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從《中國文化與基督教的沖撞》譯瑕看翻譯的難度
顧驍南
論文關鍵詞:中西文化翻譯難度 論文摘要:通過閱讀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所著《中國與基督教的沖擊—一種文化沖突》一書可以發現,此書在翻譯中存在很多不足,最主要表現在漏譯、錯譯、中譯文與原文意思相佐、缺乏原文的佐證等幾方面。這就提醒人們,在做學術著作翻譯時,譯者不但要具備較高的外文功底,同時還應具備較高學識素養,尤其是對兩國文化及其差異的掌握更為重要。同時還要求譯者要對工作一絲不茍,耐心對照原文,以防漏譯、錯譯,甚至意思相左等常見失誤的發生。 由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所著《中國與基督教的沖擊—一種文化沖突》( China and the Christian Impact一a Conflict of Cultures)一書,通過采取了一種獨特的寫法,即抽出歷史中的一段時期—如此書涵蓋的時期是17,18世紀,在宗教、哲學、倫理、政治、社會等層面上,旁征博引,突出介紹了200年間儒家、道家、佛家、基督教的復雜論戰,反復論證了中西傳統精神文明之差異、思想觀念之懸殊。但隨著深人研讀,此書呈現給讀者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那么這其中是不是在翻譯方面存在某些問題呢?經過深人探索,不難發現此書在翻譯方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一、譯文中存在的問題 (1)漏譯。中譯本第65 — 66頁:“真理并只由一種宗教才能夠包容的理想,有助于這種如所發生的借用及同化作用的發揮。”上文講儒道釋的相互影響,但這句話實在看不懂。原書65頁是這樣的:" The ab-sence of any system or dogmatic construction facilitated such borrowings and assimilations as did,above all,the absence of the idea with which we,in the west, are so familiar , namely that is only one truth and only one reli-gion can encompass it"。由此可見,中譯本顯然漏譯了不少。原話的意思略謂,由于中國沒有任何教義式的思想體系,所以才使儒道釋易于相互借用和相互認同,不像西方只有“一種真理,一種宗教”。 (2)錯譯。第127頁:“他(徐光啟)甚至提議在廣東或某個小城市作一個地區性的嘗試。”(指傳播基督教)原文是“one canton",指一鄉、一鎮或一區。這里的“廣東”純是錯了。譯者把“one canton”看成專有名詞“Canton”了。況且“Canton”是“廣州”的舊譯,也不是“廣東”。 (3)中譯文與原文意思相左。如第72頁:“許大受在批駁基督教時,談到儒教對與不可知的事情相關的問題的隨意處理。”這里譯者把“discretion "(審慎,謹慎)錯譯為“隨意處理”,意思就完全相反了。謝和耐在這段話里要說明儒家的“未知生,焉知死”是一種謹慎的態度,引述明朝人許大受以為佐證。然而,一字譯錯,整段話都不得其解了。 (4)缺乏原文的佐證。第178頁:“當理學家高攀龍試圖理解其先輩程穎所說的精神是肉體的一部分這句話的含義時……定稱:‘很高興能有此發現,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精神不單是方寸之間的一種屬性,而是整個肉體構成的精神。”’若單純從英譯中的角度看這句話并沒有什么問題,但若仔細思考,則會發現這句話并不像是程穎和高攀龍所說的語言。我國著名語言學者曾提出,謝和耐原意是說中國沒有“靈魂”與“肉體”相分離的觀念,而基督教的“靈魂”( soul )在中國找不到對應的字,他反復強調的中國典籍里的“魂”絕非基督教中的“靈魂”。從翻譯上揣度,謝氏用“而nd”表示心,中文譯者則又把“而nd”譯成“精神”。至于在英文是“body",反回中文就自然變成“肉體”,于是就出現了上面程穎和高攀龍那樣的話。然而,據國學學者估計,文中程穎那句話或應是“仁者渾然與物同體”之意。謝氏把“仁”理解為“心”也無根據,新理學有“本心為仁”之語。至于高攀龍那句話,中譯本漏掉了注角,查原書注,這句話轉引自B"L泰勒的文章《高攀龍文選研究》,可見謝和耐并沒有查到第一手原文。據國學導師提供的《高子遺書》,按黃宗羲《明儒學案》轉述,高攀龍曾偶見明道先生“萬變俱在人,其實無一事”之后驟然感悟到透體通明,豁然開朗,說他覺得“至此六合皆心,腔子是其區宇,方寸亦其本位”(《明儒學案》第140頁)這幾句話與“仁者與物”略合。 二、譯者的國學缺失 以上問題的出現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那就是作為初涉譯壇的青年人,特別要注重自身的“國學修養”。正是由于許多“國學問題”沒有弄清楚,許多名詞、概念與譯文無法準確匹配,以致影響了譯文的學術質量。這些問題在此書中屢見不鮮。
如本書第72頁“《易經》的附錄指出,創造生命的能力是難以捉摸的,而飄忽不定的靈魂是變化的原因。”這是從英文直譯過來的。查英文版第69一70頁,原文為“The appendix to the Book of Changes states it is the most subtle of energies which create beings and that errant souls are the causes of Change.”此句出自《易傳·系辭》“精氣為物,游魂為變”。不難想象,此前一定有人將這兩句話直譯為白話,然后又譯成英文。現在再由英文轉譯成中文,因此與原義就相差甚遠。當然,把“氣”譯為“energies”且定為復數;將“the most subtle”譯為“精”,也屬揣譯,這里有原作者的理解問題。然而譯者不加深究,只按字義把“energies”譯為“能力”“能量”等等,也就不足為奇了。正因為如此,下文說“朱熹以原始能量的變化來解釋一切事物”便發生了類似的誤解。“能量”顯然是“氣”的誤譯。朱熹以“氣”為形而下之“器”,是“生物之具也”。他認為“如陰陽五行錯綜不失條緒,便是理。若氣不聚時,理亦無所附著。”所以原著認為,朱熹是以原始的“氣”衍生出千變萬化來解釋萬物的。對于朱熹來說,“氣”就是“器”,就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