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事件營銷”:注水六大步
佚名
:每年的3月15日,央視都要做一場盛大的運動突擊,幾乎次次都有所斬獲。不過,今年的3·15晚會,卻因一句“大概8點20發”而灰頭土臉。
“8點20發”觸痛了人們的神經——它告訴人們:你看到的,并不一定真實。作為一個失敗的營銷案例(說它失敗,是因為發起者為央視,但卻為3·15晚會帶來了強烈的負面效益),它成功激起了人們對背后運作的反感。
而在3月4日,遼寧別克4S店借長春嬰兒失蹤事件進行營銷,發微薄推廣自家品牌,更是惹得網友群情激奮,怒罵不止。
失敗或不恰當的營銷切入,讓品牌受損嚴重,同時,也讓人們對“事件營銷”一詞深惡痛絕。不過,微博上還有一群段子手,時常結合時事熱點,編制橋段以供娛樂。他們的長微博,幾乎都夾雜植入廣告,卻經常獲得上萬轉發和評論——從長微博中尋找廣告,似乎也成為了人們轉發的理由,并樂此不疲。
上述三種不同的營銷案例,分別代表了營銷運作中的幾種常見方式:通過私下交情或利益關系,借助大V和平臺造勢;借助事件,進行廣告信息植入;制造話題,夾帶植入信息。
不同的事件、不同的操作方式,帶來的效果各異。但有一點是不變的:在幾乎所有的營銷過程中,受眾都是弱勢群體,他們是不可或缺的“商品”。
制造話題,出售受眾
“你值多少錢?”
當被人如此問起的時候,估計沒幾個人答得上來。不過,在如今的網絡市場中,我們每個人,都被標上了價格,來回倒賣——對于網絡營銷和推廣公司來說,“受眾即商品”。沒準兒,被賣了,還給人數錢呢。
比如“大概八點二十發”,如果沒有被發現,不同領域的明星人物集體發聲,說不定就是一次成功的“事件營銷”。從這次失敗的網絡營銷中,我們可以看到網絡營銷的三個主體:
其一,是商戶、客戶,他們提出需求,本案中就是CCTV;其二,是網絡推廣公司(或網絡公關公司),他們籌劃事件、撰寫并通過渠道鋪設內容(投訴蘋果);其三是不同平臺中的受眾,受眾通過不同的渠道,接受內容。
三個主體中,網絡推廣公司處于關鍵地位:它構思事件、制作文案、經營渠道、制作軟文……作為商戶與受眾之間“信息橋梁締造者”,網推公司決定了事件營銷的質量和效果。
網推公司通過編制信息,將不同平臺的受眾打包,出售給商家,以獲取利益——這種模式源自線下。多年來,廣告商們都在使用這樣的方式:出售受眾的注意力,換取利潤。到了Web2.0時代,互動性得到了提升,人們不再愿意單方面接受廣告信息,于是,出售受眾的方式變得更加隱蔽,也變得更加復雜。
舉個例子,我們經常可以在微博平臺上發現營銷跡象:微博@留一手發了一條微博,說自己在某處吃飯,還擺出很弱智的樣子,旁邊放了一個某品牌的包包。在圍觀觀眾給留一手打“負分!滾粗!”的時候,該品牌的包包已經被無形中傳播了很多次。
有的時候,這種營銷方式可以收到比較好的效果,而更多時候,人們厭惡這樣的植入過程——就像討厭在雪糕里吃到蒼蠅一樣。雖然人們評價不一,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這些人都瀏覽過營銷內容。
不過,由于社交平臺的限制,這種營銷方式耗時極短,不但考校營銷作者的話題運作能力,更對時效性要求頗高。正因如此,話題營銷的效果能夠覆蓋“短平快”的日常信息,卻無法造成更為長期的影響。
當然,獲得了高轉發量和曝光度,籌劃者就可以坐地起價,以自己的粉絲量、轉發率、評論數量為基礎,與商戶討價還價——這就是售賣受眾最直觀的表現,也是自媒體運作的一種方式。
注水的“事件營銷”
對于一個想要推廣自己產品的公司來說,其首要目標是“提高曝光率”,而廣受喜愛的辦法就是:事件營銷。
通過制造話題,植入產品信息,并將信息通過各類渠道加以推廣,就可以完成“提高曝光率”的要求。還有就是借助熱門話題,趁機推出自己的產品信息,比如前述別克4S店的植入營銷。
相比上文提到的“社會化營銷”,事件營銷所涉及的面更加廣闊,涉及的平臺和受眾也更多,具有長期影響。可以說,短平快的“話題營銷”是基礎,在這個基礎上,動用多個渠道,讓信息到達更多受眾。
具體操作如下:首先,網推公司對需要營銷的事物進行了解,得知其需求;其次,網推公司開始構思文案,制造事件,撰寫軟文;接著,通過貼吧、門戶、視頻、社交網絡等渠道發布信息;最后,搜集結果,交付客戶,獲取余款。
看起來,這個過程似乎并沒有什么問題:客戶的產品得到了曝光率,網推公司通過喜聞樂見的形式完成了推廣。
然而,事實卻沒這么簡單。
商戶在面對推廣時,往往希望“小投入,大產出”,需要“快速產生效果”;而網推公司,為了獲得更多的合作機會,它們會有意夸大推廣帶來的效果——這給了“網絡水軍”以生存空間。(來源:鈦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