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老齡化背景下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淺談
范深 張朝輝
論文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農村養老保障;農村養老保險
論文摘要:人口老齡化已成為世界關注的主要社會問題之一,也成為我國21世紀最突出的難題之一,給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帶來了嚴峻挑戰。農村人口老齡化不僅關系到農村老年人的具體生活問題,也關系到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建立一個與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老年保障體系成了政府和社會的重要任務。
伴隨著21世紀的到來,我國面臨著人口老齡化的問題。1999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就己經達到7. 10%,達到并超過國際公認的老齡化標準(7% ),這也就宣告我國已經正式跨人了老齡化社會階段。人口老齡化正在廣泛而深刻地影響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尤其給養老保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大部分的分布格局,直接決定著我國老齡人口的分布狀況,大部分都居住在農村.老年人口分布的地區差異,使得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更加突出。中國目前建立的養老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鎮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建立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1、人口老齡化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影響
1.1人口老齡化加重了農村家庭養老負擔 依據國際標準,中國于1999年正式跨人老齡化國家行列,并且2000年中國農村65歲以上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已經達到7. 50%,預計到2030年,這一比重將達到17. 39%。中國農村在經濟發展水平依舊不高的情況下迎來了老齡化,同時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作用,農村人口結構發生變動。在單個農村家庭人口數量下降的情況之下,出現“4 -2一1”的“核心家庭”模式。這就使得撫養比重增加,單個勞動力的養老負擔加重。目前中國農村平均每8個勞動力供養一個老人,到2050年,每2. 5個勞動力就要供養一個老人。隨著經濟發展、農村養老保障需求的不斷上升、人口年齡結構快速向老齡化發展給農村家庭帶來愈加沉重的養老負擔,農村養老保障問題將會愈加顯現出來。
1. 2農村傳統的養老保障方式面臨挑戰 老齡化給中國帶來的挑戰是十分嚴峻的。中國老齡化的速度如此之快,老年人口的規模如此巨大,養老保障將是中國人口老齡化過程中面臨的最大挑戰。隨著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動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村人口的老齡化速度已經超過城市。目前,農民養老仍然主要依賴于傳統的家庭養老和土地保障形式。“自我保障為主,集體保障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雖是農民養老保險的基本籌資方式,但在具體實施上,地方政府為了減少本地企業的負擔,盡量縮小了這一比例,甚至為零。隨著這一部分補助的減少,國家對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的“政策扶持”也就失去了現實意義。在人口老齡化與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傳統的家庭養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速度比人們預計的要快得多。農村養老方式處在轉型階段,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削弱,社會保障體系還未形成,如何應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風險,正在逐步成為一個嚴峻而緊迫的問題。
1. 3人口老齡化迫切需要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由于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在加快,而我國農村地區的人口老齡化速度一直高于城鎮地區,農村老年人口占老年總人口的大多數。借鑒國際經驗,針對人口老齡化將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我國應在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至少20 -30a,及時地建立適當的老年保障制度,進行足夠的資金儲備,以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給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帶來的壓力。根據人口學專家的研究表明,我國人口生育高峰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假設按60歲即為老年人口推算,我國將在2020年以后陸續進人老年階段,并且人口老齡化會突然加速而達到高峰。可見,就目前來講,我們恰好有20一30a的準備時間。我們應該好好把握這一大好時機,利用這一時差在農村建立適當的老年保障制度,來保持社會經濟穩定和快速發展。否則,幾十年后,將會使我國陷人另一困境。因此,可以說,及時恰當地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是巫待解決的社會重大戰略問題。
2、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意義
2.1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建設農村養老保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因此,推進農村養老保障建設,有利于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不公平狀況的改變,可以有效緩解城鄉二元制社會經濟結構造成的發展不平衡狀況,提高農村社會文明的質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2. 2改變傳統養老觀念.促進計劃生育政策落實社會養老的發展將改變農村傳統的養老觀念,這將大大降低農村計劃生育的難度。“養兒防老”是一些地區農民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多生孩子的主要原因。一些貧困地區的農民,寧愿舉家出走,放棄自家的房院,也要多生一個男孩子。因為,子女特別是兒子是他年老體衰、失去勞動能力之后的主要依靠,甚至對許多農民來說也是唯一依靠。相反,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鄉村一般有敬老院等各種老年福利設施,養老費用全部或部分由集體經濟承擔,“養兒防老”的觀念淡化,計劃生育工作比較容易開展,人口自然增長率也比較低。所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農村人口“老有所養”的問題,逐漸把農民的思想從“家庭養老”引導到“社會養老”上來,對于轉變幾千年來人們“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對于促進計劃生育這項基本國策的落實,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2. 3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重要目標,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建立,等同于增加了農民的收人,對于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實現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戰略意義。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也將大大推動傳統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農村轉移,加快我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
3、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對策
3.1加強農村杜會養老保障的法制建設雖然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制度構建,已經有了十幾年艱難探索的實踐經驗,但一直存在法律依據缺失的問題。我國基本法律中涉及到農村養老保障的論述只在憲法、勞動法中有少數原則性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其實施,而不僅僅是社會政策的形式。我們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財政、金融和稅收體制改革,盡快制定并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穩定性。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障法律的監督機制,以確保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的收繳、支付、運營的規范性,防范社會保障資金的風險,并通過合理運作使其不斷增值,以更好地滿足農村社會養老制度建設的需要。
3. 2強化政府責任,加大扶持力度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行,最根本的問題就是養老資源的供給問題。目前中國農村養老保險主要依靠個人交費,政府基本沒有投人資金。調查研究結果表明: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社會化養老的主體是社會,是以社會運作的方式實現的。而能夠代表社會、管理社會的主導者是政府。對于養老保險,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國家出大頭。在包括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世界有數據可查的131個國家中,至少有129個國家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均是全部由政府撥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頭,受保人出小頭。德國聯邦政府的補貼占農民年金保險總支出的80%。中國政府用于社會保障的比例是世界較低的。中央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中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的投人也是絕大部分給了城鎮職工。
鑒于目前我國政府財力有限,城鄉差別還比較大,可以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根據當地維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設計城鄉有別的社會養老保險標準,由政府和村民共同承擔保險費用。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險所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型”,才能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3. 3發展經濟,提高農村養老保障能力提高農村養老保障層次的關鍵還在于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人。要提高農民的收人,主要在于將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和農村非農產業。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措施有: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各種中小型企業,這應成為當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主渠道;推動小城鎮進一步發展,協調發展大中小城市,充分發揮城市的集聚、擴散和輻射功能,從而有效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發展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進行農業內部挖潛;積極發展農村教育,努力提高廣大農民和農村人口的素質,擴大農民的就業面;創造寬松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取消對農民進城務工的不合理限制,給農民平等的就業機會。
3. 4積極推動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外出就業的農民工已超過1. 3億人。由于其工作流動性很大,不能確定未來的預期,再加上繳費以后要經過幾十年才能受益,因此他們參加養老保險的愿望不很強烈。針對農民工的這種思想狀況,建立起來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應該有助于農民工的流動和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同時注重社會保障與土地保障的替代關系,把建立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與改革現行的土地政策結合起來考慮,引導農民工進人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養老保障體制,放棄土地。農民工一旦放棄農村土地使用權,就可以直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并以土地使用權折算成參保年數,直接進人農民工的個人賬戶。這樣既增加了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的積累,促使農民工從傳統的土地保障平穩的過渡到社會保障,又加快了土地流轉,防止土地零碎化,促進農村土地經營規模的擴大,加快農民城市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