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貿易便利化協定》及其對中國通關法律制度建設的啟示
摘要:WTO以其多邊性、法律導向性的制度特點最終承擔起促進貿易便利化的重任。2017年2月22日正式生效的WTO《貿易便利化協定》("TFA")是對WTO成員貿易便利化政策法規進行的技術性協調與法律性協調。中國繼2014年6月30日正式提交我國在該協定項下的A類措施通報后,于2015年9月4日正式完成接受TFA議定書的國內核準程序,成為WTO第13個接受議定書的成員。基于對協定文本條款措辭含義的一般性解釋與效力分析,我國應區分協定的義務性要求與鼓勵性建議,有針對性地進行制度對接與措施創新,并應充分利用特殊差別待遇給予的政策空間,切實推進我國的通關法律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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