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核心價值:關于我國電網規劃建設的幾點思考——對2008年冰雪災害的反思
肖鵬
【摘要】“前車覆,后車誡”(注五)。大災之后,各行各業尤其需要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分析問題的實質,反思自身的問題,盡最大努力防止今后類似的災難重演。如果我們能以這場災害為契機,在未來電力發展中以新的價值觀為指導,從戰略高度加強電網結構建設,相信我國電力工業必將實現由量到質的轉變,從而能夠以強大堅固的電網從容應對未來各種復雜多變的挑戰。果能如此,將是這場巨大災害帶給我們的最大收益!2008年初春一場歷史罕見的冰雪災害,在全國范圍電網造成36740條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2016座35kV及以上變電站停運, 10kV及以上桿塔倒塌及損壞310321基,其中110-500kV8381基,導致3330多萬戶、約1.1億人口停電(注一),給經濟、社會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影響。其范圍之大、時間之長、受災民眾之多、基礎設施破壞之嚴重、社會經濟損失之巨大,前所未有,也為世界電力工業史所僅見。大災面前,百萬電力職工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大無畏的英雄氣概,爬冰臥雪,奮力抗災,用他們的生命、汗水和血肉之軀扛起了災難中的電網,譜寫了一曲感天動地、氣壯山河的英雄贊歌。事實證明,作為共和國的長子,惟有國有企業特別是特大型中央企業,才能在祖國最需要的危難時刻,不惜代價,不辱使命,砥柱中流,無愧為國家與民族的脊梁!
電力是現代社會和經濟運行的神經中樞、動力之源,這場災難的主因雖然緣自罕見冰災對電力設施的破壞,但電力供應中斷畢竟給社會和經濟運行造成了極大危害,給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作為電力系統直接參與這次搶險救災的一線指揮員,痛定思痛,舉一反三,深深感到確實有許多值得深刻反思、反省的問題。
一、電力企業的根本任務與核心價值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面對長期存在的電力瓶頸制約,在電力發展上一直存在著注重外延發展和發電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由此也形成了電力系統長期存在的“重發輕供不管用”的傳統觀念。據統計,建國以來我國電源建設投資約占電力總投資的70%,比發達國家高出約20個百分點。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形成的,無可厚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電力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特別是電源投資大幅增加,從1980年到2007年,全國電源投資總額達21097億元,裝機容量與發電量已躍居世界第二位,電力系統也進入了引以為自豪的大容量、大機組、高參數、特高壓、長距離輸電的新階段。但是,這一龐大的系統在這場突如其來的冰雪災害面前卻表現得如此脆弱,不堪應對:幾十萬基各級送電桿塔倒塌,數萬條高壓、超高壓輸電線路中斷,遠方電源基地無法送出,大型電廠無法接入系統被迫停運;孤網運行,大機小網,大容量、高參數機組無濟于事,大容量直流無法饋入;受端系統負荷中心、重要城鎮無電源支撐、上億人口受停電影響、數百萬人口長時間處于無電的煎熬之中……由此導致的骨牌效應將災害迅速擴大,電氣化鐵路大動脈中斷,沿途數百萬人滯留,輸油泵站及管線停運,煤炭及救災物資運輸受阻,通信線路中斷等等。觸目驚心的事實至少給了我們兩點啟示:①電力系統在實現以大容量、高參數為標志的規模化、效率化的同時使得遭遇的災害也被規模化、效率化并社會化了。②我國在電力資源的開發能力與確保電力資源在各種條件下有效配置的保障能力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反差,我國電力工業尚未完成由量到質的根本轉變。換句話說,在電力系統發、輸、配、用各環節中,僅靠發電規模和送出規模而缺乏其它環節及結構性要素的有機聯系與配合,是無法實現系統的整體價值的(注二)。
