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供民生服務的公共經濟分析
樊繼達
[摘要]民生服務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從公共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政府應在提供民生服務中發揮主導性作用。在對政府提供民生服務進行公共經濟分析的基礎上,強調必須重塑公共經濟理念,不斷加大公共支出,從而更好地服務民生。
[關鍵詞]民生;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公共經濟
近來,中央頻頻推出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繼3月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后,國務院又于6月提出“在農村進行新型養老保險試點。10年后覆蓋全體農民”的方案,在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這一系列改革措施從表面上看是民生服務事業發展的重大突破,其更深層次的含義則是政府公共經濟理念的覺醒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回歸。現階段,除基本醫療衛生之外,義務教育和基本社會保障(基本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服務都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政府應承擔起主要的提供責任。
一、政府提供基本醫療衛生的公共經濟分析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很強的公共產品屬性。一般而言,居民基本健康衛生具有很大的外部性,比如,如果能對傳染病患者及時進行診治,則不但能為其帶來健康,而且可能消除由于沒有及時診治而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類似大范圍的疾病控制,如SARS、禽流感和最近在全球范圍內爆發的甲型H1N1流感等,對這些疾病的控制幾乎是純公共產品,當個人在其中受益時,并不妨礙其他人的消費和受益,顯然,有且只有政府才能提供這類公共產品。因而,在任何時期和任何國家,政府對于基本醫療衛生的提供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職責。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有助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體公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使其達到最好的健康水平,并使醫療衛生資源在所有人群中公平分配,是任何國家健康保障制度建設的目標。人人享有醫療衛生服務,尤其是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如果僅有少部分人享有醫療衛生服務,那么,這部分人很容易形成一個“特權階層”,無法享受醫療衛生服務的人則成為弱勢群體,造成社會不公。另一方面,沒有享受到醫療衛生服務的人會通過其他途徑,采用各種辦法來謀取這種權利,形成所謂“綠洲效應”,導致社會不公的擴大。
醫療衛生服務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在交易過程中供需雙方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等信息了解程度不同,會出現“信息不對稱”問題,醫療衛生領域同樣如此。病人在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時,不可能像在完全競爭市場上購買一般商品那樣,去通過比較“試錯”的方式進行選擇。對于需方或患者而言,因為對病情或健康不了解,為了早日康復,對供方的任何要求都不敢輕視,是被動的接受者。由于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如病人對醫療衛生需求的質量、數量及成本,乃至所需要的治療藥物的種類、治療的方式、治療的地點等方面的決策都由醫生做出。病人通常沒有選擇和決策的權利。醫生和醫院都存在嚴重誘導消費傾向,患者只能去承受這種由于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費用增加。醫療衛生市場存在的這些信息障礙,導致僅靠市場力量很難實現醫療衛生資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必須介入其中,進行適當干預,引導醫療衛生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政府提供義務教育的公共經濟分析
在理論界,關于教育產品性質的討論從未停止過。有學者認為教育屬于純粹的公共產品,有學者則認為教育(義務教育)屬于準公共產品,這是由于為額外增加的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服務的邊際成本并不為零,隨著受教育者的增加,師資、教室和教學儀器等教育資源要相應增加,只要愿意,學校將不交費的人排除在外并不存在任何技術上的困難,即教育服務在消費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教育完全可以由個人或私人部門來提供。盡管教育不是國防那樣的純公共產品,但政府在提供教育服務方面仍需發揮主導作用,理由如下:
從非競爭性的角度來看。教育具有非常明顯的正外部效應。教育,尤其是義務教育的受益范圍是整個國家和民族,而不僅僅是受教育者本人,良好的義務教育對于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意義重大。由于義務教育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如果全由市場配置資源,必然導致資源配置的不合理,效率低下。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是彌補市場缺陷,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政府提供義務教育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在現實實踐中,由于消費者的偏好不合理,大大低估了教育對個人和社會的作用,部分消費者為了眼前的利益,不愿意對其子女進行教育投資,政府理應承擔更多的責任。
