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評議黨員和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實踐與思考
李光斌
一、堅持黨員標準,細化考評細則,對黨員實行百分量化考評。我們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依照黨章和《暫行條例》的規定,制定出具體的評議標準,出臺了《南漳縣民主評議黨員實施細則》,重點從黨性修養、政治素質、宗旨觀念、奉獻意識、組織觀念、帶頭作用、完成任務、遵紀守法、聯系群眾、職業道德等十二個方面進行了逐條細化。各基層黨組織又根據《細則》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分別列出具體的評議標準,制定出《黨員百分量化考評表》。對黨員實行百分量化考評,把黨員目標管理制度與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融為一體,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的統一,徹底改變了過去的“印象評議”、“人情評議”的問題,為民主評議黨員找到了一把公平的尺子。
二、疏通民主渠道,依靠群眾監督,在開門評議中確保民主評議黨員的評真評實。沒有群眾的廣泛參與,黨員評議工作就不可能評出質量,評出效果,我們改以往只注重在黨內評議為面向社會,實行開門評議。具體做到“三個擴大”,疏通“三條渠道”,實行“五個公開”。“三個擴大”,即由黨內擴大到黨外,由單位擴大到社會,由定期評議擴大到經常監督。“三條渠道”,即疏通信訪渠道,采取設立意見箱,下發征求意見函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疏通監督渠道,全縣共從社會各界聘請黨員監督員1200多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30人,隨時掌握黨員的活動狀況;疏通流動黨員異地信息聯系渠道,采取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與流動黨員所在地單位黨組織電話、信件、聯系卡等方式進行聯系,回鄉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情況等方式,保證能夠全面準確地對流動黨員作出評價。“五個公開”:一是公開評議程序,把評議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驟公布于眾,使黨外群眾有目的的參加評議;二是公開評議標準,以便黨外群眾能夠準確評議黨員;三是公開評議結果,把評議的結果利用“黨員榮辱榜”,以支部為單位進行公布;四是公開組織鑒定,根據黨員的自我總結,黨內外群眾評議和黨支部日常考察情況,由支部對黨員進行鑒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五是公開組織處理,對評出來的不合格黨員,進行公開處理。
三、堅持程序,注重質量,把“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到民主評議的全過程。民主評議黨員是一項嚴肅的黨內生活,只有嚴格程序,才能保證質量。在具體工作中,我們注重了把好“四關”:一是把好學習提高關,把思想教育作為保證黨員先進性的根本要求緊抓不放。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用于指導和規范自已的言行;組織黨員學習黨章,明確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組織黨員重溫入黨誓詞,反思入黨前的承諾,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多種形式的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共產黨員保持先進性的自覺性,增強了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把好自我剖析關,在對照檢查中受到教育。要求每個黨員自評時,要對照黨員標準,進行黨性黨風分析,嚴于解剖自己,在搞好對照檢查的基礎上寫出書面剖析材料。三是把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關,用整風精神抓好評議。以黨支部為單位,拿出專門時間,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積極健康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把好組織評鑒關,確保民主評議的準確性。各基層黨組織嚴按照黨員標準和要求,綜合黨員自評、互評和群眾評議的情況和黨員的實際表現,進行公開全面的評價。
四、加強教育轉化,嚴格掌握政策,妥善處置好不合格黨員。對不合格黨員進行處置,是搞好民主評議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堅持黨員標準的一項重要措施。我們一方面立足于教育轉化,建立了支部包保責任制和幫帶責任制,開展先進帶后進的幫帶活動。另一方面,對問題較大,缺乏思想認識的黨員,堅持按照黨規黨紀進行處理。在處置不合格黨員中我們嚴格掌握政策,重點做到“五個區別”對待:即把一貫抵制、反對黨的農村方針政策的言論或行動,同認識跟不上,一時說錯話或辦錯事的區別開來;把長期消極落后,不起黨員作用,同由于某些客觀原因,一段時間沒起作用的區別開來;把由于家庭的實際困難、老弱病殘等原因沒有或不經常參加黨的活動、無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能起作用而不發揮作用的區別開來;把愿意接受教育、決心改正錯誤同拒絕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區別開來;把法律和政策范圍內允許的生產與經營,同鉆改革空子、違反法律和政策規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區別開來。由于堅持了程序,掌握了政策,保證了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軌道推進。
五、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制度,推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民主評議黨員是一件關系到黨的建設工作全局的大事,能否卓有成效、并長期堅持下去,關鍵在于各級黨委的認識和決心、管黨責任的落實和工作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我們狠抓領導責任的落實,實行齊抓共管。每年民主評議時,從縣委到基層黨委都建立了包片聯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成員按管黨責任區、黨建聯系點、落實領導責任;人大、政府、政協的黨員領導干部按分管戰線,落實工作責任;紀檢、組織、宣傳部門按業務范圍劃分綜合協調和具體指導職能,從而形成了全方位抓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領導體系。為了確保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我們建立了一套便利、管用、有約束力的機制,制定了《黨員行為規范》、《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若干規定》、《民主評議黨員細則》、《民主生活會管理的暫行規定》、《處置不合格黨員暫行規定》等多項制度,使全縣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規范化。
民主評議黨員和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純潔了黨的組織,對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產生了重要的推動作用。這項工作的成功開展給了我們有益的啟示:
啟示之一,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堅持黨內評議與群眾參與并重,處理好組織評鑒與群眾信任的關系。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四個多樣化”的出現,帶來了黨員結構的復雜性、思想認識的多樣性和活動空間的多維性,離開了社會監督,就不可能對黨員進行有效監督。如果僅靠黨員評議,就難免帶來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將黨員評議與群眾評議有機結合,才能確保黨員評議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第二,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堅持定期評議與日常監督并重,處理好事后處理與事前防范的關系。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實際上是對黨員進行一次集中教育,如果“一評了之”,就會形成“評時受觸動,評后無行動”的狀況,難以鞏固民主評議黨員的成效;如果脫離了工作中心,就“評議”抓“評議”,就會本末到置,失去了民主評議黨員的意義;如果只注重了年終評議,忽視了平時教育管理,就會因小失大,功虧一簣。只有抓好了經常性的教育和管理,才能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到防微杜漸。
第三,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堅持處置與教育并重,處理好治標與治本的關系。民主評議黨員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處置不合格黨員只是一種手段,教育提高才是目的。片面強調教育,對不合格黨員不進行處置,就會使黨員民主評議流于形式,達不到鞭策后進、教育中間、激勵先進的目的;片面強調處置,忽視教育轉化,就沒有抓住根本問題和主要矛盾,中間狀態的黨員就有可能轉變為后進。只有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做到標本兼治,整體提高黨員隊伍的質量。
第四,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堅持處置后進黨員與整頓后進支部并重,正確處理個體轉化與整體提高的關系。黨員是黨組織的“細胞”,“細胞”活則“肌體”健,后進支部必須產生后進黨員,后進黨員必須影響整個支部。只抓后進黨員處置而忽視后進支部的整頓,就沒有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將后進黨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寓于后進支部的整頓之中,通過整頓后進支部促后進黨員的轉化,通過教育轉化后進學員推動后進支部的整頓,才能收到個體與整體同步提高的效果。
第五,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堅持慎重發展與從嚴處置并重,處理好“嚴把入口”與“疏通出口”的關系。盡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是疏通“出口”,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效手段,但它只是一種被動的保證措施。必須認識到,“進口”不嚴也是產生不合格黨員的重要因素。為此,必須要建立健全黨員納新的工作機制,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入黨介紹人資格審查制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管理等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不合格黨員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