基于電力企業在國計民生、社會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和共用事業性質,從實現電力企業整體價值考慮,筆者認為,電源建設、電網建設的最終目標應當是在任何條件(無論是正常狀態,還是事故狀態、災害狀態)下盡最大可能滿足社會對電力的需求,最大限度保障電力輸送的可靠,也包括戰爭狀態。筆者曾于1999年科索沃戰爭結束時實地考察過北約對南聯盟電力系統實施打擊的過程,以及高導纖維炸彈對電力系統的破壞情況,歷歷在目,感觸頗深!作為電力企業,其根本任務應當是在任何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為電力用戶提供不間斷的、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尤其在當前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全社會更加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新的時代背景下,我國電力企業應當從以人為本的高度重新審視自己的核心價值。因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電力企業的核心價值必須是以客戶為中心,最終落腳在保障終端客戶用電需求這一根本利益上,這也是我們電力企業的核心能力與終極使命。因此,電力系統在災后重建中最需要重建的也正是這一核心價值,以下問題均由此引申而來。
二、確立以人為本、客戶至上的電力規劃指導思想
1.不同的規劃指導思想決定著不同的電網結構體系
我國的電力規劃體系起初并未將電源與電網分開考慮,但無論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還是在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中,都更多地關注了經濟指標體系的考量,而缺乏對價值體系的判斷與關注。電力規劃設計從電源側出發,還是從用戶側出發,兩種不同的規劃指導思想下所產生的電網結構尤其是電力供應和保障體系也是不同的。
長期以來,我國的電網規劃在很大程度上沿用著“電源先導、電網送出”的思維定式,重心是圍繞電源來做的,即電網規劃和建設是以電源規劃為依據,以建設和運行費用最小為目標,作為與電源相配套的“送出工程”、“配套工程”來安排的,一般情況下以電源“送得出、落得下”為基本目的。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以來,在開發能源基地和運力緊張等大背景下,電力系統又提出了“變輸煤為輸電”的觀點,并在此后的我國電力規劃設計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以電源基地送出為重點的長距離、大容量送出工程在電網規劃中更加得到強化。電力體制改革實施廠網分開后,發電側實行寡頭競爭,電源投入大幅度增加,從2002-2006年,電源年投資額由747億元增加到3122億元,年均增長高達43%,而同期電網投資從1578億元增加到2106億元,年均增長僅為8%(注三)。尤其是2003年的電源投資比改革前的2002年猛增152%,而當年電網投資為負增長-33.46%。應當說,各發電集團作為競爭性企業在圈資源、上規模及降低成本方面追求價值最大化的價值取向無可厚非,但由此造成了電源規劃在布局、規模、結構上與電網規劃基本脫節,電源建設的無序競爭使電力規劃逐漸失去指導作用。在上述情況下,我國電源建設朝著更加注重坑口、港口及路口電站以及大容量、高參數、大機組的方向發展,電網建設則更加朝著遠距離、超高壓乃至特高壓輸電的方向發展。與此同時,對電網結構特別是受端系統的規劃和建設更加滯后,其中城市配網及農網建設更是遠遠落后于主網建設,歷史欠賬甚多,積重難返。如貴州電網不同電壓等級分層分區不合理、重要受端系統缺乏電源支撐的電網結構;云南主網單向送出型、大規模功率穿越型的結構特征等,均反映了電網結構不盡合理、電網發展長期滯后于電源發展的問題。
