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轉折點的跨越與挑戰———對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經濟發展政策的淺析及借鑒
張露
[摘要]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分別于1960年、1980年和20世紀60、70年代通過了代表經濟結構轉型的“劉易斯轉折點”,研究這些國家和地區在經濟發展時期和經濟轉型時期面對資源匱乏、勞動力不足、產品缺乏競爭力等特點采取的針對性策略,對正處于“劉易斯轉折點區間內”的我國經濟發展有極大的啟示作用。文章通過總結經濟發展先于我國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教訓,去其糟粕取其精華,促進我國實現經濟由二元結構向一元結構的協調轉型。
[關鍵詞]劉易斯轉折點;日本經濟;韓國經濟;臺灣經濟。
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是20世紀亞洲經濟發展最為迅速的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積極利用和兌現人口紅利,充分利用這一時期產生的充足勞動力,發展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平穩渡過了代表經濟結構轉型的“劉易斯轉折點”。我國目前正處于“劉易斯轉折點區間”內,日本、韓國作為我國的鄰國,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都先于我國,通過學習和借鑒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時期的經驗,有助于我國更好地兌現人口紅利,迎接和度過“劉易斯轉折點”。
一、日本的經濟發展經驗。
日本經濟起飛始于20世紀50年代。日本經濟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復蘇到高速發展,僅用了十余年的時間。1960年日本出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目的在于增加收入,刺激消費,拉動內需。1960~1970年這十年間,日本經濟年均增長率在10%以上,出現新興集團產業,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全民實施養老醫療保險。1972年日本實施列島改造計劃,土地投機行為盛行,土地價格暴漲,在第一次石油危機的共同作用下,日本經濟在1973~1975年迎來了戰后的一次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第一次石油危機后,日本政府調整經濟發展戰略,調整產業結構,向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
1980年,日本政府提出科技立國策略,發展新能源、新材料、通訊、生命科學、微電子產業,掀起日本新技術革命。戰后日本主要實行的是“吸收性戰略”的技術創新模式,即從國外引進先進的技術成果,在應用的過程中模仿、創新、改良以及吸收,進而開發適合本國經濟發展的科學技術體系。技術創新是戰后日本經濟復蘇以及高速發展的重要源泉。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技術進步對GDP的貢獻率為33.3%,在穩定增長期為19.2%。技術創新對日本經濟高速發展起到了核心作用。戰后日本的經濟高速發展,使其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同時也衍生出了大規模的房地產投機活動,導致土地價格飆升。20世紀90年代初期,日本房地產泡沫破滅,日本國內企業和銀行遭受巨大損失;技術研究開發滯后,日本90年代的產業結構調整后勁不足。與此同時,日本經濟于20世紀60年代跨越過代表經濟結構轉型的“劉易斯轉折點”。
二、中國臺灣地區的經濟發展經驗。
中國臺灣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經濟發展開始于20世紀50年代,其間雖然經歷了東南亞金融危機,但依舊保持了將近50年的經濟增長,直到21世紀經濟發展出現逆轉。20世紀50~70年代是臺灣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年均增長率約為9.8%。20世紀60年代末,臺灣地區經濟通過“劉易斯轉折點”,隨著勞動力無限供給資源稟賦的消失,面對上升的勞動力成本和工資率,臺灣地區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
1.經濟戰略轉換。1973年臺灣地區開展了“十大建設計劃”: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中正國際機場”、“鐵路電氣化”、“臺中港工程”、“中山高速公路”、“蘇澳港工程”、“北回鐵路”,興建高速公路和電氣化鐵路,擴大港口和機場容量;核能發電廠建設,解決電力基礎設施超負荷運轉的問題;重化工業建設,包括“中國鋼鐵廠”、“中國造船廠”、“石油化學工業”,提高生產原料的自給率和機械設備的自治率,促進產業結構升級[1]。“十大建設計劃”加強了社會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建設,為經濟發展打好堅實基礎,對經濟發展產生了極大的貢獻作用。
2.產業結構升級。將戰略重心轉向策略性工業,目的是產業結構調整,加強科技產業的發展以自動化改造傳統產業生產,逐步以出口高級技術產品和優質低價傳統產品取代勞動密集型加工出口產品,以知識、技術密集型產品帶動經濟增長,并配合實施獎勵投資條例。到1980年,臺灣工業比重上升到43.5%,農業比重下降為7.5%,實現了產業結構升級[5]。
3.調整農業發展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臺灣農業開始面臨新的問題。因此,臺灣當局于1981年至1983年進行第二次土地改革,實施稻田轉作計劃和農業升級計劃。推進農業機械化進程,推動農業產業升級,發展精致農業,提高農業生產率,增加農民所得。
4.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1993年頒布實施了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就業服務法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995年實施了全民健康保險制度;1999年頒布了公教人員保險法。后來又頒布了就業保險法、社會救助法。1994年臺灣社會保障支出占臺灣當局總預算的8.9%,1995年增加到13.5%[2]。
