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經濟全球化與保險安全
佚名
作為經濟的一道防火墻,保險產業承擔著經濟補償和保障社會穩定的職責。但是在為其它行業分散風險的同時,保險業自身成為風險的積聚池,潛伏著各種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安全隱患。入世后,我國保險業一方面要加快進程,另一方面要加大開放力度。發展中的新,如資本金不足、管理滯后與業務發展、人才缺口擴大等將進一步暴露;開放中的考驗,如監管模式轉換、保險基金流動性增強、外資保險公司對市場的爭奪、國際事件的沖擊等,將對我國保險業構成新的挑戰,威脅著保險這一幼稚產業。因此,夯實保險業安全的基礎,構筑保險安全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經濟全球化過程中世界保險業的新趨勢
保險業在我國是朝陽產業,也是幼稚產業,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僅僅走過了二十幾年的路程,市場空間很大。但在發達國家中,保險業早已走入成熟期,是一塊巨頭林立、競爭激烈的領域,使當前國際保險業呈現出以下趨勢:
1.混業經營的大潮塑造了新的競爭格局
1999年11月4日,美國通過《服務法案》,同時廢除1933年生效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從而結束了美國金融分業經營的,揭開了全球金融業再次走向混業經營的新篇章。,歐美金融市場逐步形成了以下三種類型的混業經營模式:第一種是美國的以金融持股公司和銀行金融子公司為主要特色的模式;第二種是英國和加拿大的通過銀行子公司從事多種金融業務的制度形式;第三種是德國的綜合銀行制度。混業經營是國際金融業競爭加劇、金融自由化程度加深和金融產品創新頻率加快的結果,而混業經營的主導地位得到確認后,反過來必將推動金融產品的更新換代與金融的擴張并購。國際保險市場上將涌現出越來越多的“金融航母”,通過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產品的相互依托、相互滲透,把它們的觸須伸向全球保險市場的各個角落。
2.全球化進程引發了新的市場爭奪戰
導致保險全球化的原因,首先是客戶需求的全球化。跨國公司的全球化戰略要求其在世界范圍內安排保險計劃,對巨災保險的需求促使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利用國際保障資本。其次是保險人自身發展的要求。大型保險公司在國內市場相對飽和、邊際利潤率持續下降之時,必然產生向外擴張的沖動,通過保險資本運作、戰略聯盟等多種形式實現對新興市場國家保險市場的占領。再次,各國保險市場的相繼開放加速了全球化進程。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地區以及波蘭、羅馬尼亞等東歐國家的保險市場先后對外開放,使跨國保險公司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
3.此起彼伏的創新不斷變換著保險業的面目
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二戰結束后,國際保險業在經營理念、組織形式、管理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的創新,在創新中拓展自身的發展空間:上個世紀50年代萌發出具有投資功能的壽險投連產品,60年代出現真正意義上的自保公司,70年代開墾銀行保險領域,80年代推出萬能壽險和變額壽險產品,90年代衍生保險證券化產品。隨著人們對保險的不斷認識和險種設計的不斷創新,以往被視為不可保的風險也逐漸步入可保行列。保險業在產品創新中拓展了成長的空間,施展了自己的拳腳。
信息技術革命和國際互聯網的運用,悄悄改變著傳統的保險產品樣式和保險營銷方式。保險公司網站、網上保險超市、網上金融超市、網上風險交易市場、網上風險拍賣市場等電子商務模式孕育而生,為保險創新構筑了前景廣闊的技術平臺。
4.保險的國際化催促了保險監管的國際化
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推動了各國保險監管模式的轉變,保險監管呈現由嚴格監管向寬松監管、由事前監管向事后監管、由市場行為監管向償付能力監管的趨勢。但在加強自律、放松監管的同時,各國保險監管機構之間加強了交流與合作,以適應保險資本和服務國際化的需求。為解決保險監管的協調和相互認可問題,推進保險監管國際化,1973年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宣告成立,在促進交流、協調政策、商訂國際標準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二、保險安全的含義
