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與20世紀三次農民浪潮
未知
【內容提要】在20世紀前20年,農民這個龐大的群體似乎處于被社會改革遺忘的角落。中國共產黨走上政治舞臺并擔當起領導革命的責任之后,中國農民大致經歷了作為主力軍的革命浪潮(30—40年代)、作為落后生產者的被改造浪潮(50年代)和作為“二元經濟”束縛者的解困浪潮(80年代至今)。這三次農民浪潮給了我們諸多啟示,中國農民分享現代化成果的權益逐步得到了尊重與維護。
【摘 要 題】中共黨史研究
【關 鍵 詞】中國共產黨/農民革命/改造農民/農村改革
【正 文】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在20世紀百年間,如果說誰最關注農民,最了解農民,最能夠動員農民,那非中國共產黨莫屬。中國共產黨對農民的認識,經歷了三次大的轉折和兩次理論飛躍:第一次轉折發生在民主革命時期,黨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轉向農村,形成了農民革命浪潮,完成了農村包圍城市、最后奪取城市的政權更替,實現了從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到毛澤東思想的理論飛躍。第二次轉折發生于20世紀50年代,農民由革命的主力軍變成被改造的對象,形成了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兩次改造農民的浪潮,結果是將農民束縛于土地之上,失去了擇業和流動的自由,農民個人發展多種經營的要求被視為“資本主義自發傾向”,一再受到壓抑。第三次轉折發生于1978年以后,中國共產黨承認了農民的創新行為和市場化改革取向,形成了農民從“二元經濟”束縛下解放出來的解困浪潮,并由此推動了整個改革開放;同時實現了從一般社會主義原理到鄧小平理論的飛躍。
一、為奪取政權而開展的農民革命浪潮
鴉片戰爭以后,隨著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現代化的啟動,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開始走上歷史舞臺,并扮演起主導性角色,農民和地主階級已經不能獨自承擔起改朝換代的重任,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運動的失敗即為例證。在20世紀前20年,農民這個龐大的群體似乎處于被社會革命和改革遺忘的角落。這固然是由于資產階級改良派與封建勢力妥協而忽視農民的利益和要求,也是因為資產階級革命派找不到動員和組織農民參加革命的方法,孫中山、黃興等只能利用城鄉下層人民組織會黨和軍隊來發動革命。到1917年,以資產階級革命和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的世界性潮流被俄國的“十月革命”打破,由此催生了中國共產黨,同時也為農民重返民主革命的舞臺提供了機會,并引發了從土地革命戰爭到解放戰爭長達二十余年的農民革命浪潮。 辛亥革命以后,由于當時中國仍處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壓迫下,內憂外患日益深重。由于中國農民人數眾多,深受封建主義和帝國主義的雙重壓迫,具有強烈的革命要求,中國共產黨取得民主革命的勝利,必須動員和領導廣大農民。正像劉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指出的,“中國現在的革命,實質上就是農民革命。目前中國工人階級的任務,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國的農民”[1] (P331)。 在1921年至1927年間,中國共產黨與資產階級建立了統一戰線,通過國共合作的方式,迅速擴大了隊伍和影響,成為中國政治舞臺上舉足輕重的力量。但是,1927年資產階級背叛革命導致了“大革命”的失敗,這說明中國共產黨必須擁有自己的龐大主力軍,必須擁有自己的武裝力量,而這一切,在反革命勢力強大的城市顯然是不存在的。對于農民在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毛澤東、彭湃等熟悉農民運動的人,在此期間有比較正確的認識,毛澤東就說:“農民問題乃國民革命的中心問題,農民不起來參加并擁護國民革命,國民革命不會成功;農民運動不趕速地做起來,農民問題不會解決;農民問題不在現在的革命運動中得到相當的解決,農民不會擁護這個革命。”[2] (P37) 大革命的失敗和城市起義的一再失敗,迫使中國共產黨的革命重心由城市轉移到農村,一大批關注農民問題和熟悉農村的共產黨人,如毛澤東、彭湃、鄧子恢、方志敏、賀龍等,開始在農村建立革命根據地。毛澤東后來回顧說:“第二個時期,我們要感謝我們的好先生,就是蔣介石。他把我們趕到農村去。這個時期很長,十年內戰,跟他打了十年,那就非得研究一下農村不可。這十年的頭幾年對農村了解還是不那么深刻,后來才比較了解,了解得也比較深刻。”[3] (P307)到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前,盡管由于左傾錯誤路線干擾,革命根據地遭受重大損失,但是中國共產黨卻找到了適合國情的“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道路。這些認識可以在毛澤東當時所著的《中國革命的戰略問題》、《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等著作中反映出來。 在中國共產黨動員和領導農民革命浪潮的同時,許多黨派和政治力量也在尋找改造農村的辦法,除了國民黨政府提出復興農村計劃,到晏陽初、梁漱溟提出的鄉村建設運動等,都不能有效地阻止農村經濟的衰敗和解決農民的“倒懸”之苦。 在抗日戰爭期間,中國共產黨通過動員和組織農民參加抗戰而逐漸壯大起來。毛澤東在此期間曾經概括地說:“中國的革命實質上是農民革命,現在的抗日,實質上是農民的抗日。新民主主義的政治,實質上就是授權給農民。新三民主義,真三民主義,實質上就是農民革命主義。大眾文化,實質上就是提高農民文化。抗日戰爭,實質上就是農民戰爭。”