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 提高民主監督實效
馬琳
摘 要:人民政協成立60年來,伴隨著人民政協工作的推進和民主監督機制作用的不斷加強,民主監督機制經歷了一個曲折復雜的發展過程,如何進一步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實效
伴隨著人民政協工作的推進,民主監督機制的作用也在不斷加強,以我自身的經歷及多年來對政協工作的關注和不斷思考,我認為,在看到我國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已擁有的特點和優勢的同時,也應看到由于制度規范和程序安排的相對原則性,使民主監督的力度和有效性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民主監督成為履行職能的一個薄弱環節,急需強化其功能。特別是《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傾聽來自人民政協的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要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在知情環節、溝通環節、反饋環節上建立健全制度,暢通民主監督的渠道。”[1]所以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對如何進一步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提高民主監督實效提出一點粗淺的建議,供大家共同探討。 一、民主監督的特點和優勢 民主監督作為人民政協三大職能之一,是中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我國政治運行程序中的重要環節。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強調:“要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強民主監督,推進政協的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機制”[2]。這個論斷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在我國監督體系中,政協的民主監督具有其他監督所無法比擬的優勢,一是人才薈萃,智力密集,對一些宏觀的、深層次的重大問題有真知灼見;二是社會聯系廣,信息量大,能反映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脫,視野寬闊,能比較客觀地提出建議和批評;四是上達中央,下通各界,能夠較好地打開民主渠道;五是亦“官”亦“民”,有利于問題的解決。充分發揮好這些獨特優勢,使政協的民主監督更貼近群眾關心的熱點,有助于提高監督水平,體現監督特色,取得監督實效。 建國六十多年的歷程中,有過許多沉重的教訓,也有過許多有益的經驗,都給了我們深刻的啟示。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政協加大民主監督力度,積極探索民主監督的形式、內容和機制,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由于制度規范和程序安排的相對原則性,民主監督的力度和有效性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使民主監督成為了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薄弱環節”[3]。 民主監督的效能要能真正得到發揮,重要的是突破目前的一些觀念束縛,要有相應的制度、機制建設相配套,形成制度化軌道,才能保證民主監督規范、有序、有效地進行。因為制度才是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為此,建立和健全一套適合實際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是我們政協工作面臨的一項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 二、強化政協民主監督實效的思考和建議 (一)強化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必要性 這是人民政協工作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要求。不斷增強政協民主監督實效性,才能把政協的形象真正樹立起來。 隨著社會主義政治民主進程的加快和“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執政理念的提出,依法治國的穩步推進,客觀上要求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民主監督意識,做到自覺、主動接受民主監督,牢固樹立“民本位”的執政理念,營造良好地社會監督環境。但是,由于受傳統的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的影響,我們現行的監督體制依然停留在過去那種過分強調自上而下的監督,忽視自下而上的監督和平行制約,以致出現不少監督環節的空檔和誤區,引發社會腐敗現象。我們要建立的應該是一種客體的、超脫的監督機制,才能比較有效地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公職人員行為失范。這正是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和形式。 (二)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 1.建立權力授予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從源頭上拒腐從廉。在權力授予機制中引入政協民主監督機制,是充分體現民意的一個重要渠道,是提高政協民主監督權威性和實效性的關鍵。把民主監督納入法制化軌道,以保障民主監督的有效實施。就是要把民主監督職能逐步在明晰的硬法框架下運作,使之行有所據,有法可依,真正具有約束力。要盡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反饋制度、群眾舉報制度、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干部述職報告制度和干部民主評議制度等,促進民主監督加快進入法制化程序。 2.健全政協民主監督的組織結構。考慮在政協機構中設置一個常設性的機構——專門的民主監督委員會。通過這種權力制約模式使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