值得一提的是,臺灣地區經濟在保持了50年的高速增長的同時,也保證了貧富差距的合理化。
臺灣地區收入分配狀況的基尼系數除了在20世紀50年代比較高之外,一直保持在國際上公認的0.40警戒線水平以下。這一點尤其值得大陸地區借鑒。大陸地區1997年的基尼系數超過了0.40的警戒線水平,2008年達到0.49。
三、韓國的經濟發展經驗。
同樣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韓國,也是20世紀經濟發展最迅速的國家之一,韓國于1980年通過了代表經濟結構轉型的“劉易斯轉折點”。作為我國的鄰國,韓國經濟模式以及其在經濟轉型時期的經驗對正處于經濟轉型關鍵時期的我國和東南亞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有很大的啟示和借鑒作用。
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前,韓國經濟之所以能保持30年的高速度發展,關鍵在于選擇了一條適合本國國情的經濟發展道路。韓國于20世紀60年代初期果斷地將內向型發展轉變為以出口為導向的外向型發展,經濟重心由國內轉向國際,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于1996年成為世界第12大出口國。與此同時,韓國發揮其勞動力充足、工資低的資源稟賦,大力發展以輕紡工業為主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使得韓國經濟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并于70年代后期向資本密集型產業升級,發展重化工業。進入80年代后,經濟發展跨越“劉易斯轉折點”,無限供給的勞動力消失,工資率上升勞動力成本提高,韓國提出“科技立國”口號,重點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韓國抓住機遇,大膽改革,在短短30年的時間里實現產業結構升級,加速經濟發展。韓國經濟于20世紀80年代通過“劉易斯轉折點”,面對這一經濟轉型時期,韓國政府作出了一系列的經濟政策調整[3]:
1.1983年后,加大力度取消進口限制,開放市場,促進貿易自由化。到1992年,韓國整個自由化率高達98.1%。
2.大力引進外資,放寬了外國人在韓國投資的限制。到1997年時,外國人投資的自由化率達到94.2%,在1148個行業中只剩下67個行業還未取消投資限制。1999年外國對韓投資總額155.4億美元,比1998年增長了75%。
3.在金融體制方面,韓國降低指令性貸款的比重,減少政府對信貸資金分配的干預,實行商業銀行私有化,允許外國銀行參與韓國經濟活動;允許銀行在規定范圍內自主決定利率水平,并與1993年11月開放所有貸款利率。 雖然韓國在20世紀60到80年代不斷實現的產業結構升級對經濟產生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但90年代起,由于其科研體制的陳舊和分散,開發效率低等因素,韓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失去了支撐,對產業結構的升級和優化產生了影響,產品失去國際競爭力,韓國經濟在出口和長遠發展上后勁不足。
四、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經濟發展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1.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有效利用投資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也要加強政府宏觀調控,防止在經濟高速發展時產生投機行為,日本20世紀90年代房地產泡沫的破滅導致經濟一蹶不振就是前車之鑒。我國經濟目前也面臨著房價過高的情況,這要求我國政府加強宏觀調控,抑制經濟過熱,在引進外資、對外負債方面要符合本國的經濟基礎與經濟實力,減少銀行呆壞賬。激進的增長模式,片面追求高增長,靠物資、人力和資金投入的外延式擴張的經濟發展方式不適應新環境的要求。
2.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提高生產率。我國經濟正處于“劉易斯轉折點區間內”,勞動力由原來的無限供給變為有限供給,當經濟越過“劉易斯轉折點”后,原來無限供給的廉價勞動力將消失殆盡。面對廉價勞動力的消失,勞動力成本上升,應當加緊產業結構升級的步伐,由原來需要大量勞動力投入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轉變為需要大量資本和技術投入的資本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密集型產業。鼓勵企業自主創新,開設研發中心,將先進的技術運用到生產中,提高生產率。這樣既能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升級,也能加大我國產品的技術含量,增加附加值和競爭力。
3.加快人力資本積累。隨著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企業對高素質創新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大。應借鑒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的經驗,加大教育投資的力度,創立科研機構,普及農村高中乃至于大學高素質教育范圍,積累人力資本,從量變達到質變,更好地運用高科技,提高生產率。
4.加快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當經濟越過“劉易斯轉折點”后,人口機會視窗關閉,人口紅利消失,人口結構將進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長率階段,老齡人口撫養比上升,社會老齡化現象嚴重。所以,我國現階段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也應加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在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的同時,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充分考慮我國生育率水平、政府財政力量和社會融資能力等各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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