[4] (P692) 抗戰勝利以后,當和談破裂,國民黨挑起內戰,試圖以武力消滅中國共產黨時,土地改革和建立民主政權,成為中國共產黨發動農民參軍參戰,進而戰勝國民黨反動派的重要舉措。劉少奇就說:“在國共兩黨的斗爭中,解決力量對比關系,就要實行土地改革。蔣介石靠美國,我們是靠老百姓。但靠老百姓要有兩個條件:第一個就是反對地主,平分土地;第二個就是民主,不準許站在人民頭上屙屎撒尿。”[1] (P395) 從1927年大革命失敗到1949年中共七屆二中全會提出工作重心由農村轉向城市的二十二年間,中國共產黨始終在農村奮斗,在動員和組織農民參軍參戰、土地改革、農村政權建設和發展農業經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一整套正確的理論、方針、政策和辦法,為奪取全國政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農村包圍城市,最后奪取城市”成為中國民主革命的最突出特點,而這次長達近三十年的農民革命浪潮(從1924年國共合作開展農民運動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結束),成就了中國的民主革命,建立了新中國。 二、為社會主義工業化而進行的農民改造浪潮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及其前后的各項改革,標志著民主革命的勝利,也標志著農民作為革命主力軍歷史使命的結束。在繼之而起的以工業化為中心的和平建設時期里,如何對待“三農”又成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所面臨的新問題。 工業化實質上是產業結構的進化,即社會生產和人口逐步地從傳統的農業向工業和第三產業轉移,換句話說,就是農民人口不斷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轉移。西方發達國家以向外擴張為特點的工業化道路,顯然不能應用于中國,而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依靠內部積累來實現工業化則成為中國可以學習的榜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就農村來說,除繼續完成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任務外,中國共產黨在農村工作的重心已經開始轉到如何盡快發展農村經濟方面來。如何改造落后的小農經濟,開始成為土地改革以后的主要問題。中國共產黨始終認為土地改革只解決了反封建問題,未能解決小農經濟的落后、分散、生產率低下問題,也不可能解決耕地少和人口多的矛盾。實際上,由于中國歷史悠久和農業文明發達,人口與耕地的矛盾早就產生了。如前所述,租佃制的發達就是人口相對于耕地過剩條件下的制度優化(利于精耕細作和兼業)。清中期以來,承平日久、高產作物的推廣以及“攤丁入地”,都促進了人口的迅速增加。到清末,人口與耕地的矛盾已經十分尖銳。當時就有人形象地說:“人多之害,山頂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開深箐,猶不足養,天地之力窮矣。種植之法既精,糠核亦所吝惜,蔬果盡以助食,草木幾無孑遺,猶不足養,人事之權殫矣。”[5] (P3)著名的改良思想家馮桂芬也說:“國家修養生息二百余年,生齒數倍乾嘉時,而生谷之土不加辟,于是乎有受饑之人,弱者溝壑,強者林莽矣。小焉探囊胠篋,大焉斬木揭竿矣。”[6] (P324—325)這種人口與耕地資源的矛盾,在西方資本主義入侵后的一百年里,由于近代工商業發展緩慢,并沒有得到緩解。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雖然解決了土地占有方面的嚴重不公平,真正做到了農民幾千年的夢想“耕者有其田”,但并不能夠緩解人口與耕地的矛盾,在農村人多地少,而耕地又成為農民生存的必要條件時,私有制下的競爭就可能出現生產資料向少數人集中,大部分農民陷入破產和貧困的結果,從而導致土地改革成果的消解。在當時工業和城市還不能大量吸納農民的條件下,毛澤東擔心農民重新分化是毫不奇怪的。1950年在農村大力發展和整頓供銷合作社,1951年積極提倡農業生產互助合作,1952年在農村整黨中批判和處理黨員中的自發資本主義傾向,都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在土地改革后試圖引導農民走集體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大規模經濟建設,但由于國家投資增長過快,積累與消費、市場與計劃(實質上是個體農民與國家)、農業與工業的矛盾突然以農副產品供應短缺的形式表現出來。于是,怎樣發展農業,如何才能實現農業的迅速發展,成為全黨關注的嚴重問題:究竟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還是在集體化基礎上發展農業,哪種生產方式更有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做出的估計受到了工業化的挑戰:“在今天,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們的農業和手工業,就其基本形態說來,還是和還將是分散的和個體的,即是說,同古代近似的。誰要是忽視或輕視了這一點,誰就要犯‘左’傾機會主義的錯誤。”[7] (P1430—1431) 1953年的農副產品短缺、農民惜售和市場波動,似乎再次驗證了列寧關于小生產者每日每時自發產生資本主義的論斷,驗證了斯大林關于社會主義工業化與小農經濟矛盾的論斷,于是從理論上和社會主義工業化的要求來看,改造分散落后的小農經濟都成為當時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務,成為保證工業化任務順利實現的前提。毛澤東親自修改審定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宣傳提綱》認為:小農經濟與社會主義工業化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認為小農經濟不是社會主義的基礎。