2.從不同價值觀出發:最大差距體現在供電可靠性上
電力規劃指導思想的出發點不同,反映了不同的價值觀。電力規劃從電源端出發強調的是“送”,“送得出,落得下”,這在改革前主要考慮的是電力企業完成計劃指標的任務訴求,而改革后則主要體現在發電公司的企業利益;電力規劃從用戶端出發強調的是“用”,以用戶需求為依據制定規劃又落腳在滿足用戶需求,即體現所謂“用戶端→用戶端”的現代企業市場化服務理念,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均放在用戶利益。縱觀國際上發達國家電力系統,無一例外是以提高供電可靠性為根本任務、以保障終端客戶用電需求為核心價值的。與之相比,我國電力系統的最大差距正是體現在供電可靠性上。
以法國EDF公司為例,EDF對電力用戶承擔的責任與承諾體現在與政府簽訂的公共服務合同條款中,該條款對電網運營商在電能質量、供電安全、環境、電網維護及服務質量等方面均有明確的約定。如“恢復供電”條款規定,在重大自然災害條件下,須在5天內恢復供電90%,在人口密集區域須在30分鐘內恢復供電40%。這是電網運營者對政府和用戶的承諾,也作為政府對其監管的法律依據,EDF正是以此為出發點來確定電網規劃和運行的指導原則。這就確保了電力企業以保障用戶利益為依據指導電網規劃設計,EDF據此規劃建設了強大的輸配電網絡:擁有覆蓋全國的雙環400千伏輸電網絡,220千伏變電站深入負荷中心,以20千伏為主導(全法覆蓋范圍已經達到80%)的中壓配電網絡已經全面自動化。全部饋線滿足N-1(注四)的運行準則,有些重要地區達到了N-2甚至N-3的水平。因此電網在事故條件下及時轉供電的能力很強,供電可靠性很高。
我國的電網可靠性指標較國際先進水平有較大差距,盡管2001年制定的新標準中也規定了“N-1”準則,但由于種種原因,各地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很大差異,許多電網特別是西部欠發達地區電網至今遠未達到或尚未執行這一標準。
反思這場巨大的災害,我們應當深刻地認識到:電源建設與電網建設、輸電可靠性與配電可靠性、常規電力體系與應急電力體系、資源開發能力與資源可靠配置能力,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并且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必須作為一個系統工程統籌規劃,協調發展。而且,考慮到應對未來無法預知的突發性重大災害的需要,必須超前規劃、超前建設。因此,筆者認為,我國電力規劃的指導思想必須首先樹立以人為本、以客戶為中心的核心價值,堅持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以受端系統為核心,以用戶利益為根本,規劃建設合理的電網結構,其中包括不同規模、不同性質、布局合理、分層接入、能夠最大限度地提供電源支撐的電源體系,以及既滿足輸電可靠性、又滿足配電可靠性,能夠在任何條件下最大限度地保障終端客戶安全可靠用電的堅固電網體系。只有確立了上述指導思想,才能深刻地理解并有效地解決好以下若干重大問題。 三、電網結構的極端重要性
合理的電網結構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基礎。合理的電網結構必須是各級電壓等級電網與電源分布、電源規模、電源結構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綜合、完善的結構體系。這次災害帶給我們的重要經驗與教訓之一,就是使我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電網、電源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建設合理電網結構的極端重要性,必須從以人為本、以客戶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出發,重新審視電網結構問題。
