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分析國民幸福指數與GDP
未知
“2008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2008年12月25日在昆明揭曉,共有10座城市入選,并舉辦了隆重的頒獎典禮。經過測評篩選,2008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是:杭州、寧波、昆明、天津、唐山、佛山、紹興、長春、無錫、長沙。其中杭州由于連續五年在調查推選活動當中名列前茅而獲得金獎。
“最具幸福感城市”的評選牢牢扣住“民生幸福”這一主題。內容涉及自然環境、交通狀況、發展速度、文明程度、賺錢機會、醫療衛生水平、教育水平、房價、人情味、治安狀況、就業環境、生活便利共12個指標。它打破以經濟指標評價城市發展的傳統模式,將重心放置于市民的生活滿意度等生存狀況以及人際和諧程度,讓城市決策者更關注普通市民的幸福感,使他們在科學發展的同時更加心系百姓幸福。
如果說GDP、GNP、人均GDP、人均GNP是衡量國強、民富的重要指標,那么,幸福指數則是衡量國穩、民福的重要指標。GDP并不是評價一國社會發展的唯一標準,它不能提供大眾福利狀況的全部真實信息,不能反映民生狀況,甚至可能以GDP增長的強勢掩蓋一個國家發展及社會變革方面的劣勢。
另外,傳統的GDP不能準確反映經濟的增長,亦不能準確反映增長過程成本及財富分配。例如,近幾年來,我們國家高增長的GDP構成中有一部分是屬于國外投資者,準確地說,GDP增量中有一些是外國投資者的收益,繁榮但不很富裕。
由于長期以來,在一些地方GDP是考核干部政績的“硬指標”,GDP數字高,說明干部能力強,可能升遷;數字低,就被認為分管官員能力不行,不但升不了官,還可能被“末位淘汰”。因此,一些民眾對GDP已經不太關心,他們更關心自己的生活質量、生活水準的提高。之所以淡漠,無非就是有一些地方增長而無發展,公眾并沒有從GDP增長中享受福利;GDP僅僅成為官員政績的體現,而不是百姓幸福指數的標志。
相對于GDP,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經濟福利的指標,最大的優點在于引導政府的公共政策應當從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轉到追求建立并維系一個健康、公平、正義的宏觀制度安排。
另外,幸福指數可以勾勒社會心理氛圍的風貌,揭示人們需求結構的態勢,社會運行機制的效能,反映社會整合程度的狀況,從而為最急迫社會問題的解決提供導向和動力。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經濟福利的指標的政策意義表現在: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增加幸福感,發展規劃和發展政策的制定者在確立工作目標時,應更優先地了解社會中哪些條件或因素與人民的生活滿意程度之間的關系最為緊密,以便通過制定、完善相關措施和機制來減少、消除導致人民不滿意或滿意度較低的方面,從而促進人民幸福感受程度的不斷提高。
再者,衡量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最為根本的標準是是否能夠很好地滿足民眾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夠為民眾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是否堅持了社會發展目標上的以人為本。極富人性化色彩的幸福指數,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GDP指標的片面和不足,而且可以衡量社會的進步、發展與文明程度。為什么國民幸福指數不能夠代替GDP?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統計部門推出國民幸福指數,其訴求無疑是美好的,但其不可能取代GDP的地位,操作的難度是很大的。
在筆者看來,為適應新的發展形勢,國家統計部門修復與重構原有的統計模式,擴展自己的職能范圍,合乎情理,但倘若想覆蓋一切,極為不易。事實上,隨著現代化的不斷推進,社會文化領域的現象紛紜而復雜,動輒將民生、民情、民意數據化和指標化,的確有一定的難度。幸福指數就是指把主觀幸福感作為一項指標,通過運用專門的測量工具去獲得人們主觀幸福感的數量化結果。然而,對于幸福的理解涉及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文化學等多個學科,這說明了社會心理體系的高度復雜性,而這種復雜的主觀世界要用數量化的工具來加以測量和說明,無疑是對現代社會科學的局限性提出一個重大挑戰。
作為社會心理體系一個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經濟因素如就業狀況、收入水平等;社會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質量等;人口因素如性別、年齡等;文化因素如價值觀念、傳統習慣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態度、個性特征、成就動機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權利、參與機會等。此外,對主觀幸福的理解還涉及許多分析層面,主要包括認知與情感、個體與群體、橫向與縱向、時點與時段,等等。
政府在發展指標上淡化GDP,重視“民生指標”,則反映了發展觀念的深刻變化,把落實科學發展觀變為行動。但是,“民生指標”的提出和強調并不意味著取代或忽視GDP指標。正確認識幸福指數與GDP指標之間的關系,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GDP是體現國民經濟增長狀況和人民群眾客觀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沒有物質財富的積累和民眾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談不上民眾的幸福感。大力發展經濟,不斷積累社會財富,是實現現代化的基礎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也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因此,我們應在重視經濟發展的同時,將幸福指數作為GDP指標的必要補充,使之成為考察社會和諧發展程度的重要依據。
在告別“GDP崇拜”的大背景下,“國民幸福指數”成為一項考量地方民生、人文的軟指標,這無疑是一種執政理念的進步。畢竟,相較于單調的GDP數字,這樣地關注人的心理體驗與情感訴求的“幸福指數”,更符合人性化的需求,更有利于創造健康的精神生活。作為制定發展規劃和社會政策一種重要參考因素的幸福指數,與GDP之間的關系應該是辯證的。GDP是硬指標,幸福指數是軟指標,兩者在發展規劃和社會政策中各具獨特的地位與作用。能夠關懷幸福,說明發展理論與發展實踐上升了一個層次,發展的內涵更加豐富了。但絕非要在GDP與幸福指數之間做一種非此即彼的選擇。
另外,國民幸福指數,總體來說基本上是范圍值,而不是或主要不是統計學上典型的平均值。國民幸福指數與人均國民收入相比,其“平均值”的特性要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