《宣傳提綱》引用斯大林的話“可以在多少長久的時期內,把蘇維埃政權和社會主義事業建筑在兩個不同的基礎上,建筑在最巨大集中的社會主義工業基礎上和最散漫落后的小商品農民經濟基礎上么?當然是不可以的。長此以往,整個國民經濟都會有完全瓦解的一日。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使這個農業成為巨大的農業,使它成為能夠實行積累,能夠實現擴大再生產的農業,并依此而改造國民經濟的農業基礎。可是,怎樣才能使它成為巨大的農業呢?為要達到這一步,只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條是資本主義的道路……另外一條是社會主義的道路……同樣,社會主義的道路也是我國農業唯一的出路。”[8] (P714—715) 1955年7月,毛澤東在《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講話中再次指出:“如果我們不能在大約三個五年計劃的時期內基本上解決農業合作化的問題……我們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事業就會遇到絕大的困難,我們就不可能完成社會主義工業化。”[3] (P181—182)因此,《中國共產黨七屆六中全會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就明確提出:“事實已經表明:如果農業合作化的發展跟不上去,糧食和工業原料作物的增長跟不上去,我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就會遭遇到極大的困難。”[9] (P256)總之,1953年開始實行的農副產品統購統銷和大張旗鼓地宣傳過渡時期總路線,都表明黨對農民的基本認識,已經從民主革命時期的主力軍(革命性)轉為社會主義的改造對象(小農經濟的落后性)。 為了減少實施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的阻力和迅速推行農業合作化,中國共產黨在農村基本上成為清一色的個體經濟的條件下,再次使用了民主革命時期劃分階級陣線、開展階級斗爭的辦法。此時的陣線劃分是以貧下中農為一方,以富裕中農和富農為另一方,其理由是貧下中農因為經濟地位和生產條件不足,依靠個人發家感到困難,因此歡迎互助合作,希望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他們具有社會主義積極性,因而屬于黨在農村中依靠的階級力量。富裕中農和富農由于家庭經營條件較好,認為單干的效益最高,更愿意單干,并對國家實行的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不滿意,他們希望走自由發展的“資本主義道路”,他們不僅沒有社會主義積極性,而且代表著農村中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因而他們是黨在農村需要戰勝的階級力量。 從1953年到1957年,中國共產黨一直以這種階級觀點來看待和處理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以及改造后所產生的問題。在這種認識指導下,追求自己富裕的農民成為被擯棄的對象,合作社不僅沒有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而且矛盾很多,束縛了農民的手腳(典型示范時期的合作社除外,因為那時不多的合作社一方面確屬自愿互利、進退自由,另一方面得到國家大力援助)。實際上,上述認識往往使農村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陷入兩難選擇:自己想選擇的單干發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黨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雖然是陽光大道,但是未必能給農民帶來好處,于是只好放棄自己的選擇,順著潮流跟著政府走。而現實與這個目標總是有很大的差距,于是就陷入無休止的體制變動和政治運動中。可以說,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決或緩和了小農經濟與社會主義工業化之間的矛盾(實質上是市場與計劃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體經濟的低效率、城鄉隔絕與農村經濟發展的矛盾。 當然,還應該看到,毛澤東關于加快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思想,除了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需要外,還考慮到了解決中國農村人口與資源的矛盾,即試圖達到在資源短缺下的公平,全體人民的生活保障和社會安定。因為當時國內外的歷史都證明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工業化,往往是以犧牲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的利益為代價的,舊中國的農民失去土地后未能轉為工人和享受工業化的成果,而往往是流離失所、無以為生。同時,由于中國勞動力的幾乎無限供給,工人的待遇也被壓得很低。毛澤東認為農業合作化不僅可以加快農業發展,充分利用農村富余的勞動力,還可以避免兩極分化;而城市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同樣也可以避免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毛澤東在1955年論述廣大農民具有社會主義積極性時就說:“中國的情況是:由于人口眾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國平均每人只有三畝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畝田、或只有幾分田),時有災荒(每年都有大批的農田,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水、旱、風、霜、雹、蟲的災害)和經營方法落后,以致廣大農民的生活,雖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為改善,但是他們中間的許多人仍然有困難,許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農民只占比較的少數,因此大多數農民有一種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對于他們說來,除了社會主義,再無別的出路。