如上所述,電力系統多年來的關注重點往往放在大型電站、電源基地、長距離輸電線路建設和220kV及以上主網建設上,對規劃、建設合理的電網結構,特別是規劃建設合理的受端系統明顯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欠賬甚多,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以受災最重的貴州為例,最嚴重時貴州電網一度解列為7片孤網運行。其主力火電廠、水電站主要集中在西北和中北部,重要城市以220kV、110kV及以下電壓接入系統的電源偏少;而東部電網的電源更少,僅有貴州電網總裝機容量的6.5%,且大部分負荷依賴500kV樞紐變作為主供電源。隨著一批500kV主干網陸續停運,接入該500kV系統的電廠隨之全部停運,致使東部銅仁、凱里、都勻地區大面積停電,而各相關區域電網十分薄弱并缺乏有效電源支撐,相鄰電網無法互為備用,互相支援,其中都勻市全部停電后孤立無援,以致全城乃至整個地區長達12天無法黑啟動(其間依靠柴油發電機和小水電提供部分民生用電和重要部位用電)。又如廣西桂林、云南鎮雄等市縣在孤網運行時,均是依靠當地小電源支撐,由35kV線路送出降壓到戶。其后數千臺柴油發電機(車)更是通過低壓網絡直接接入用戶。筆者由此聯想到1999年科索沃戰爭期間,塞爾維亞輸電網絡遭受北約轟炸破壞后,也是依靠單個配電公司孤網運行來保證基本電力供應。近年來美國和加拿大發生的幾次大的電網事故,其背景也都與電網結構層次不合理有關。耐人回味的是,這次停電時間最長的都勻電網因其擁有500kV日字型環網為背景的樞紐變及雙回路220kV主網供電,災前曾被認為是最為堅固的地區電網,其主網在災害中全軍覆沒,陷入絕境。由此假設貴陽電廠、凱里電廠、清鎮電廠等小電源如期關停,則貴陽、凱里等重鎮的災害后果不堪設想。事實上,在這場大災之中,正是110千伏及以下特別是中低壓配電網絡以及接入其系統的中小型電源,在保障重要用戶、基本民生用電方面,真正發揮了舉足輕重的支撐作用,功不可沒,發人深省。
1.合理電網結構的重心應放在受端系統
根據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合理的電網結構必須“滿足電網分層和分區的原則”。在此原則下,電網分區運行,互為備用;電源分層接入,布局合理。電網合理分區、電源分層接入都應該體現以受端系統為核心。因為受端系統是整個電力系統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實現合理電網結構的關鍵環節,是從根本上提高整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水平的重要基礎,是承載和實現電力企業核心價值的重要物質載體。因此,電力企業在注重主干網架建設的同時,應當更加注重區域網和配電網的建設;在注重輸電能力和輸電可靠性的同時,應當更加注重配電能力和配電可靠性的建設;在注重遠方、區外電源、坑口電站、大型機組及電源基地建設的同時,應當更加注重區內不同規模和不同結構、不同性質、對受端系統起支撐作用的電源建設。因此,受端系統電源建設除區外供電之外,必須考慮中小型支撐電源建設,并結合節能減排因地制宜建設冷熱電聯產等分布式電源、新能源以及應急電源。必須指出,受端系統不僅僅是指負荷密度高度集中的大城市,也包括中小城市、縣城和鄉鎮。民惟邦本。電力供應事關國計民生,尤應以人為本。
2.受端系統的當務之急是建設強大的配網
受端系統承載著客戶價值,按照N-1原則打造強大的配網,是保障客戶價值的重要基礎。合理的電網結構除滿足分層、分區的原則外,還必須至少滿足N-1原則,這是實現分層、分區作用、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物質基礎。前述法國EDF覆蓋全國的400kV雙環輸電網絡,其主干網架是按N-2標準設計的,配網則全部滿足N-1準則,重要地區達到了N-2甚至N-3水平,如巴黎地區采用內環、中環、外環三重環網結構的中壓網,每環均采用4條20kV線路,通過如此強大的中壓網絡支撐起簡單的高壓網絡。而巴黎城區的用戶均采用雙電源供電,饋線是按照N-2準則設計的。