保險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一部分。所謂國家經濟安全,是指一國經濟發展和經濟利益不受到外來勢力根本威脅的狀態。由于保險業既是經濟產業,又是國家經濟安全的一道防線,保險安全可以理解為三層含義:
1.本國保險業的生存與發展
金融保險業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保險業的充分發展,具有提升產業結構、提高就業水平的作用。從電子商務的運用、產品精算與風險管理的角度而言,它是知識密集型的產業;從保險服務建設以及風險對保險公司規模的要求而言,它是資本密集型的產業;從保險所需的廣大營銷隊伍而言,它又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同時,保險業涉及面廣,關乎國計民生。因此,無論哪個國家都不會輕易放棄對保險業發展的控制。
2.保險產業的持續發展
本國企業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國外資本對國內保險業的滲透不可避免,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在保險市場中的份額有增加的趨勢。但是,在保險公司本土化戰略的推行下,在監管機構對償付能力、保險基金的嚴格規定與監控后,外資公司已成為本國保險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時的保險產業政策力求為所有保險公司提供良好的生存環境,實現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實踐證明,對進入本國的外國保險公司施行國民待遇的大多數國家里,保險業呈現出百花爭艷的繁榮局面。眾多的保險公司有助于形成較穩定的抗風險結構。
3.保險業對國家經濟的保障
保險業要在關鍵時刻保障國家的經濟安全,在大災大難后發揮穩定局勢、減少損失的作用。這一點在發達國家中也得到了充分表現。9·11事件后,美國以其龐大的保險、再保險網絡為被保險人提供數百億美元的賠償,減輕了恐怖事件對經濟和社會的震蕩。雄厚的保險基金成為國家安全的一道堅實屏障。
三、保險全球化對保險安全的
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保險業的大門將進一步開放,國外保險公司對我國保險市場的影響也將越來越大。由于自身因素以及外來影響,使我國保險業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加,風險有所加大。
1.保險市場開墾力度不夠,為外資公司留有迅速擴張的空間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的保險費收入以每年兩位數的速度遞增,但年輕的保險市場距飽和狀態還有相當距離,有效的保險需求還遠未得到滿足。2002年我國保險密度只有 237.64元,保險深度只有2.98%,而2001年世界平均保險密度為393美元,約是我國的13倍,世界平均保險深度為7.83%,約為我國的2.6倍。縱深市場的空白使國外公司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保險資源、搶占市場份額,而無需從中資公司“口中奪食”。
2.市場主體規模的差距使我國保險業處于競爭中的劣勢地位
國外保險公司經過長期的,制度健全,實力雄厚,保險巨頭均有百年,如英國商聯成立于1696年,紐約人壽成立于1868年,與國際保險“百年老店”相比,我國保險公司起步較晚,規模不大,國內所有公司的資產總和也無法與一家國際保險巨頭抗衡。
3.中資保險公司在面臨人才稀缺的同時要承受境外公司對人才需求的壓力
保險業的發展需要源源不斷的人才,中資保險公司既要培育自身的專業人才,又面臨著人才跳槽的尷尬局面。2000年以來,上海、廣州等地相繼出現了多起大規模人才轉司事件,說明中資保險人才爭奪戰已經打響。外資公司的進入和保險人才的國際流動將在短期內對中資保險公司形成沖擊。
4.中資保險公司的素質缺陷給今后的發展留有隱患
首先,在產品創新能力方面,從業人員經驗有限、數據資料積累不夠,阻礙了產品創新。比如壽險業籍以厘訂費率的《生命表》不僅數據資料陳舊不全,且絕大多數是簡易人身保險的資料,存在著精算與現實不符的隱性風險。其次,在技術儲備上,中資公司滯后于外資公司,如時下流行的 CALL-CENTER(客戶服務)系統、CRM(客戶關系管理)系統等,在西方保險市場早已成為挖掘市場潛能的有效工具,而國內絕大多數公司尚不具備。再次,市場開拓的手段有限。專業代理市場不成熟,開拓過程中消費誤導現象嚴重。
5.外來沖擊降低了保險業償付能力的穩定性