這種狀況的農民,占全國農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這就是說,全國大多數農民,為了擺脫貧困,改善生活,為了抵御災荒,只有聯合起來,向社會主義大道前進,才能達到目的。”[10] (P429) 三年“大躍進”證明了公有化程度并不是越高越好,堵死了自1953年以來形成的企圖依靠提高公有化程度來解決農村問題的思路。而1961年以后的調整和不間斷的各種各樣的政治運動,則證明了在人民公社集體生產體制下,無法解決農民積極性不高的問題。這就是1978年“中共三中全會”前“三農”問題留給全黨的教訓。當然,在農村經濟的所有制和經營規模越來越“一大二公”的過程中,也有不少黨內同志發現了問題,并提出了不同意見。例如,鄧小平在1962年說過一段話反映了他的實事求是精神:“農業本身的問題,現在看來,主要還得從生產關系上解決。這就是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生產關系究竟以什么形式為最好,恐怕要采取這樣一種態度,就是哪種形式在哪個地方能夠比較容易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就采取哪種形式;群眾愿意采取哪種形式,就應該采取哪種形式”[11] (P323)。可惜毛澤東聽不進去。 在城鄉關系方面,在推行農村經濟體制由個體經濟合作經濟再向“政社合一”的集體經濟轉變過程中,城鄉分隔的壁壘也逐步形成,農民被束縛于既有的土地和社區內不得自由流動。1953年我國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后,許多農村青年為城市的收入和生活條件所吸引,紛紛涌入城市和工礦區,這不僅加劇了城市的失業問題,也增加了農副產品供給的緊張。因此,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不得不一再發出指示,要求各級政府限制農民進入城市就業,城鄉之間的勞動力流動應該有計劃地進行。以后,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城市就業和食品供應緊張,特別是1960年以后,城鄉之間的人口的自由流動基本上被嚴密的戶籍制度和糧票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制度嚴厲隔絕。與此同時,農村地區之間的人口流動也由于實行單一的集體所有制而受到嚴厲限制,除了特殊情況和計劃招工外,農民被束縛在既有的那快土地和社區內。李先念在1964年曾經概括地說過:“人總是要吃飯的,問題是在農村吃還是在城市吃。我看在糧食和副食品并不寬裕的條件下,該在農村吃飯的,還是在農村吃好,因為在農村吃比在城市吃要省得多。城市并不缺乏勞動力,各行各業也并不缺人,因此要盡量不增加職工,更不要輕易從農村招收職工。”[12] (P285—286)
三、為打破“二元經濟”而形成的農民解困浪潮
從1978年起,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集體,根據過去多年的經驗教訓轉換思路,開始另一種改革嘗試:給農民自主權,尊重農民選擇,不再要求為國家的工業化而影響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利益。鄧小平后來回憶說:“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我們首先解決農村問題。中國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農村,中國穩定不穩定首先要看這百分之八十穩定不穩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沒有農村這一穩定的基礎是不行的。所以,我們首先在農村實行搞活經濟和開放政策,調動了全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積極性。我們是在一九七八年底制定這個方針的”[13] (P65)。
(一)以允許農業家庭經營和發展非農產業為特征的80年代農民“松綁”浪潮 1978年開始的農業經濟體制改革,一開始實際上是黨面對農業危機時對農民自發要求的默認。以家庭經營為特征的“包干到戶”雖然是1978年改革開放后的發明創造,但與此類似的“包產到戶”,在改革開放前就曾“三起三落”。第一次是在1956年秋天,即高級社剛剛普及,但尚未運轉一個生產周期時一些地方就自發出現了包產到戶;后來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又曾兩次出現。改革前包產到戶遭到扼殺,是認定包產到戶是“單干”,是走資本主義道路。1978年再次搞包產到戶并發展到“大包干”直至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則是第四次興起。 在上下互動基礎上產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由于成效顯著,很快成為燎原之勢,全國實行“雙包”到戶的生產隊,1980年秋占總數的20%,1981年底擴大到50%,1982年夏季占到78.2%,1983年春則達到95%以上,到年底已占到99.5%,其中,包干到戶(即家庭承包經營)占生產隊總數的比例為97.8%。至此,家庭承包經營實際上已成為中國農業的一種基本經營形式了。