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未知
目錄
一、摘要…………………………………………………………………………………2 二、論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正文……………………………………………………3 1、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3 2、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4 3、文明執法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體現…………………………………………6 4、在公安機關中貫徹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活動的必要性……………………8 5、如何在公安工作實踐中搞好嚴格、公正、文明執法…………………………9 三、注釋………………………………………………………………………………10 四、
論文摘要
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國正穩步向全面小康社會邁進,這對我國的法制建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對執法機關的執法作風也要求向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轉變。唯有嚴格執法,才能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我國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才能較好地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體現法律的尊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主題,一切形式的違法行為毫無情面地進行法律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是公正執法的本質,做到公正執法,才能保證權為民所用;文明執法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是我國執法機關的性質決定的,執法機關尤其是公安機關能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利益能否得到最切實有效的保護、社會能否穩定,甚至關系到國家能否長治久安。因此,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首先要對其重視,理解其內涵,其次要實行警務公開制度,加大監督力度,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保文明。
[關鍵詞]: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是公安機關三項教育①的專題內容之一,是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教育而來的,是三項教育的歸宿點,三者之間相輔相成,互相促進。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健全,公安作為一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權力機構,面對新情況,加強了對民警的法律教育,強化對執法監督力度,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完成神圣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保持對法律負責的高度精神,讓人民群眾滿意。通過學習后充分認識到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是公安執法工作的準繩,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是重樹人民公安警察在群眾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一、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 (一)嚴格執法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警察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在公安執法工作中,要進一步制定、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強化落實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人民警察隊伍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形象。加強執法規范建設,讓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成為制度。要開展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技巧,對于屢教不改、蓄意鬧事、干擾執法的當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認真并貫徹行政復議法,保障國家法律監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貫徹執行。 (二)法外特權不可為。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公安機關需要一些必要的職權,《人民警察法》第七條第十七條就規定公安具有行政強制權、行政處罰權、人身強制權、留置盤問權等二十個方面的權力。這些都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特有權力,但特有權力必須在法律規定的適用情形下才能使用,反之,如果不具備適用情形而使用,就變成了法外特權,就是濫用職權。要杜絕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要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加強法律業務的學習,提高法制意識。入世②后,一方面原有的法律法規作了相應改動,另一方面出臺了的規定,公安執法環境更加復雜,因此公安民警必須提高法律素質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加強警力保障。基層公安機關由于受經費的限制,警力保障不到位,客觀上促成了民警的法外特權行為,要構建優良內務管理模式。優良的內務管理模式有利于彌補體制和制度上的不足,減少違規事件發生。 (三)嚴格不失靈活,公正不乏熱情,有理有節,不卑不亢。 公安機關是與群眾接觸最多的“窗口”警種,如何處理好嚴格管理與熱情服務的關系是公安民警的新課程。杭州市公安局的有關數據表明,有40%以上的投訴集中在交管部門。曾有交警這樣說過:“我們每天要處罰那么多的違章者,這些人不投訴就不錯了,怎么可能會滿意呢?”思想上的結點’’往往導致管理處于“兩難”境地。