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業秘密禁令制度的審查標準及程序設計
摘要:新民事訴訟法首次規定的禁令制度為商業秘密的保護提供了堅實的法理依據和強有力的工具。但立法對時效勝的過分追求,未能很好的實現對當事人間利益的平衡,同時,立法規定的簡括使得制度的可操作性面臨窘境。為實現制度功效的最大發揮、促進市場良性發展和社會糾紛解決,應再次全面審視商業密領域內的禁令制度,在注重實體效益的同時,應充分顧及程序公正;具體方法為改善擔保機.制、復議程宇,建立永久禁令解除機制、禁令申請錯誤的救濟機制、聽證程序等訴訟程序,以達致完整的商業秘密禁令制度體系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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