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民事責任規定之得失與調整
摘要:《民法總則》規定"民事責任"一章,是民法基本邏輯體系使然,也是承繼《民法通則》立法傳統以及總結民事司法經驗的結果。在該章現有的12個條文中,既有精彩的部分,也存在失當的問題,應當進行必要的檢討。在將《民法總則》規定為民法典總則編、整體通過民法典的時候,應當對其進行調整,完善民事責任規則體系,將好的規定繼續堅持下去,對其中失當的、缺失的規則進行修訂和補充,形成一個體系完整、規則正確、便于操作、卓有實效的民法典總則編下的民事責任規則體系,成為民法典總則編中重要的、具有閃光點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的社會生活中發揮更有效的法律調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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