杭州交警蔣定軍在實踐中善于學習總結,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辦法,創造了從警三年,實現糾違超萬卻“零投訴”的業績,以自身的形象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同時也贏得了群眾的信任。“零投訴”的背后,反映的是過硬的執法素質。蔣定軍能夠大膽管理,掌握執法主動權,這與他深諳法律法規、業務水平過硬分不開;反映的是完美的執法藝術。只用普通話,能體現執法的正規性,面帶微笑,能緩解被管理者的對立情緒,聲音洪亮,能表現理直氣壯,不怒自威;更重要的是,“零投訴’’的背后,反映的是端正的執法理念。執法為民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職責,能不能端正執法思想,純正執法目的,直接關系到公安工作的成敗。只有這樣,才能使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輝映,才能使管理與服務“雙贏”。 二、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所謂公正執法,就是要求在執法活動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主題、一切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毫無情面地進行法律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同時,以對人民的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糾正執法活動的偏差和失誤,有效地保護人民的合法利益。據資料報道,20年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已經審議和通過各種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文件就有328件,這期間國務院還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規,各地方省級人大制定和批準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規。僅八屆人大五年間,就立法118件。通過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提高,這就要求我們在執法中,更加注意執法的公正性。 (一)切實解決公安民警在執法中思想意識問題。 不公正執法,表現為辦關系案、人情案、以罰代刑、降格處理、主觀因素融入執法當中等多種形式。存在這些現象主要是在執法時有以下幾種意識上的偏差:一是在執法時宗旨意識產生偏差,不廣泛深入地調查,淡化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細聽群眾的呼聲,隨意執法。二是在執法時證據意識產生偏差,不注意收集證據,搞“疑罪從有’’推定,搞刑訊逼供,漠視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對國家、公安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行為不認真貫徹執行,搞形式主義、聽之任之。三是在執法時權力意識產生偏差,把日常執法行使權力與人服務分割開來,以權壓民,濫用強制措施,違反警具警械武器管理規定,隨意使用警具警械武器,把手中的權力擴大化。四是在執法中利用意識產生偏差。執法創收彌補辦案經費不足,因利益驅動產生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執法現象,不按法律法規辦理。五是在執法時情感意識產生偏差。一方面礙于上級、領導、熟人、朋友、親戚等的說情,違背法律意志造成不公正執法,另一方面將個人情感因素融入到執法過程中,因個人情緒波動而對群眾態度生硬,因個人得失問題而歪曲法律法規,主觀上造成不公正執法。執法行為的不公正,必然產生嚴重的執法后果:一是損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二是損害了受害人和犯罪嫌人對法律的期望值與客觀評價;三是姑息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這直接降低與損害了人民警察在群眾心目中的信譽和形象,尤其是法制不斷健全的今天,直接反映出人民警察的執法水平和行為能力。 (二)換位思考,權為民用。 要杜絕不公正的執法現象,民警應學會換位思考。換位思考即在群眾有求于你的時候或當你見到別人有困難需要幫助時,將你自己的身份與需要幫助的群眾對換一下,體會他們的難處,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假設你在最需要幫助的情況下,民警對你報案不受理、受理不處理、處理不執行、執行不徹底或一聽了之、一看了之,甚至一笑了之,你是否對公安民警這種不公正執法的行為產生怨恨之感?因此,民警在執法工作中,要經常想一想百姓受到侵害時的痛苦心情,經常想一想百姓對不公正執法的無奈和怨恨心情,真正做到心為民想,權為民用,利為民謀。做到了換位思考,形形色色的不公正執法現象就能是到有效遏制。 (三)提高公安民警的執法素質,全方位督促公正執法。 執法素質是一個民警的執法理念、意識、心態和知識、技能、能力在執法過程中的綜合需要和具體體現。除了人民警察綜合素質所應具備的理論、科技、體能等素質外,還必須提高執法素質。提高執法素質,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提高民警文化素質。文化素質是掌握一切知識、技能的鑰匙。這里說的文化素質,是指必須具有中專或大專、本科學歷,否則很難正確理解、準確把握“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實質,很難把執法中碰到的問題想深、想透、想全面。目前,社會上“泡沫學歷”泛濫成災,令人堪憂。據了解,不能制作訊問筆錄等法律文書的民警大有人在。從總體上看,除去那些教學質量低下的“泡沫學歷”不算,我們民警隊伍文化素質還不是很高,一些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基層機關尤其如此。 2、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高度責任感是指對人民群眾的極端熱忱和極端負責,執法是一個應用性、操作性、實踐性很強的過程中,任何執法都包括若干階段、環節、項目和內容。一起案件,就是一項“系統工程”,哪個階段、環節、項目和內容出現紕漏,就可能侵犯公民權利,就可能把案子搞錯。所以,執法全過程中,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融于始終。如四川金堂民警玩忽職守餓死幼女案件③,本是不該發生甚至有可能辦得較好的事情。假如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和在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實習的警校學生穆羽再多那么一點點責任感,派人或親自到李德芳家里去一趟,事情還會發生嗎?所以,要深刻認識胡錦濤總書記“七一講話”中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公,是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完成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歷史使命的立足基本”。