此外,EDF配網采用的主要設備容量很小,如225kV變壓器容量僅有10萬千伏安和7萬千伏安兩種,而且后者使用的比例很高,旨在強調小容量、多布點,以滿足N-2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國電力系統的配網建設長期未納入正常的規劃和建設程序,投入不足,欠賬太多,據統計,2002-2006年全國110kV及以下配網投資約占電網總投資的50%,而發達國家(如日、美、英、法)配網占電網總投資比例在59.1%-70.5%之間。我國中低壓配網的投入更加不足,據統計,南方電網“十五”期間35kV及以下城市配網投資為232億元,僅占電網總投資(不含農網改造投資)的22.3%。因此,我國配電網普遍存在著結構不合理、不滿足N-1、單輻射供電線路多、環網化率低、轉供能力差、設備陳舊老化、電纜化率低、電源支撐不足或缺少電源支撐、應急機制不健全等現象,配網總體水平相當薄弱,農網的建設標準和可靠性水平更加落后。
事實證明,沒有合理的受端系統和堅強的配網作支撐,僅靠營銷系統在客戶界面的優質服務、技術支持是無法從根本上保障和提升供電可靠性的,從而也就無法將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傳遞到位。
3.系統互聯與協調運行問題
電網結構的合理性還應體現在滿足各種運行方式下潮流變化的需要,實現系統互聯效益上。系統互聯效益主要體現在:一是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二是相鄰系統的互為備用,相互支援。在這場災害中,系統互聯方面有得有失。如這次冰災中曾分別由湖南、重慶電網為貴州東部、北部電網提供了黑啟動電源;廣西電網倒送貴州電網電力電量,保證了貴州境內一條重要輸油管道的正常運行和三個縣的電力供應;凱里電網架設臨時中低壓聯絡線支援都勻電網等。與此同時,這次災害中也暴露出一些電網間協調運行不力的問題。如湖南電網在貴州東部電網孤網運行、亟需支援的關頭,從自身電網安全需要出發,要求與貴州電網解列,這突出反映了互聯電網缺乏統籌規劃以及在事故情況下網間協調不力的問題。筆者由此聯想到科索沃戰爭中,北約摧毀并迫使從科索沃變電站到馬其頓、愛沙尼亞、黑山的輸電線路退出運行,意在最大程度地把南聯盟電力系統與鄰國電力系統隔絕,此例可反證系統互援的重要性。事實證明,國網與南網、相鄰省網與省網以及本省分區電網之間的互聯關系必須做到從大局出發,統籌規劃、互為備用、相互協同,以提高互聯電網相互支援的能力。
此外,遠距離輸電通道的安全性問題也應引起特別關注。除考慮多個送電通道應相對獨立、單一送電通道容量不宜過大、大容量電源分散接入系統等措施之外,在西電東送主通道中部如廣西地區建設具有明顯支撐作用的主力電源尤為重要。這次貴州災害暴露出的“貴網不保,東送為零”的教訓十分深刻。
四、關于電網建設的標準問題
電網或電力線路的建設標準本來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但由于線路覆冰是導致大面積倒塔倒桿從而引發了一場社會性災害的起因,所以電力線路的建設標準問題已經上升為一個敏感而倍受關注的原則性問題。
1.現行相關設計規程、規范滯后于電網發展的需要
我國電網架空輸電線路現行設計標準規程為行業標準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及DL/T436-2005《高壓直流架空送電線路技術導則》。據有關報道,此次冰凍災害天氣超過50年一遇,因而超過了行業現行規程規定的500kV線路30年重現期、220kV及以下線路15年重現期的設計標準。應當說,上述設計標準主要是按照輕冰區考慮的(導線覆冰20mm以上為重冰區),而我國至今沒有重冰區、中冰區交直流線路設計規程的國家標準,目前僅有的重冰區設計技術規定是1998年由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批準的,尚未形成國家正式執行標準,這給覆冰區線路設計時冰區劃分標準及設計條件的選擇造成了困難。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826-1991已規定“按保證強度使用,覆冰荷載根據不同的可靠程度要求,分別取50、150和500年一遇數值。”事實上,這次災害中遭受重創甚至毀滅性破壞的線路大多是按照輕冰區標準設計的,根據對500kV線路倒塔、受損情況統計,這次災害中15mm及以下輕冰區鐵塔損壞達94%,20mm及以上重冰區鐵塔損壞僅占6%。這也說明我國有關這方面的電網建設規程、規范滯后于電網發展的需要。