1983年1月,中共中央《關于印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贊揚家庭承包經營這是農民的偉大創造,明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是集體經濟的一個經營層次,終于使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名正言順,走出了包產到戶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理論誤區。 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改革的成功,大大增強了全黨和全國人民改革的信心,明確了改革的方向。于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廢除,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取代了集體統一生產和經營;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取代了單一公有制,城鄉隔絕的戶籍制度也大為松弛,小城鎮化和農民異地流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因素。應該說,20世紀80年代農村經濟改革和發展的巨大成就,為改革開放和鄧小平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提供了最好的證據。就“三農”問題來說,此時的認識基礎,已經不是過去以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為特征的社會主義理論,而是以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和市場經濟為特征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 從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看,黨也改變了過去長期強調的農業為工業、農村為城市提供積累的貢獻型觀點,改變了過去長期強調的農民就地發展、主要依靠農業致富的思想。農業家庭經營帶來了農業的快速增長,在很短的時間里就解決了中國的“吃飯”問題。從80年代前期開始,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松動和“短缺”所造成的巨大需求空間,農民開始了轟轟烈烈地發展非農產業浪潮,鄉鎮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成長,成為推動整個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經濟高速增長和城鎮化的重要動力。
(二)以“增收減負”為特征的90年代以來農民“解困”浪潮 進入9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和國民經濟持續十幾年的高速增長,我國長期存在的“短缺”現象基本消失,出現了人們長期盼望的“買方市場”,這種供求平衡甚至部分產品生產能力過剩,對于市場發育固然是一個必備的條件,但是由此也使得過去依靠“短缺”巨大需求空間發展起來的鄉鎮企業增速,由于資金少、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等因素大大降低。而此時農村,特別是中、西部地區,還有大量的農民沒有轉移到非農產業,其來自農業的收入雖然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但致富的可能卻很微小。因此,從1997年我國轉入買方市場和需求制約型經濟后,農業和鄉鎮企業的發展都受到需求抑制,農民收入的增幅連續四年下滑,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又重新出現拉大的趨勢。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必須承認并充分保障農民的自主權,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作為制定農村政策的首要出發點。這是政治上正確對待農民和鞏固工農聯盟的重大問題,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根本保證。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核心是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在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須遵循這個基本準則。”在采取各種增加農民收入政策和措施的同時,中共中央還認識到針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和國家財力增強的情況下,應該減輕農民負擔,逐步加強國家財政對農村的轉移支付。因此,也逐步改變了中國幾千年來形成的農民向國家交納貢賦“天經地義”的觀念。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轉變為“政社分開”的鄉鎮政府,是80年代整個國家以“放權讓利”為導向改革的結果,這種變革一方面適應了農村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的改革要求,恢復了農民的自主權,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推進了農村的改革和發展。但另一方面,整個國家的政府經濟職能卻并沒有隨著“放權讓利”而迅速改變,1992年才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目標,到2001年才明確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問題。因此,在改革開放以來的二十多年里,就鄉村基層政府職能來說,與人民公社相比,雖然直接從事生產和分配管理的職能剝離出去了,但是受國家“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和全能型政府理念的制約,農村基層政府的其他事務增加了,“事權”并沒有相應減少,而教育、稅收、治安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難度和成本卻比過去大大增加。 