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藥店并購與品牌管理之我見
李從選
1. 一般在什么情況下,企業會采取第一種形式(第二種形式/第三種形式)?
答:事實上是三種情況都有,強勢企業直接采取收購企業的品牌,比如一心堂收購企業,都直接改名為一心堂,海王亦是如此;藥店經營的區域性很強,如果被收購對象是當地強勢品牌或者是老字號,一個完全外來的企業品牌取代原來的藥品企業品牌,是有風險的。因此大多數企業是采取雙品牌,或者保留原來商號的。比如上海的福美大藥房、湖南的千金金沙大藥房;但僅僅金沙大藥房已經改回了收購企業的名字:千金大藥房。
2. 最終決定采取哪種形式,企業一般出于何種考慮來做決定?(品牌在當地的影響力,或者其他。)
答:一般取決與三個因素:一是取決于收購企業的意志和品牌整合能力;二是被收購企業品牌價值和在當地的影響力,如果被收購企業在當地影響力很強,是當地老字號,則可以保留原來的品牌;三是考慮被收購企業的內外人員和企業文化影響。
3. 對企業的發展,三種形式分別有何影響?
答:筆者認為沒有什么影響,除了老字號,最后可能都會回到收購企業的品牌上。
用知名連鎖企業的名字取代原來企業之名,如果服務力、商品力和管理由于原企業好,只能是對原來的加分;否則就會對原來企業有負面影響;
保留兩者的名字,各去原名中的幾字做新名,對于內部員工來說心情可能會好些,也能留住一些對原本來老企業忠誠的顧客群;
保留原來的企業名稱,就必須做的更好,否則會慢慢失去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