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亚洲国产日本电影一区二区三区,九九久久99综合一区二区,国产一级毛片视频,草莓视频在线观看精品最新

加急見刊

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比較與啟示

朱慶華

內容摘要:公共利益評價是平衡反傾銷措施對進口國不同主體利益影響的重要手段,歐盟和加拿大的做法較為典型。本文分析比較了歐盟和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標準及其實施情況,并提出我國在反傾銷中貫徹公共利益原則的啟示。

關鍵詞:反傾銷 公共利益 歐盟 加拿大 根據GATT/WTO規則,如果傾銷產品對進口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進口國可以對進口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為了平衡進口國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一些WTO成員將公共利益評價引入反傾銷程序,其中歐盟和加拿大的做法具有典型意義。本文考察比較歐盟和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標準及其實施情況,在此基礎上提出對我國的幾點啟示。 歐盟反傾銷公共利益的評價標準及其應用 歐盟將反傾銷中的公共利益稱為共同體利益,其反傾銷法第二十一條專門對共同體利益做了規定。依據該條規定,共同體利益是否要求實施反傾銷措施,要在評價各方整體利益的基礎上做出決定,其中包括國內產業、用戶和消費者的利益,需特別考慮消除損害性傾銷的貿易扭曲效應和恢復有效競爭的需要。根據歐盟反傾銷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和歐盟反傾銷當局在反傾銷實踐中對公共利益的解釋,公共利益評價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共同體產業利益 共同體產業是反傾銷措施的保護對象,共同體產業的利益在公共利益評價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一旦認定共同體產業遭受到實質性損害,甚至共同體產業的生存受到威脅,通常會做出征收反傾銷稅的決定。例如,在2000年自印度和韓國進口PET薄膜反傾銷案中,歐盟當局認為如不對進口實施反傾銷措施,歐盟廠商無利可圖,可能被迫關閉。反傾銷措施將促進共同體產業的發展,被認為符合共同體利益。 (二)用戶的利益 產品用戶是使用涉案產品的廠商。征收反傾銷稅后,產品價格上升,用戶生產成本提高,對下游加工業產生不利影響。共同體當局通常通過計算有關投入成本在最終產品售價中的比重來評估價格上升對下游加工業的影響,以此與共同體產業的利益相比較,往往得出有利于共同體產業的結論。例如,用戶的利益在1992年自我國進口松香反傾銷案中被置于共同體產業利益之上。共同體產業的松香生產能力非常有限,而松香作為原料在燃料、造紙、油漆等多個行業使用。咨詢委員會認為征收反傾銷稅對松香用戶的負面影響與共同體松香產業獲得的利益嚴重不成比例,決定終止對我國松香的反傾銷調查。 (三)消費者利益 反傾銷稅最終會轉化為消費者的負擔,增加消費者的支出,同時反傾銷會限制從傾銷國的進口,減少消費者的選擇,對消費者利益產生不利影響。但反傾銷當局一直假定消費者的最高利益在于維持共同體產業的生存和保證供給來源的多元化和競爭格局,因此很少會因為消費者利益受損而不征收反傾銷稅。例如,在1998年自中、日、韓等進口激光閱讀系統反傾銷案中,反傾銷當局認為反傾銷稅將導致出口商退出共同體市場,消費者的選擇將受到嚴重限制,失去利用技術多元化和技術進步的好處,本案中消費者利益遠遠超過共同體產業的利益,因此終止了該反傾銷案件。 (四)進口商利益 征收反傾銷稅會提高涉案產品的進口價格,對傾銷產品進口商的利益會產生不利影響。但歐盟反傾銷當局通常認為這種不利影響不大,其理由涉及進口商進口產品和來源多元化、進口商承擔和轉嫁稅負的能力等。例如,在1996年自我國進口手袋反傾銷案中,由于在調查期內歐盟塑料與紡織手袋產業的市場份額只有2%,而自我國進口產品的市場份額占80%,共同體當局認為征收反傾銷稅對進口商和經銷商的不利影響與共同體產業短期內獲得的利益不成比例,最終裁定對此類手袋征收反傾銷稅不符合共同體利益,終止調查。 (五)供應商的利益 供應商指向共同體產業提供投入品的共同體廠商。國外傾銷使共同體產業受損,對原料供應商不利。反傾銷措施使歐盟產業得到恢復和發展,原料供應商也從中獲益。例如,在2000年自捷克等國進口鋼纜反傾銷案中,歐盟原材料供應商將2/3以上的原料銷售給歐盟內部生產商,歐盟當局認定原材料供應商可以從反傾銷導致的歐盟生產擴大中獲益。 此外,除了上述各方利益外,歐盟當局還會考慮反傾銷對市場競爭、就業、對外關系等方面的影響。征收反傾銷稅可能會加強共同體產業的市場控制地位,損害市場競爭。不過歐盟當局通常會推翻征收反傾銷稅會減少市場競爭的觀點。例如,在1994年自印尼等國進口谷氨酸單鈉反傾銷復審案中,唯一的共同體生產商占有70%的市場份額,針對征收反傾銷稅將進一步增強其市場地位和損害用戶利益的看法,歐盟當局認為市場上存在多個國家的進口產品,市場競爭是充分的。 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的評價標準及其應用 根據加拿大《特殊進口措施法》第45部分的規定,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的目的是判定征收反傾銷稅或者按認定的傾銷幅度全額征收反傾銷稅是否違背公共利益。加拿大國際貿易法院在公共利益調查中須考慮所有其認為有關的因素。 修訂后的《特殊進口措施條例》第40.1部分明確規定了國際貿易法院在公共利益調查中應予考慮的因素。 是否可以從與反傾銷裁定無關的其他國家或出口商獲得相同產品。該條標準主要考察是否存在替代進口來源,避免出現征收反傾銷稅后國內涉案產品供應不足的問題。在1999年自美國進口含碘造影劑反傾銷案中,國際貿易法院認為有證據顯示加拿大經銷商可以從歐洲獲得相關產品,但在價格以及供給能力上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全額征收反傾銷稅不符合公共利益。 全額征收反傾銷稅是否會消除或大大降低國內有關產品的市場競爭。該項標準主要關注全額征收反傾銷稅對國內市場競爭狀況的影響,防止出現市場壟斷。在1997年自美國進口泡沫隔熱板反傾銷案中,國際貿易法院認為征收反傾銷稅后,加拿大市場仍存在眾多供應商,市場競爭不會受到遏制,征收反傾銷稅不會損害公共利益。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