鄉鎮政府的行政擴張,必然導致財政支出大幅度增加。但是現有的“三提五統”、鄉級自收自支的財政體制,對大多數以農業收入為主的鄉鎮來說,顯然是不夠的,必然要再向農民伸手,將財政負擔最終轉嫁給農民。從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制止向農民亂派款、亂收費的通知》以后,幾乎年年都要強調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并出臺各種措施和辦法,但都收效甚微,農民負擔仍然扶搖直上。特別是1997年以來,農業收入呈現負增長,農民收入增長幅度連年下滑,而農民負擔卻不斷加重[14]。與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相對比,農民生存和發展條件的惡化,既導致了農民的普遍不滿,也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2004年陳桂棣、春桃的《中國農民調查》風靡一時,即是一例。為了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中央決定實行農村稅費改革。2002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政治局會議就農村改革試點方案進行了研究。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并于同年3月2日發布實施。這一文件規定在安徽省等地進行稅費改革試點。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發展目標的確定,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改革進程超過了原來的設想和預期。2004年3月,溫家寶總理宣布國家計劃在五年內逐步取消農業稅。并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教育的財政支出,會后,少數省從當年即開始免征農業稅。到2005年3月,根據各地免征農業稅的進展和計劃,溫家寶總理又宣布,取消農業稅的計劃可以在三年內實現。 此外,在進入21世紀后,隨著“以人為本”和建立“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的確立,在打破城鄉壁壘、農民工權益維護、農村社會保障等方面,黨和政府也越來越關注和維護農民與城市居民平等的權益。但是,中國大量的農業和農村人口如何有效、平穩地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以保證社會的公平和和諧,仍然是一個沒有解決的難題。農民“解困”浪潮還將持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四、幾點啟示
第一,綜觀自義和團運動失敗一百多年來的三次農民浪潮,可以看出,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只有中國共產黨能夠有效地動員和組織農民,使其成為革命的主力軍。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農民雖然人數眾多,但是在社會中卻處于弱勢群體的地位,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其過于分散并缺乏組織,被稱為“一盤散沙”、“裝在袋子里的馬鈴薯”。在實行市場經濟的今天,當我們通過改革開放將農民從過去單純的集體經營中解放出來,實行家庭經營并將其推向市場后,無論是農業經營的風險,還是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轉移的門檻,都說明除了政府的扶持外,還需要他們自己組織各種形式和各種專業的互助合作組織,以減少風險、降低成本或增強談判能力。中國共產黨有著幫助農民組織起來的豐富經驗,在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成功地幫助農民建立了各種各樣的政治和經濟組織,為民主革命勝利奠定了基礎。在1949年至改革開放前,為保障工業化的快速進行,建立了人民公社體制。在21世紀的今天,當我們組織農民的目的已經由革命和提取積累轉變為幫助農民脫貧及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轉移時,更應該幫助農民組織起來,利用多種農民自己的非政府組織來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 第二,中國共產黨領導三次農民浪潮的歷史說明:凡是代表了絕大多數人民利益或沒有損害絕大多數人民利益的認識和決策,就是正確的。就“三農”問題來說,由于農民始終占人口的大多數,他們不僅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而且通情達理,在民族危亡或需要他們做出犧牲時,農民義無反顧,歷史多次證明了這一點。因此,一切認識和決策的前提應該是尊重農民的自主權與發展權。 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主要是通過動員農民,即打破舊政權以及地主階級對農民的壓迫,建立了新中國。應該說黨的政策確實代表了廣大農民的要求和利益,農民是革命的受益者。新中國建立以后,盡管無論是從歷史還是從黨員成分來說,中國共產黨都與農民有著天然的聯系,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國共產黨領導人,也曾經試圖實現工業與農業并舉、城市與鄉村同步的發展思路,但由于國際環境影響和缺乏經驗,仍然沒有擺脫蘇聯的工業化模式,即優先快速發展重工業和實行單一的公有制。結果事與愿違,中國在1978年以前實行了比原蘇聯更為極端的壓制農民的體制和政策。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問題還是出在如何看待農民的利益上。