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場費絕非高物價的“罪魁禍首”
陳岳峰
筆者還想強調的是,有關人士不要拿所謂的“火車、賓館是個例”來反駁和遮掩。要知道,火車和賓館遍布全國,渠道和網絡絲毫不比超市弱。再如,什么時候在不收進場費的夫妻店或雜貨店里的大多數商品價格比超市的售價要更便宜?
當然,與進場費一樣,高物價也與他們并沒有必然聯系。
早在2005年前后,步步高和國美等零售企業就曾先后高調取消進場費,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降低商品價格,但最終供應商非但不同意降價,零售商還損失了數百萬元的通道利潤。這與零售商要求供應商“低價銷售”,將利潤空間一次性通過商品進銷差價體現的目標相去甚遠。無奈之下,零售商的變通方式是,將利潤分為商品進銷差價、進場費、返點等,總體綜合毛利保持不變,這樣似乎更能被供應商接受。
市場經濟的特點之一就是供需雙方的相互選擇。進場費有它的弊端,但這是零供雙方長期博弈、相互妥協后的產物。就如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所說,進場費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無論是央視的報道,還是供應商,將商品價格上漲的多重原因,偷梁換柱后推到零售商頭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因為,進場費雖然對商品價格有一定影響,卻并非決定因素。在現階段更不會因為取消就能降低商品價格。事實上,超市本身不是壟斷企業,各超市間的價格戰本身就非常嚴重,一些商品的價格甚至比批發價還便宜,如進價4.5元/斤雞蛋有的超市賣4.2元,進價1元/斤的胡蘿卜甚至賣到0.5元等。因此,怎么能把物價上漲歸結為是進場費和超市導致呢?
央視在采訪時真該多聽聽零售商的聲音。超市有自己的毛利標準,所謂的進場費、堆頭費、促銷費等都是利潤的代名詞。超市經營是有成本的,如果沒有12%~15%的毛利率,就是在虧本經營。這也是零售商在進場費或返點上大做文章的主要原因。如果供應商能提供期望的毛利指標,那零售商根本就沒必要再去收取通道費用,因為這既費力不討好,還要加大企業成本,實在是筆并不劃算的買賣。
所以,將進場費視為推高物價的洪水猛獸,在邏輯上就是錯誤的。更何況,大部分零售商早不以“進場費”名目收費,而叫“服務費”。提供服務的同時收取一定的費用想必沒多少人反對。就如銀行貸款需要支付利息一樣簡單。難道我們能將銀行貸款利息與加大了百姓的生活成本劃上等號并加以鞭撻嗎?如果這樣的比喻還不夠通俗,那么,坐飛機頭等艙要付出比經濟艙更多的費用好象沒人有異議。換位思考一下,超市的收費也是如此,供應商在超市享受到了渠道、陳列、展示、推廣、銷售等多項服務。在賣場里享受“頭等艙”待遇的供應商,莫非零售商要求其多付出一點代價就該死了?
誠然,零售商最本質的盈利模式是商品進銷差價,也就是自主經營、以追求銷售毛利為目標的模式。過分依賴通道費的盈利模式的確有些畸形,零售商因各項收費問題導致零供矛盾的現象也客觀存在,個別零售商過分提高收費比率也需要嚴厲處理,但不能因此而以偏概全,更不能把進場費視為推高物價的罪魁禍首。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消費者直接去劉雪松(央視報道中的經銷商之一)那兒買一袋成本1.2元的鍋巴,他會以1.5元的價格賣給消費者嗎?當然,或許他會說:那我也不至于賣到3塊——若真如此,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誰都不是好鳥。
物價上漲有著太多方面的原因:原材料、人力成本、社會成本、廣告支出等等,零售渠道絕非主要推手,受到這樣的指責著實有點冤。而且,在歷次物價上漲或突發事件中,超市等零售商都在平抑物價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是不容抹殺的。如果我們在進場費等問題上不能以正視聽,繼續抱著錯誤的觀點前行,必然會嚴重影響到零售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