三、文明執法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體現。 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所謂文明執法,是指執法人員以人為本,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運用法律規范辦理各種案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文明執法是人民警察的屬性所決定的。《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六十條和六十二條中的法律責任規定,徇私舞弊,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 (一)制約文明執法的因素及原因。 1、公安機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一是有法不依,隨意執法,野蠻執法,濫用強制措施。濫用武器警械,刑訊逼供、致人傷亡,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二是瀆職失職,玩忽職守,有警不出,有警不立,該處理不處理,嚴重損害公安部門的威信。三是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徇私舞弊,甚至貪贓枉法,與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嚴重敗壞公安隊伍的形象。四是濫收濫罰,亂扣亂沒,利用手中權力創收斂財,嚴重侵犯群眾利益。五是傷害群眾感情,漠視群眾疾苦,對群眾的困難麻木不仁,對群眾的求救無動于衷,冷硬橫推,甚至胡作非為,欺壓群眾,嚴重背離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六是內務管理松懈,辦公場所臟亂,紀律作風散漫。七是法治意識不強,執法水平不高,辦案質量低。 2、嚴重敗壞了公安隊伍的聲譽,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在客觀方面,有社會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影響,有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程序不嚴密的問題,有工作壓力大,任務重,警力不足,經費困難的制約等。從主觀方面來檢查,首先是執法思想不端正。長期以來,隊伍一直存在著在強調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對公民的合法權益保護不夠;在強調加強治安管理的同時,為群眾提供熱情服務不夠;在強調破案的同時,注重嚴格執法、確保辦案質量不夠等問題。一些民警沒有執法為民的思想,沒有真正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用權、為誰服務、為誰謀利的問題。其次是特權思想作怪。一些民警群眾觀念、法治觀念、服務觀念淡薄,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動輒以管人者自居,凌駕于法律之上。甚至粗暴、野蠻對待群眾。第三是由于入口不嚴、出口不暢,隊伍中存在著一些素質不高的民警,不僅難以適應工作的需要,甚至執法犯法,成為害群之馬。 (二)必須注意“文明不能執法,執法不能文明”的謬論。 有些人認為執法是責令違法者糾正違法行為或予以處罰,必須嚴格、嚴肅。違法者是不講文明的,文明執法糾正不了其違法行為。如,如交警在糾正交通違章時,向違章者敬禮,沒等出示證件,違章者就開車溜走了。其間當事人為阻撓執法,侮辱執法人員,蓄意擴大事態,引起路人圍觀,堵塞交通。公安民警為了盡快平息事態,將辱罵、灑潑當事人制服,這難道是不文明行為?如果不強制制止,事態就不能平息,執法就不能順利進行,破壞執法的狀況就不能得以改變。首先,符合法律程序的強制是完全必要的,要注意區分在執行刑事拘留、逮捕、強制執行和制止群體性鬧事事件中發生的推搡、拉扯等行為不能與不文明執法混為一談。文明執法是一個過程,有的群眾對公安“強制執行”缺乏了解,單憑看到強制性情景就指責或投訴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對公安機關的誤解。對于人民警察奮起自衛,冒著生命危險制服鬧事者,從法律上講,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權益免受侵害,對于那些使用暴力襲警行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這是正當防衛,不僅不負法律責任,而且應當受到鼓勵和表揚。其次,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素質和法律意識。文明執法必須普遍提高人民群眾素質和對公安工作的認識,使人民群眾在行使他們的權力的同時普遍并愿意承擔法定義務。要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宣傳、教育、新聞等部門要加大市容宣傳教育力度,輿論監督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從而使人民群眾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明確不接受處罰或暴力依法執法是違法行為。在外部環境優化、執法環境成熟的情況下,文明執法才能順利進行。 四、在公安機關中貫徹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的必要性。 強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相對于公安隊伍目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而言的。它關系到公安隊伍在今后能不能完成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艱巨任務,給黨、國家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因此,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為保障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重樹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勢在必行。 首先,這是由公安機關的任務和性質決定的。公安機關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和根本體現就是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公安機關既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實踐者、執行者,又因其作為國家及其的強制力量為全社會及各行業遵守國家法律,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發揮著重要的保障作用。