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稱謂之弊探討 戚興偉 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 摘要:"犯罪分子"一詞屬于政治術語,而法律術語的使用必須準確、嚴謹。我國刑法中多次出現"犯罪分子"一詞,容易使司法人員心理上削弱對證據的客觀判斷,進行"先入為主"的有罪判斷。本文分析了"犯罪分子"一詞對刑事偵查人員、刑事審判人員分析案情、判斷證據時的影響和干擾。提出該詞的使用弊端重重,急需在現行刑法中剔除。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犯罪研究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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