入世帶來的首先是市場競爭的白熱化。外資保險公司擴張步伐加快,迫使現有中資保險公司降低費率、降低承保標準以擴大承保范圍、鞏固市場份額,其結果是提高了經營成本、壓縮了盈余空間、削弱了償付能力。其次,由于外資子公司、分公司與其母公司、總公司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實現總公司、母公司的價值最大化成為其經營目標之一,而其自身的利益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再者,國外關聯方發生的經營風險也會通過人員調動、商品交易、分保業務等形式傳遞到國內市場,增大了中資公司的風險。此外,入世在為中資保險公司開拓國外保險、再保險市場鋪平道路的同時,也將國外風險引入了中資公司的機體,對國內市場形成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6.宏觀管理能力不足成為亟待加強的
宏觀管理能力應適應保險發展的需要,但的宏觀管理出現了滯后的局面。首先,監管機關的管理現狀有待改善。監管人員數量與素質尚不適應當前保險業的發展需求。人員偏緊造成監管的疏漏;專業人才缺乏形成多處監管空白。其次,尚未形成完整的監督制度與監督慣例,對保險行業的償付能力監管還處于摸索階段。再次,保險的行業自律還很薄弱,雖然各地成立了行業協會,但由于功能定位、人員配置、監督手段等環節模糊不清,行業協會的權威還沒有真正樹立起來,行業自律的功能還遠未得到發揮。
四、構建中國保險業安全體系
1.根據入世承諾,分層次、有步驟地開放保險市場
保險市場的開放既要遵循入世承諾和國際慣例,又要從本國國情出發,充分利用保護政策,從沿海向內陸推進、從區域中心城市向中小城市推進、從市場相對成熟的區域向市場發育不足的區域推進,分層次、有步驟地開放國內保險市場。對于外資保險公司新險種的審批,充分考慮其可能造成的風險,謹慎審批條件不成熟、風險較大的產品。
2.深化保險體制改革,健全保險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加快國有保險公司產權改革、資產重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公司內控機制,克服“內部人控制”,減少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效率,優化服務質量,增強創新能力,提升我國保險業的核心競爭力。股份制保險公司要加快國外保險公司的經驗,擴大投融資渠道充實資本金,壯大自身實力,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3.完善“四位一體”的風險防范體系,編織保險業的監督網
完善政府監管、內控、行業自律、監督的“四位一體”的風險防范體系。保監會的監管目標應從償付能力監管與市場行為監管并重逐步向償付能力監管轉換,同時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分享市場信息,互通風險警報,提高監管水平。保險行業協會應加速建立行業內的協調溝通機制,商定自律性條款,規范會員行為,建立協會權威。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社會特約監督員形成有效的社會審查、監督體系,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透明度。
4.遏制消費誤導現象,建立保險業信用體系
近兩年保險業在超高速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消費誤導現象,影響了保險業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威脅著保險業未來的發展。為壓縮造假、行騙空間,降低交易雙方的調查費用,提高失信者的道德成本,建立保險業信息體系提上了議事日程。信用體系的基礎建設包括保險從業人員征信系統、保險單位征信系統,以及信用登記、信用評估、信用監督等信用制度建設,通過一系列具有市場機制特性的制度安排,促使保險從業者提高自我約束力,控制內部經營風險,增強商業道德素質,提升信用等級,從而走向健康向上的良性發展道路。
5.統一保險保障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場退出機制
優勝劣汰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也是保證市場高效率運轉的必要條件,為使被保險人的權益不因保險公司的停業、解散、破產而喪失,應盡早完善保險主體的退出機制,一方面對可能出現困難的保險公司制訂處置預案,明確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程序和危機救助程序;另一方面改變由各保險公司代管本公司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的做法,采取統一上繳、統一運用的基金管理體制,夯實保險安全基礎,確保保險業有足夠的償付能力與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