工業化最終會為農民帶來利益,這一點誰也不否認,問題是農民的個體經濟是否與社會主義和現代工業不相容?在實現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民是不是絕對的奉獻者?這兩個問題雖然是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所沒有遇到的,卻是列寧和斯大林早有定論的問題。1951年毛澤東同志主持制定農業合作化決議即回答了第一個問題;1953年實行農副產品統購統銷又回答了第二個問題,而這兩次回答都是根據蘇聯的理論和經驗。 1978年以后農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黨把農民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在經濟困難的條件下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尊重農民自己的選擇,普遍推行“包產到戶”。在80年代中期,當鄉鎮企業崛起的時候,中共中央出于保護農民利益和自主權利的考慮,在一片關于鄉鎮企業與國營企業爭原料、爭市場、干擾計劃和產生“不正之風”的呼聲中,堅持實行鼓勵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 第三,中國的工業化必須走城鄉協調發展的道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鄉村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對中國來說,工業化面臨著比歐美國家更多的困難。中國在1840年開展工業化之前,已經是一個非常成熟的農業文明國家,這不僅指農業生產和技術水平很高,不僅指依靠龐大和發達的農業為基礎,建立起比較發達的市場流通網絡以及手工業,養育著龐大的人口;還指在上述經濟發展水平上,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產權制度和穩定而龐大的中央集權官僚體制大國。這種強大的中央集權官僚政治,使得中國的工業化命運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而無論這個政府是否強大,其出于積累工業化資金的需要,都必然將人口龐大、但又非常分散的農民作為工業化初始階段的純貢獻者,并且很容易將這些投資集中于重工業和城市,如果這個政府對經濟的控制力很強,則更有可能在短期內強化這種城鄉經濟的“二元”結構,以加速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因此,處于工業化初始階段的中國,農民和農業似乎注定成為資源凈流出者。在過去的五十多年里,農村和農民承擔了工業化及改革的許多成本,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重大貢獻,今天應當反哺農民和支持農村。同時,農民作為現代化過程中變動最大的階層,也是作為最弱勢的群體,國家應該盡量減輕其負擔,減少其轉變身份、流向非農產業和城鎮過程中的障礙,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和教育、科技投入向農村傾斜來為農民解困。 總之,探索中國農村現代化道路,主要是如何解決上述難題,這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任務,既需要具有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也需要具有科學理論和知識;既需要對歷史真相的了解,也需要對現實的準確把握;既需要看到中國“三農”問題的特殊性,也不能因此忽視其在現代化過程中與其他國家的共性,輕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
【參考文獻】 [1]劉少奇選集:上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毛澤東文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毛澤東選集:第5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4]毛澤東選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戴金珊. 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經濟發展思想[M].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 [6]趙靖,易夢虹. 中國近代經濟思想資料選輯:上冊[M]. 北京:中華書局,1982. [7]毛澤東選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4冊[M].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 [9]黃道霞,等. 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匯編[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 [10]毛澤東文集:第6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1]鄧小平文選: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2]李先念文選[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13]鄧小平文選: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4]胡書東. 中國農民負擔有多重——農民負擔數量及減負辦法研究[J]. 社會科學戰線,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