2.對以往同類災害的經驗以及有關研究成果的運用重視不夠
事實上,我國自上世紀50年代遭受嚴重的覆冰災害以來,在隨后的60年代、70年代、80年代、90年代乃至本世紀均不同程度地發生過比較嚴重的覆冰災害,其局部地區線路覆冰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破壞程度也相當嚴重。早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對線路覆冰問題以及微地形、微氣候條件下的送電線路設計問題就已經有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成熟的經驗。如云南電力設計院線路專家王守禮等同志關于《云南高海拔地區電線覆冰問題研究(1993)》、《微地形微氣象對送電線路的影響(1999)》等研究,對各類覆冰形成的條件、特征、冰區劃分、線路走廊設計以及重冰區抗冰措施等均有詳盡的研究,并結合實地運用經驗提出了諸如:重冰區采用抗沖擊荷載好的自立式鐵塔、加大重冰區線路導線安全系數、對檔距較大的重冰地段采取增加桿塔、縮小檔距等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5年湖南電力系統遭受嚴重覆冰災害之后,也有人曾發表過一批很有價值、頗具水準的研究成果,如劉純等人的《湖南500kV輸電線路覆冰倒塔原因分析(2005)》、易輝的《湖南電網冰害事故天氣成因分析(2005)》、吳文輝的《湖南電網覆冰輸電線路跳閘事故分析及措施(2006)》,對災害成因及防范措施都做了比較深入的分析論證。可惜這些寶貴的經驗和研究成果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未能及時形成有關規程規范的國家標準,因而也未能在實際電力線路設計中得到廣泛應用。
3.設計問題尤為關鍵
這次災害造成幾十萬基桿塔大面積倒塌、斷線,固然主要緣自不可抗力及線路標準問題,但不能否認與線路設計質量和水準有密切的關系。
第一,送電線路設計通常被認為是一項簡單設計,這些年設計單位為適應時間緊、任務重的需要補充了許多新生力量從事這項工作,這與上述有深厚理論基礎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工程設計專家相比,顯然是一個薄弱環節。實際上,線路設計不僅需要電氣、結構等方面的知識,而且尤須具備氣象、水文、地質、地理等相關方面的知識結構,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設計工作,要求設計人員具備較高的專業水準和綜合素質。在實際設計中除了做好案頭工作外,還必須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實地踏勘調研,針對現場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做出差異化、精細化的設計,從而在氣象區選擇、塔型塔材選擇、線路走廊對高海拔、重冰區等不利地段的避讓以及安全設防裕度等設計條件的選取上做出恰當的選擇。昭通電網由不同單位設計的兩條走向相同、海拔變化不大的110kV線路,災害中一條倒塔26基,嚴重損毀,另一條無倒塔,輕微受損,形成鮮明對比。
第二,線路走廊設計不僅要考慮線路走向、曲折系數、建設成本等技術經濟指標,也必須關注運行維護成本,體現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目前大量線路穿行于人跡罕至的崇山峻嶺之中,給檢修維護帶來難以想象的困難。如這次擔負云南電網220kV大鎮線搶修任務的14集團軍118團官兵從出發到抵達指定位置,整整跋涉了5天時間;搶修人員以血肉之軀在冰天雪地中風餐露宿、爬冰臥雪,數噸重的桿塔器材動輒人拉肩扛達幾公里甚至十幾公里,可謂艱苦卓絕!