義務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社會公平分為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公平。教育公平是人發展起點的公平,是整個社會公平的基礎。從某種意義上講,沒有教育公平就實現不了社會平等。正因如此,教育公平也被視為實現社會平等“最偉大的工具”。貧困家庭由于無力進行大量的人力資本投資,其子女受教育程度低,意味著只能從事低報酬的工作,陷入“貧者愈貧”的“納克斯陷阱”(家庭貧窮-教育初始投資能力弱-人力資本低-就業困難-收入低-教育再投資能力低)。在人力資本市場上無法公平地與高收入家庭的子女進行競爭,結果形成“代際轉移”,造成“窮人的孩子永遠是窮人”。顯然,這對一個國家的長遠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薩繆爾森指出。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沒有比免費提供公共教育更為偉大的步驟了,這是一種古老的破壞特權的社會主義。世界銀行的研究進一步提出,之所以一些國家的教育發展沒有帶來經濟增長的效應,核心的問題就在于教育公平化缺失。教育程度的平均提高對于一國經濟增長起著正面的影響作用,但是非均等化的教育分布對于經濟增長產生負面的影響。因此,政府提供義務教育不僅是其職責所在,更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手段。 三、政府提供社會保障的公共經濟分析
社會保障作為一種“兜底”機制,可以有效解除人們的后顧之憂,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從而鼓勵人們放心大膽地創造財富,提高生活質量。從公共經濟學角度來看,社會保障是介于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之間的優值品,具有一定程度的均衡貧富的性質,尤其是養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在保障內容上具有不可或缺性。這種產品必須由政府介入才能有效發揮作用。
政府提供社會保障能夠促進社會公平。降低決策成本。社會保障作為實現社會公平的一種必須手段,強調社會成員參與的公平性,即任何社會成員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論其職業、地位、貧富均應被納入社會保障范圍。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主要功能就是充當社會的“安全閥”或者“減震器”,是社會運行的“粘合劑”。通過社會保障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可以消解人們由于社會分配不公而引起的不滿和對抗情緒、實現社會安寧和保證良好秩序。對個人而言,選擇適當的保障方式很可能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如果公共決策者能為每個人選擇合適的方案,個人就不必為作出決策而浪費資源了。因此,從降低決策成本的角度講,由政府統一提供社會保障更為可行。
社會保障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決定了政府干預存在的必要性。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于較為不利的地位。由于信息不對稱,真正為私人提供購買保險的人通常比不為自己保險的人更易得病,因此,風險較小者不愿意購買保險,由此導致的后果是保險公司不斷提高保費,于是越來越少的人買得起保險,保險市場不斷萎縮。政府通過強制手段為所有人提供保險,可以有效避免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負面效應。
與政府相比,個人在保護自身方面通常是缺乏遠見的,很少有人為自己的利益購買足夠多的保險。因此,作為“家長”的政府必須強迫他們購買。例如,人們普遍認為,若沒有社會保障,多數人不會積累足夠的財產以維持退休后的適當消費。顯而易見,政府具有一定的強制力,這種能力確保政府可以做私人企業做不到、做不了的事,從而可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風險。再者,政府有權征稅以實現對社會風險的保險,并將其用于收入再分配,解決逆向選擇的問題。政府可以采取措施,通過代際轉移,使幾代人共擔風險。
四、重塑公共經濟理念改善民生
根據西方經濟學的分析,在私人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由于不能有效解決外部性、壟斷和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會導致產生市場失靈。為解決這一難題,進而降低交易成本,矯正外部性,提高市場運行效率,于是產生了公共經濟。在現行混合經濟體制中,私人經濟部門的個人和廠商追求個體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經濟部門則力圖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私人經濟并不排斥公共經濟,相反,公共經濟的存在成為保證私人經濟正常運轉的前提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發展是硬道理”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旋律,但是,“發展是硬道理”被許多地區片面地理解為“經濟增長是硬道理”甚至“只要GDP增長,其他方面暫時付出些犧牲也是可以的”,在這種理念和政績考核機制的影響下,許多人認為,只要發展的問題解決好了,其他問題都可忽略不計,都會迎刃而解。政府公共部門作為社會公眾和公共利益的代表,盡管從企業和居民那里取得公共收入,卻不再將提供公共產品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讓渡和退出了其在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領域的供給與生產責任,而代之以全面的市場化。于是,政府部門的公共經濟職能逐漸被忽視、弱化乃至邊緣化。在原有的既大且純的公共經濟形式解體之后,政府不再將主要精力放在提供全面的、系統性公共產品上,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遠不能適應全社會居民全面增長的需要,醫療衛生、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經濟問題日益凸顯。
一個令人鼓舞的信號是,政府高層已經認識到公共經濟問題的重要性,繼提出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奮斗目標后,近期又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一種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這標志著公共經濟理念的正式回歸。通過重塑公共經濟理念,建立新的公共經濟體系,全面解決中國面臨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難題,由此,中國必將突破發展瓶頸,順利度過“矛盾凸顯期”,實現平衡增長,創造出新的經濟社會發展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