世界是你們的,中國的前途是屬于你們的,希望寄托在你們身上。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興旺發(fā)達。因此,積極抵御恐怖暴力思想意識,鏟除恐怖暴力思想滋生和蔓延的基礎,把高校恐怖暴力犯罪的發(fā)生降低到最低限度,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