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分析論綱
佚名
提升社會管理水平和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是一項涉及層面廣、觸及問題多、解決難度大的社會上作,需要社會各界同心協力、齊抓共管。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的關鍵是明確政府和社會的責任分工。 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就存于政府、市場與社會三者的合作與共識。具體說來就是,社會管理主體從國家一元轉向多元,走向政府、社會組織、社區組織、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管理;社會管理方式從命令——服從的單向度統治行為轉向各個主體之間的協商決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的治理活動;社會管理手段從行政手段為主轉向綜合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市場機制以及社會自助和互助等多種手段;社會管理資源投入和服務產出主體由政府一元走向政府、企業、民間組織、社區等多元主體共同承擔;社會管理方式從以行政管制為主轉向以提供社會性公共服務為主;社會秩序從強制性秩序為主轉向強制性秩序與自治自律所形成的自發性秩序并重;社會管理中權力配置格局從政府集中管理轉向給社會放權和為公民增權;社會管理重心從單位轉向社區;社會政策制定從封閉、神秘方式走向公眾參與、多方協商和透明化決策。 五、重構社會管理體制的基礎與創新的重點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基礎應該是社區。過去相當長的時期中國的社會管理體制建立在單位組織的基礎之上。“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社會組織體系發生深刻變化,傳統的行政化單位體制逐步瓦解,國家在相當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原有單位承擔社會職能的組織基礎,同時強調現有單位在改革中剝離原來承擔的社會職能,實現社會職能社會化(以及某種程度的市場化)。”原先“一統天下”而“無所不包”的單位制管理模式,已經逐步讓位于以居民自治為載體的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整個社會管理體制的基礎發生了轉變,過去是以單位為基礎,現在以社區作為基礎。日益復雜和增多的社會需求和問題,都需要在原有的單位體制之外得到解決,社區就成為這樣一個載體。社區建設成為城鄉基層社會管理體制轉型的標志。因此,推進社區建設,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是加強社會管理的基礎性工作。 應當指出的是,城鄉社區居民的需求多元化,需要有多元化的組織來應對,因此,社會組織的培育與建設將成為中國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的重點。改革開放以前,長期的計劃體制在縣鄉兩級造就了龐大的“全能政府”,政府組織對農村經濟社會事務無所不包、無所不攬。在政府強控制模式之下,中國基層社會民間社會的“自域”范同非常狹小,力量也非常薄弱。面對新形勢與新任務,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分工和協作,是加強與完善社會管理的必然要求。社會管理體制創新,要有利于調動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參與力量;有利于實現公共資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問的良性互動。 在目前中國社會自治能力較弱、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的情況下,應進一步發揮公眾依法有序參與的作用,將公眾參與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政府應因勢利導、順勢而為。一是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明確社會組織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圍、經費來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維護和確保社會組織對社會管理的參與權;二是放寬政策,創造環境,降低門檻,放手發展城鄉各類社會組織,促其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的社會管理;三是引導社會組織進行公開、透明化的運作,促進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承擔社會責任,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支持和鼓勵城鄉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慈善組織、群眾性文體組織、科普組織和為老年人、殘疾人、困難群眾提供服務的組織;積極發展以衛生保潔、治安巡邏等為主要內容的城鄉社區志愿服務隊伍,鼓勵和引導居民從事社區志愿服務;在農村,因地制宜,培育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提高農民群眾的組織化程度和參與市場競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改變單家獨戶闖市場的弱勢地位,達到促進農村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的目的。通過社區民間組織,使村民在參與各種活動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