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精神衛生法(草案)》的修改建議
摘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大多關乎每個人的權益,因此,從源頭上盡可能地保證法律的妥當性和科學性就至關重要,其直接指向便是法律草案。一般而言,立法背景和目的直接決定了法律的任務和核心理念,對此,需要有清晰的認識和把握。具體到草案文本的完善,固然有諸多因素需要考量,但就學者及其可能的影響而言,以在既有草案的基礎上進行必要之修正與完善較為可行。草案表現為內容與形式的結合,內容的設計重在落實法律之目的,并自規則本身加以保障;形式的設計重在文字的修辭、句讀的美感、語法的準確和體系的和諧。以此為出發點,《精神衛生法(草案)》應在內容上實現理念的現代化、要件的具體化、義務的明確化和責任化,在形式上本著信達雅和邏輯的要求做相應的增、刪、改、調之工作,并配之以修改理由,以明示問題之所在,并為他人進行批評提供可能,以達拋磚引玉之效,在眾人的交流和批評中推動立法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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