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差序格局到平行結構:法治吁求社會行為結構的轉換 黃金蘭 廈門大學法學院 摘要:差序格局及與之相適應的偏正式文化心理和特殊主義行為取向,為法治在中國的運行設置了諸多障礙。可以說,此種社會行為結構不改變,法治在中國便難以真正實現。那么,一種什么樣的社會行為結構才是法治所需要的呢?本文認為,平行結構才能內在地促成法治。而如何實現差序格局向平行結構的轉換?關鍵的一點在于,應當用一種新的自我觀取代傳統的自我觀。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民間法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