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除了養雞 “區塊鏈+農業”還能干什么?
佚名
(網經社訊)摘要: 關于農業+區塊鏈,還是可以期待的。除了養雞,區塊鏈將會在物聯網農業、農產品(5.380,0.01,0.19%)溯源、農村金融等6大領域大有作為。
這幾天,小布一直在寫區塊鏈技術相關的行業落地訊息。但是寫了這么多行業,其實最終區塊鏈技術解決的都是一個問題:信任。
2017年下旬,眾安科技聯合連陌科技等合作伙伴,推出“步步雞”品牌,將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應用在農業養殖上。其產品“步步雞”成為網紅,價格賣到239元一只。
“步步雞”項目利用物聯網+區塊鏈技術,從雞苗供應、養殖、檢疫,到屠宰、物流等環節的信息進行真實的記錄且不可篡改。每只雞都配備一只運動腳環,也就是“雞牌”,相當于一張具有唯一標示的“身份證”。它除了能夠詳細記錄雞的日齡、產地信息、防疫情況等基本信息外,還可以實現實時記錄雞只地理位置和計步信息。
為什么養雞還要這么大費周章?那“雞牌”又解決了什么樣的一個問題呢?
當然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機。在食品行業,從劣質油到“外賣工廠”等等,如果沒有親眼看到整個過程,你永遠不知道你所吃的是怎么被加工出來的。菜市場那些生鮮活禽,誰也不知道是不是激素養大的。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就是解決信任危機的有效方式,它的一大特質就是去信任。
市場信任既然如此困難,那就直接去掉信任,代以一種完善的規則來運行,并且此規則將消除所有的信息不對稱,保障交易平等又很好的保護交易人隱私。而區塊鏈的去中心化,又使得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強大到改變這個規則,公信力如天網一樣,誰都無法接觸卻又無處不在的發揮效力。
從消費者端看,通過區塊鏈技術可以滿足知情權,選擇自己信任的農產品;從采購商角度來講,擔心批量購買的農產品質量不好,則可以通過對種植過程以及大數據分析,選擇信任的農戶。
關于農業+區塊鏈,還是可以期待的。除了養雞,區塊鏈將會在物聯網農業、農產品溯源、農村金融等6大領域大有作為。
1.物聯網
目前制約農業物聯網大面積推廣的主要因素就是應用成本和維護成本高、性能差。而且物聯網是中心化管理,隨著物聯網設備的暴增,數據中心的基礎設施投入與維護成本難以估量。
物聯網和區塊鏈的結合將使這些設備實現自我管理和維護,這就省去了以云端控制為中心的高昂的維護費用,降低互聯網設備的后期維護成本,有助于提升農業物聯網的智能化和規?;健?/p>
2.大數據
傳統數據庫的三大成就,關系模型、事務處理、查詢優化。數據庫技術在不停發展,未來隨著農業大數據采集體系的建立,如何以規模化的方式來解決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將是全社會面臨的難題。
以區塊鏈為代表的技術,對數據真實有效不可偽造、無法篡改的這些要求,相對于現在的數據庫來講,是一個新的起點。
3.質量安全追溯
農業產業化過程中,生產地和消費地距離遠,消費者對生產者使用的農藥、化肥以及運輸、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添加劑等信息根本無從了解,消費者對生產的信任度降低。
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農產品追溯系統,所有的數據一旦記錄到區塊鏈賬本上將不能被改動,依靠不對稱加密和數學算法的先進科技從根本上消除了人為因素,使得信息更加透明。
4.農村金融
農民貸款整體上比較難,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物,歸根到底就是缺乏信用抵押機制。區塊鏈技術公開、不可篡改的屬性,為去中心化的信任機制提供了可能。
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供相應的信用信息,這就需要依靠銀行、保險或征信機構所記錄的相應信息數據。但其中存在著信息不完整、數據不準確、使用成本高等問題。而區塊鏈的用處在于依靠程序算法自動記錄海量信息,并存儲在區塊鏈網絡的每一臺電腦上,信息透明、篡改難度高、使用成本低。因此,申請貸款時不再依賴銀行、征信公司等中介機構提供信用證明,貸款機構通過調取區塊鏈的相應信息數據即可。
5.農業保險
農業保險品種小、覆蓋范圍低,經常會出現騙保事件。將區塊鏈與農業保險結合之后,農業保險在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和農業產權交易方面將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而且會極大的簡化農業保險流程。
另外,因為智能合約是區塊鏈的一個重要概念,所以將智能合約概念用到農業保險領域,會讓農業保險賠付更加智能化。以前如果發生大的農業自然災害,相應的理賠周期會比較長。將智能合約用到區塊鏈之后,一旦檢測到農業災害,就會自動啟動賠付流程,這樣賠付效率更高。
6.供應鏈
區塊鏈技術有助于提升供應鏈管理效率。由于數據在交易各方之間公開透明,從而在整個供應鏈條上形成一個完整且流暢的信息流,這可確保參與各方及時發現供應鏈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性地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進而提升供應鏈管理的整體效率。
區塊鏈技術可以避免供應鏈糾紛。所具有的數據不可篡改和時間戳的存在性證明的特質能很好地運用于解決供應鏈體系內各參與主體之間的糾紛,實現輕松舉證與追責。區塊鏈技術可以用于產品防偽。數據不可篡改與交易可追溯兩大特性相結合,可根除供應鏈內產品流轉過程中的假冒偽劣問題。(來源:布朗克財經 編選:電子商務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