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也曾被小吏勒索 十年砍柴 不詳 摘要:曾國藩37歲那年,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按清代禮制,侍郎是正二品大員,可以封贈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三輩. 但曾國藩在道光三十年為父母和叔父母申請封贈,沒想到,具體操辦這事的"書辦"根本不買他的賬,因為他沒有專門托人送錢,就把他的報告扔到一邊"不議不論",搞得他在父母和弟弟面前很沒面子.后來曾國藩只好找在吏部任職的同鄉好友夏階平(后官至福建按察使)疏通關系才解決了問題.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各界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