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心縣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現狀調查
張平福
摘要:目的了解同心縣醫療廢物管理現狀,為全縣醫療廢物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方法對同心縣37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情況進行調查。結果共檢查醫療衛生機構37所,合格0所,合格率0;醫療廢物處理各項工作落實比率從高到低依次是縣級機構、民營醫院、鄉鎮醫院、個體診所。結論理順管理體制,強化依法監督,實施責任管理,加強宣傳教育,實行分類管理,連片集中處置,促進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規范化。
關鍵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
同心縣屬國定貧困縣,尚未建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各醫療衛生機構自行處理。為了解全縣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理狀況,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公眾健康和環境產生的危害,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2010年全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專項監督檢查的要求,對全縣37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1對象與方法
1.1檢查對象醫療衛生機構共37所,其中縣級醫療衛生機構4所,鄉鎮衛生院10所,民營醫院3所,個體診所20所。
1.2檢查內容與方法采用現場查看、查閱資料與現場詢問相結合的方法,根據2010年全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專項監督檢查表規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實行分類收集、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醫療廢物記錄、醫療廢物貯存設施(位置、警示標示、防鼠防盜、消毒、上下水、通風)是否符合規定、個人防護等項目逐項登記,統計分析。
2結果
2.1組織機構及應急工作預案37所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醫療廢物管理組織領導機構20所,占54.1%,縣級機構最高為100.0%,個體診所最低為20.0%;制定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13所,占35.1%,縣級機構最高為75.0%,個體診所最低為20.0%;具體詳見表1。
2.3醫療廢物貯存設施及個人防護有1所縣級醫療機構有符合規定的醫療廢物暫存設施,占總數的2.7%,16所醫療衛生機構為當日收集當日焚燒,20所個體診所當日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給環衛處理,36所醫療機構沒有對感染性廢物進行消毒;4所醫療機構配備有個人防護裝備,占總數的10.8%,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預防接種的醫療機構為0。全縣37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理合格數為0。見表1。
3討論與建議3.1理順管理體制,強化依法監督,提高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守法管理的意識全縣37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理合格率為0,組織機構和應急預案建立率也僅為54.1%和35.1%,其它工作落實比率除登記記錄為100.0%外,均較低,鄉鎮衛生院、個體診所,民營醫院部分工作落實率為0。一方面反映出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只限于表面,另一方面反映出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沒有全面落實。根據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1],目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管辦不分、民營機構許可與衛生監督管理分離、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監督的衛生管理體制,給同屬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的衛生監督機構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依法監督管理帶來了較大的制約,同時行政管理機制不健全,受社會各方面的干擾,執法缺乏公正,各種權力主體為局部利益干擾法律實施時有發生[2],加之環保執法的缺失,由此出現了上述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工作不落實,監督機構執法工作不到位的局面。對此筆者建議,加大衛生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加速實施醫療衛生機構管辦分離;按照“統一、精簡、高效”的基本原則實施衛生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衛生監督執法與行政機關合二為一,責權統一的衛生監督管理體制,加強衛生監督與環保執法的密切配合,全面強化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監督管理,對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決不姑息,提高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守法管理的意識。
3.2實施責任管理,加強宣傳教育,推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員責任管理制本次調查反映出醫療廢物處理工作在實行分類收集、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醫療廢物貯存設施、個人防護等方面,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均不到位,有的甚至沒有落實,特別是做為全縣醫療衛生主體的公立機構,醫療廢物處理工作嚴重滯后。出現這種狀況一是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垃圾的處置從技術上、處理成本上考慮多一些,而對依法處理認識不足[3],管理乏力;再者醫護人員醫療廢物處理知識欠缺,責任感缺失,造成工作落實不到位。對此提出以下建議:①實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法人分級管理責任制,衛生行政部門應將其與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者職稱評定、績效工資、職務認定以及相應的行政、經濟處罰相結合;與民營醫療機構許可、校驗相結合,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對醫療廢物處理的認識水平和管理水平;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醫療廢物處理相應法律、法規、規范的培訓,既利于專業技術人員自身的保護,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關法律規范的意識,并通過實行全員分級負責制的實施,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提高醫療廢物處理的工作水平。
3.3實行分類管理,連片集中處置,促進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理規范化全縣只有1所縣級機構建有醫療廢物專用焚燒爐,其它均為自制簡易焚燒設施。20所個體診所因經營場所臨街設置,受場所限制,無法焚燒而直接與城市生活垃圾一起傾倒,個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減少成本,也有類似現象。鑒于此,全縣醫療廢物的收集與焚燒應結合同心實際實行分類管理,按照“產生者付費、就近處置、存儲警示、密閉運輸、集中處理處置”的原則,實行連片集中處理的辦法,對縣城25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由設置專用焚燒設施的醫療機構統一回收焚燒,在提高設備使用效率的同時,有效消除了醫療廢物流失造成的公眾健康安全隱患;鄉鎮衛生院加強土爐改造提高焚燒效果。
在解決了醫療廢物末端處理設施和最終去向后,對全縣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將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1]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Z]2003:10.[2]李虹.淺析衛生監督中的行政不作為[J].預防醫學論壇.2007,8[13]:762.[3]董振軍,李曉軍,史立波.淺議醫療機構執業活動中存在的主要違法問題與措施[J].現代預防醫學2007,18(34):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