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土地財政”是“偉大的制度創新”?
摘要:“土地財政”并非是一個正確的學術概念,“土地金融”才是更接近這一制度本質的表述.它是由城市土地國有、征地拆遷補償、國有土地招拍掛、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劃撥制度、中央-地方分稅制和中央地方事權劃分等一系列規則共同構成的產物.對“土地財政”的歷史作用以及未來存廢的討論還需要結合土地在資本市場與貨幣創造中的深層作用加以綜合考慮.針對“土地財政”長期以來的爭論透露出主流經濟學理論的缺陷,簡單套用主流經濟學已經不足以解釋中國經濟增長這一偉大的歷史事實.對“土地財政”的大討論不應停留在觀點對錯的爭論上,而是要深入到不同觀點所依托的理論上,從而將使這次討論當成為一次提升中國經濟學的寶貴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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