第三,投資方或業主方長期以來對設計單位提出的控制工程造價的觀念根深蒂固,設計“優化”往往成為設計簡化和降低造價的代名詞,這種現象不可能不對線路設計造成一定的影響。
筆者認為,電力線路設計事關國計民生、經濟命脈、國家安全,乃百年大計,必須確保質量和安全。但在當前條件下,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普遍提高線路設防標準是不現實的。只能是在弄清線路損毀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因地、因網、因線制宜地提高設防標準并進行改造、加固,關鍵是在提高今后線路設計質量和水準上下大的功夫。
五、關于應急機制建設問題
應對重大災害的經驗與能力,體現了應變重大危機的實力,也是在重大危機面前、應急狀態當中,體現以人為本、客戶至上思想的機制保障。一套健全的應急機制應當包括災害預警、物資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準備、組織機構協調機制以及快速應急系統等方面。健全完善的應急機制可以有效降低突發危機所造成的損失與影響。這場災害暴露出我們的應急機制在上述諸方面以及應急經驗上都還遠不能應對此類重大危機,以致倉促應變,效率不高,停電面積大、時間長,恢復困難。
關于應急機制的建設,國際上已有先進經驗可以借鑒,仍以法國EDF為例,EDF建有強大的應急搶修中心,搶修隊伍配備功能齊全的應急箱,包括搶修所需設備、發電機、專用工具直至飛機的租約等等一應俱全,隨時待命。在遇到緊急或重大事故、自然災害造成的突發事件時,租用大型運輸機運送應急救箱到現場,力爭在24小時內完成臨時供電。在應急理念上,強調優先復電,先易后難,錦上添花的事后做。另外,為保證提高供電可靠性,EDF日常配備了大量移動式應急發電機:1000臺 10kW-400 kW(EDF定制,可并網運行),800臺 3kW-10 kW(汽油),600臺 30 kW-1000 kW(柴油),并已經全面實現了帶電作業。為了應對突發事故,EDF每年組織一次全國性大規模的反事故演習和日常應急培訓,其對危機的管理已實現常態化。借鑒國際經驗,目前南網已要求全網將這次應急使用、即將陸續退出運行的5000多臺柴油發電機登記造冊,作為應急物資儲備納入應急管理機制。
對比世界先進國家,我國電力系統在健全和完善重大災害應急機制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時不我待,任重道遠。
六、結論與建議
1.我國電力系統在實現發電裝機和發電量規模世界領先的同時,也暴露了在電力資源的開發能力與保障電力資源有效配置能力之間存在的較大反差。缺乏了發、輸、配、售諸環節的有機聯系,就無法有效實現電力系統整體的價值傳遞。
2.我國電力企業必須從以人為本的高度重新審視自己的核心價值體系,將任何條件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不間斷電力供應作為電力企業的核心能力和根本任務,將核心價值真正落腳在終端客戶利益上。
3.以上述核心價值體系為依據,從國家安全和能源安全的戰略高度,重新確立我國電力規劃和電力建設的指導思想。其要點是電力規劃必須堅持電網與電源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協調發展的原則,以受端系統為核心,以用戶利益為根本,完善電源結構,強化配網建設,實現合理的電網結構。為此,電網的結構設計和分區可以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
4.重點抓好受端電網建設,優先發展負荷中心地區不同規模、不同性質、不同結構的支撐電源,大力強化配電網建設,加大配網建設投入,將配電網的建設納入正常的規劃、建設、管理程序。
5.考慮到受端系統各類支撐電源或保安電源建設成本、運行費用較高,需要一定政策支持以及與電網調度運行的密切關系,可參照調峰調頻電廠的建設模式,支持電網企業參與此類電源的開發建設。
6.為應對各種重大災害,確保城市安全,把電力發展規劃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7.學習國際經驗強化我國電力系統應急機制建設,完善應急電力體系,實現應對危機的常態化管理。
8.及早研究確定我國電網未來的目標網架大格局和運行方式,明確我國電網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
“前車覆,后車誡”(注五)。大災之后,各行各業尤其需要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分析問題的實質,反思自身的問題,盡最大努力防止今后類似的災難重演。如果我們能以這場災害為契機,在未來電力發展中以新的價值觀為指導,從戰略高度加強電網結構建設,相信我國電力工業必將實現由量到質的轉變,從而能夠以強大堅固的電網從容應對未來各種復雜多變的挑戰。果能如此,將是這場巨大災害帶給我們的最大收益!
注一:根據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搶修電網指揮部、南方電網和國家電網統計數據整理。
注二:與此密切相關的還有一次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與二次能源協調的問題。事實上,我國一次能源開發與電力開發在總量、結構和布局關系上都存在著如何相適應的問題,如小煤窯保大電、缺煤停機、缺油少氣等問題已十分突出。本文重點關注電力系統內部問題,故在此不作贅述。
注三:數據來源:中電聯《中國電力五年發展成就報告》。
注四:“N-1原則”指正常運行方式下電力系統中任一元件(如線路、發電機、變壓器等)無故障或因故障斷開,電力系統應能保持穩定運行和正常供電。
注五:《漢書·賈誼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