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治國方略的創(chuàng)造性轉換——從“德主刑輔”到“法主德輔”
摘要:中國傳統"德主刑輔"思想萌芽于周公提出的"明德慎罰"思想,經由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等古代思想家的繼承、改造和發(fā)展,最終形成了"德主刑輔"的治國思想。基于傳統"德主刑輔"思想的不足并受其思維方式的啟發(fā),反思當前學術界的"德法合治"觀點,本文提出應當實現治國方略從"德主刑輔"向"法主德輔"的創(chuàng)造性轉換。"法主德輔"論主張當代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同時發(fā)揮道德對國家治理的輔助作用。"法主德輔"論契合于道德分層理論,其依托的制度背景是我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制度。"法主德輔"論有助于克服形式法治的局限性,形成現代國家的治理理念。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原道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