能否實現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依法治國方略的進程,影響到人民群眾對國家法律的信任和信心。所以,必須從公安機關在依法治國進程中擔負的重大歷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意義。 其次,公安機關的行政管理活動和執法活動,是一種特殊的服務,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對公安機關服務的質量要求。因此,必須認識公安工作的本質,把握公安工作的規律,把“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作為公安工作的中心環節和基本建設來抓。公安工作的本質特征是什么?執法就是公安工作的本質特征。公安工作的規律是什么?規律是與本質同一程度的范疇,規律是事物發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質的、必然的、穩定的聯系。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就是公安工作的規律性要求。所以要把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和為公安工作的規律性要求提出來,要尊重規律、遵循規律,做好公安執法工作,從而達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服務社會、服務公民的目的,維護社會主義。 再則,貫徹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活動也是黨和政府對公安機關的一貫要求。1991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公安工作的決定》指出,要加強公安法制建設,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行使職權。1996年第十九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八嚴格執法,加強公安法制建設作為公安工作的指導方針。1999年4月,黨中央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中提出,全體政法干警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嚴肅執法,秉公辦案。 五、如何在公安工作實踐中搞好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執法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職責,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既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也是實現公安工作讓人民滿意的根本途徑,那么,如何才能在實踐中搞好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呢? 首先,我們要重視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理解其內涵實質。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之策,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執法機關的公正執法,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等多項措施的有機統一。從抓教育入手,增強廣大民警的法制觀念、法制意識和思想認識。民警每日接觸的是社會上的各種陰暗面、錯誤思想、丑惡現象,沒有一個堅定的信念,難保不在紛繁蕪雜的社會現象前失足。因此,要幫助民警牢固樹立無產階級人生觀、世界觀,樹立公仆意識。思想工作做好了,行動才能跟上去。在工作中要實行嚴格的管理,通過制度、規章把民警的行為規范到法律允許的尺度內。我們不僅要對民警的八小時內進行管理,還必須將管理效用延伸到八小時以外,對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從快、從重處罰,對問題嚴重的堅決清理出公安隊伍,不能怕露丑揭底,影響隊伍形象,以起到敬戒他人,保持隊伍整體的純潔性的目的。 其次,就是要實行警務公開制度,加大監督力度,排除暗箱操作,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保文明。近些年來,由于普法教育的不斷深入,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也不斷提高,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也日益增強,檢察機關的檢察監督,法院的審判監督、新聞媒體的新聞監督以及人大、政協、紀檢等部門對公安執法的監督都在不斷加強,這對公安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民警樹立換位思考,要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執法機制,制訂內部監督機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案件評制制度、回執回告制度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不僅從執法者的角度出發,也要從當局人的角度考慮;不僅要從公安機關角度出發,同時也要從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角度考慮,這樣才能真正保證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利用多種方式的監督渠道來獲得執法反饋,通過外界的反饋來修正我們的執法行為,來改善我們的工作作風,來贏得社會各界對我們的支持。通過鍥而不舍的努力,實事求是的作風,認真嚴謹的態度,自查自擺問題,認真積極整改。確保公安隊伍建設全面提升一個臺階。就是不斷規范公安執法工作,加大對執法活動的監管力度,有力地推動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注釋: ①公安機關三項教育:是指2001年度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
②入世:即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③餓死幼女案件::2003年四川省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等人,在對吸毒人員李德芳執行強制戒毒過程中,對李德芳提出的其三歲的女兒在家無人照看的情況,在和李德芳家人聯系不上時,僅僅向李德芳居住地的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打了一個電話,讓該所處置,在團結村派出所實習的警校學生穆羽接到電話后,也只是往打李德芳家人的電話,聯系不上時既不親自去李德芳住處,也不向領導匯報,最后導致李德芳女兒餓死家中十余天后才被發現的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